我立即让相思雀带路,去找仓宸,从他嘴里套出一些关于须焰魔宫的情况来。
我跟随着雀雀一路找到了一家客栈,客栈是章鱼魔王从人间带过来的东西。人类是一种很娇气很弱小又很会享受的种族,像我们神魔,直接做个结界挂在树上休息就好了,如果道法深厚,幻出房子卧榻也是很方便的。
我一进门,一个跑堂的胡罗卜精过来问我:“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胡萝卜精就兴高采烈的摸了摸我头上的兔子,叹道:“这兔皮帽子真不错,应该把姑娘带着兔皮帽子的美丽形象画下来,让全穆都的人都争相效仿。”
我心里正感叹着,原来还是只颇有心计的胡萝卜精,就听到它惨叫一声,被紫霄咬掉了一根手指,在地上滚来滚起现了胡萝卜的原型。
我从容不迫的坐下来吃茶,等胡萝卜精滚够了,我让他准备一盘美味的烤鹧鸪,以及一些品茶用的小点心。
我正这么坐着嗑瓜子,忽然感到身后有一股令人十分讨厌的恶寒之气袭来。
紧接着,有什么轻轻掠过我的脸颊,击中墙壁砸得粉碎。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一颗核桃,以这种速度被击中的话,即使是桃子核也能成为厉害的凶器吧。
高大魁梧的仓宸从楼上走来,身穿着一身隐隐透着胸肌的劲霸装,但是那上好的衣服料子的颜色却是土黄里带着黛绿,没有人能看懂。
客栈里正在用餐的各位,华丽丽的吐了。
蛇类全部都有眼疾,就算变成人身,眼神依旧不大好使。所以那我明眸皓齿的绝色容颜,在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屎一样的颜色。而真正的屎绿色、屎黄色在他们眼里则是无比梦幻的色彩,不论怎么混合都好看。
仓宸的浓眉大眼,虽然他早就在暗处看见我了,但是还是维持着一副吃惊的表情:“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还在天宫吗?!”
我的眉毛微微一凝,看来仓宸十分确定我现在身在天宫。我为了阉妖族的耳目,透过祖母绿戒指让句芒误以为我现在还在天宫,仓宸若不是与句芒有勾结,就是他实在太二,二到以为我会每次出门行走都会乖乖的和伏烛打报告。
仓宸忽然逼近我,十分不屑将我从头到脚扫了一扫:“哦,我明白了一定是因为你长得太丑了,半夜里被天宫的人给偷偷的扔出来了。”
“噗——”
我被激得喷了仓宸满脸茶水,还有一片水灵灵的瓜子壳贴在他的脑门上。
我咬牙切齿的道:“太子,这是只有你才会干的事情吧。好了,言归正传,须焰魔宫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他也同样咬牙切齿道:“父皇被拔了毒牙,关在须焰魔宫的地牢里!”
我大惊失色:“那魔君的信物御魔戒呢?可有落到妖族手上?!”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御魔戒,是魔族至高无上的咒令,只要入了魔道,魔众魔类都会无条件的服从御魔戒的持有者。
正如像张瑜这种自私自利又无节操的魔王,他只要入了魔道,都会绝对服从御魔戒。
仓宸说:“御魔戒在我的身上。我受到父皇之托,拼死保护御魔戒逃了出来。妖族一路追杀我,我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就是想来搬救兵的。”
我不屑道:“不管你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御魔戒还是给我保管。你太弱了,驾驭不了御魔戒,反而会被它反噬。太子殿下,你还是御魔戒给我吧,如果丢了御魔戒,那你会成为魔族的罪人。”
仓宸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似乎想立即化出蛇身,将我咬上一口。
他好像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半晌才说:“我也知道我能力有限,所以我没将御魔戒带在身上,而藏在了穆都城郊外的树林子里。”
我微笑着问他:“总算还有点脑子,它现在可安全。”
仓宸说:“我将御魔戒封印在一条普通的小水蛇体内,还会随时移动,安全得很呢。”
这回连我都要夸奖他做得好了,我拍拍他的肩膀:“那走吧!”
于是我们一起动身,奔赴城郊。但是仓宸因为喝了十几锅死虾烂蟹粥,行动有些缓慢,就像怀了孕的蛇,以至于我有好几次都想把他揍到通体舒畅为止。
我忽然浑身不舒服,好像那种拳头有点痒,想找个什么东西揍上一顿。须知我魔族是三界中最热血的种族,一般都是见面就打,以示问候。即使见到亲厚的人也要痛痛快快的打上一架,如果是遇到憎恶的人,那更是要往死里打。
显然,仓宸是绝对在我厌恶的人里位居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