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遇见心同学真的太好了。拜她所赐,才有现在的我。
我一下就抵达打工地点,拿掉耳机走进更衣室。
换上围裙来到外场,先来上班的缘司忙碌地看着小白单。
「早安。」
「喔,小翔,早安。今天很忙喔,加油吧。」
「嗯,包在我身上。」
瞧,以前的我应该更冷漠才对……从会为自己的成长感到得意的这一点来看,我还不够成熟吧。
月底,缘司要我空出来的星期六来临。
他没跟我说具体来说要去哪里,只叫我中午先到三宫站集合。
当天我也没有漏掉每天都要看的星座运势和天气预报。星座运势是第一名,幸运物品是碳酸饮料。我八成会在出门时忘记带幸运物,所以不重要。听见烤面包机跳起来的声音,我走去拿吐司。
我最喜欢的吐司吃法,是烤过后抹上奶油,再洒满砂糖。
这个洒了一堆砂糖、极度不健康的吃法,是光以前告诉我的。
光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吃,轻而易举就把五片吐司吃完。
吐司通常不是一次吃一两片而已吗?
光说这样会热量不足,她为什么吃那么多还不会胖,我真的觉得很神奇。
身为前任,我当然看过光的肚子,然而根本没有肉。四肢同样纤细,胸部却很大。养分八成全跑到胸部了。
我将砂糖洒在抹了奶油的吐司上,边吃边想着光。
爱吃的部分、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躲起来吃零食被发现时的慌张反应,我全部都喜欢。
光是回想起来就忍不住嘴角上扬。
我果然对她念念不忘。
我吃完吐司打开衣橱,准备整理仪容。
衣服的数量多到以前的我难以想像。
或许还称不上会打扮,不过多亏光的影响,我开始注意仪容。
就算不懂时尚,穿朴素的衣服就不会有错。今天我也是以此为标准,选择要穿上的衣服。
今天缘司说他要为贴身采访一事向我答谢,订了有点高级的餐厅。
也就是说,穿太休闲的服装去应该会很突兀。
既然如此……就穿这套吧。
我拿起比平常正式的衣服换上。
虽说比平常正式,仔细一想,又是跟平常一样朴素的衣服。
黑衬衫搭黑色休闲裤。短袖可能不太好,至少鞋子换上皮鞋,别穿运动鞋吧。
我不常穿皮鞋,感觉会走到脚痛,不过这也没办法。
接着我来到洗手间,从整理头发开始着手。
虽然想用发胶抓一下,可惜我不会抓头发,没翘起来就算及格了。
「好,出门吧。」
尽管离约好的时间还有点早,我还是走向公车站。
话说回来,缘司跟我住在同一栋公寓,干嘛不跟我一起去呢?我感到疑惑并联系缘司,他回我:『我正在实习,会直接过去,等等再去找你!』我便独自前往三宫站。
这时我还不够理解,缘司是个什么样的人。
三宫站中央口前的Seben-Eleben。
我不知道是第几次跟人约在这里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