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我从台湾来的。”虽然那两个字听来很刺耳,陈小竹还是勉强的听而不闻。
“你到纽约几天了?”他的问题很普通,却是他想要得知的。
“今天是第二天。”拜他和金发女所赐,虽然她到纽约也不过两天的光景,但是她对于如何乘坐地下铁,已经颇有心得。之前她糊里糊涂的跑到一个完全不在计画中的地方,因此在地铁里转了好几趟车,问了许多人,才找到路回住处。
“喔,那么你在还没离开台湾之前,便已经托人买了球票了吗?”想在开赛前一天买到票,除非透过黄牛,要不然根本不可能。而据他了解,一张特等区的门票,在赛前已经喊价到五千美元一张,所以除非是有相当财力的超级球迷,否则显少有人愿意负担这样高的票价。
“我的门票啊,”提起这事,真的不能怪她一脸得意的腔样,因为这么好康的事,五千个人中只有一个,而这个五千分之一的幸运儿就是她。“我告诉你喔……”讲到她有兴趣的事情,就算语言上有些隔阂,不过她还是能极其所能运用自己少得可怜的英文单字,淘淘下绝、活灵活现的转述当时的景况。“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得到了一张门票和一千美元的礼券。”
等她说完之后,此时球场上的两位球员也准备要跳球了。
“啊!”眼尖的陈小竹一看到两个高个儿球员已经站在场中央,做势要跳球的模样,立刻转过身子面对球场。“球赛要开始了。”
邓肯见到她这副全神贯注的模样,明白她已经将全付的心思投注在球赛上。在这种情况下,他想他最好和她一样当个为地主球队加油的球迷会比较好。
球赛除了私底下的赌注外,现场的气氛也足以使人疯狂。
邓肯看著从球赛开始过后,眼睛就没离开过球场的陈小竹。不仅如此,她在球员地主队投进每一球时,便像个弹簧似的自椅子上跳了起来,跟著身后的群众大声欢呼,在客队进攻时也拼命的喊著。他是不清楚在球场其他的女人,是不是也会有像她一般的反应出现;不过就现场他所看到的几位,通常只是跟著起立鼓掌,还不至于像她这般热烈投入。
“干掉他们!”陈小竹站在椅子上,前脚踩在前排的椅背上,以中文嘶吼著最符合她心境的话语。她只要遇到客队抢到球的情况,口中的“国骂”便会成正比的增高,而情绪……不消提,当然是特别的激动。“给他死!踹死他!”边说还边带动作。“把他像蚂蚁给踩过去!”
邓肯站在她身边,有时从她口中吐出来的字汇他还能听得懂,但大多数她处于亢奋状态时,所说的一连串高分贝的词句,却不在他的所学范围内。因此,他猜这些话说不定就是她的母语,不过从她的表情和手势,也不难猜出其中的含意。
这样的情形,从球赛开始过后,便没有停止过。当然,场中会有短暂的二十秒暂停,但是这么短的秒数还是不足以平息陈小竹沸腾的热血。
一开始看到这样的她,让他感到相当的讶异。就第一印象来说,她应该是个含羞带怯、甚至有点畏生的女孩……在球赛开始前,她的确还是这么样的一个女孩子,而她这形象直到球赛开始后,便荡然无存了。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她有什么不好的,毕竟来球场看球,当然得全力替自己支持的球队加油,他反而觉得现在的她活力十足、十分的可亲,而这样的热情、专注是他所欠缺的。她不会为了保持自己外在形象,而压抑自身的情感,相当诚实的展现自身的感受。这样的女孩子,在他所处的上流社交圈里,简直就像一股清流。
当然,她并不是大众眼里所认定的美女,至少那些时尚流行专家不会这么认为。她特别是——全身上下散发出自然不矫情的个性,这点对他而言,有异常的吸引力。他无法直截了当的明说,她之所以吸引他的原因,但他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找到明确的理由。
“小竹,中场休息开始了,先喝个饮料休息一会儿。”一般比赛进行到中间时都会有段较长的中场休息时间。“对了,小竹,我还不知道你今年几岁?”
他刻意营造一个类似闲聊的感觉。问女人的年龄或许不是怎么礼貌的行为,不过他认为这是有必要的,因为他可不想追求一个足以当他女儿的小女孩。陈小竹的确很吸引他,但如果年纪太小,恐伯他也只能将这种吸引力升华成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了。
“我啊?”有人说女人过了二十岁之后,就该开始将自己的年龄列为最高机密,绝不轻易对人透露。不过她对这一点,倒不是那么的在意。“我再过几天就要二十九岁了。”
嗯,或许是工作及衣著的关系,每当她说出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有一堆人不可思议的盯著她瞧。好吧,她看起来是年轻了点又如何,反正她从不觉得二十九岁的自己叫老。
“二十九岁!?”邓肯猜想她的年纪或许在二十岁出头,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她居然只小他五岁。老天,和她一比,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叔字辈的人物。“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我还巴不得今年只有十九岁呢!”也许会有人真的以为她只有十九岁。到纽约的第一晚,晚餐点杯餐前酒,还被人要求出示证件;不过,她可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了二十九个年头。“你知道的嘛,东方人看起来总是比较年轻的。”
上天在这方面算是公平的,虽然没给东方人深邃的眼窝、高而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不过老天的确多给了东方人几年的青春;在那些西方人提早有了张风乾橘皮般的脸蛋时,东方人还能维持著童颜鹤发的外观。
“我想你一定很注意保养。”她看起来的确只有十九岁的模样,不说别的,他有个十八岁的侄女,就外表而论,她看起来甚至要比陈小竹成熟三分:“要不然这十年来岁月的痕迹为何都没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
“可能是因为我都躲在屋子里,所以岁月找不到我。”她的工作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下出门也无所谓,不过,前提是得有人送饭给她吃,要不然她会活活饿死在屋子里。“对了,你怎么没和你的女友一起来?”他们已经谈她自己够多了,应该来说说她有兴趣的部分。
“女友?”邓肯笑著摇头。“不,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若说上床、约会和吃饭的女伴是不少,但很不幸的,他认识了这么多女人,就是没有—个人能让他固定下来。
“咦?”听到他这么回答,陈小竹心里不知是该觉得高兴还是难过?高兴嘛,是表示她不必当什么抢别人男人的歹毒女人;难过的是,由他所言得知,他可能是个到处留情,搞不好还是到处伤害纯情少女心的采花高手。“今早和你一起在麦迪逊大道的女孩不是你的女友吗?”
那女人长得就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超级名模一样,人长得高姚又漂亮。如果她的敌人都是这副模样的女人……那么,今儿个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也说不一定。
如果以鸟类来区分她和那般美丽的女人,那么她们便是人见人爱、捧在手掌心里疼惜的金丝雀;至于她呢,只是一只随著季节迁徒的伯劳鸟。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大概就是那些有爱心的赏鸟人士,再不然就是什么烧烤店里专卖烤小鸟的店家而已。
尽管她的赢面小,但只要他没有直接的拒绝她,她总是有希望的。未经战斗便弃甲投降,是为她所下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