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好意思说,这就帮我点出来了。
“哦,啊?原来是这样啊!我差点忘记了,哈哈。”糟老头一愣之下尴尬一笑,连忙在自己的储物戒指里翻来覆去的翻找了半天,最后拿出了一把黑幽幽的尺长的匕首,恋恋不舍的递给凌风。
凌风接过一看,原来不是什么法宝,只是一把黑色的匕首,看起来也不值几个钱的样子,而且在匕首的把柄上还有九个空槽,想必原来不过是一把装饰性的匕首,估计上面应该镶着九颗宝石。看那老头的样子,大约是后来没钱买酒喝了,抠下来卖了换酒喝了。现在不值钱了,就随手扔给自己,还装作依依不舍的模样骗我,以为我真是小孩子啊!
糟老头还真是个啬皮啊!
凌风心中愤愤,依旧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糟老头看凌风的样子,知道了凌风轻看了这把匕首的价值,不由一阵苦笑。心道这小子怕是收到了凌云霄给的好东西,一般的东西也就不放在眼里。也是,凌云霄那个老小子号称东海三十六岛第一高手,一生南征北战,杀敌无数,抢宝无数,才成就了他赫赫的威名,他手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老东西又出名的护短,有好东西不给自己的孙子才怪!又看了看凌风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储物戒指,认得是凌云霄年轻时候戴的储物戒指,心里想,要不是在这凌云峰上,这小子这么小的年纪,这么垃圾的修为,不被人五马分尸,杀人抢宝才怪!不过现在嘛,哼哼,我凌霸的土地,在这凌云峰上,谁敢招惹?算了,等几年后他下山的时候,再让他隐藏起来吧!
不过糟老头还真是猜对了,又没猜对!
原来凌云霄在凌风检测出灵根属性是超级废灵根之后,心中郁闷,又心痛自己的孙子,而且自己这个孙子自小便体内异常。一出生体内存在着一至阳一至阴的两股先天真气,至阴的那股先天真气自己认得隐约是跟自己的儿媳云飘飘那次受到千邪岛九阴天煞真气的攻击有关,遗留在体内的真气渗入了胞胎之中,和胞胎自然结合形成了先天至阴之气;另一股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至阳至刚的真气,虽然弱小,但是和身体的契合更加紧密,自己当时猜想到人体复杂无比,玄奥难测,大约是独阳不长、孤阴不生吧?也许凌风将来会有着自己的机缘也说不清,于是用了十年的时间,不惜消耗自己的功力,用凌云峰风雷阁的镇阁绝学风雷淬灵手为凌风淬炼了十年的灵根。
所以后来凌风虽然检查出来的十系俱全的超级废灵根,但是其中的雷灵根和暗灵根健壮无比,可以说与凌云霄五年的辛苦有着莫大的关系。
不过糟老头凌霸猜错的一点是:
凌云霄并没有给凌风什么法宝,因为凌云霄纵横东海这么多年,老得成精,见惯了江湖的残酷,人心的阴险,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凌云霄是体会得相当深。当然不会给自己的孙子什么宝物以招致无妄的灾祸了。而且孙子灵根超废,依照凌云峰的惯例,家族的资源只倾斜于那些天资纵横的弟子,而且风雷阁的长老们也不会允许自己随便打破惯例。所以凌云霄知道自己的孙子进不了风雷阁,享受不到特别的照顾和培养,又见凌风的属性中最好的其中一个就是雷灵根,所以就悄悄地传给了风雷阁的镇岛绝学风雷诀,如果凌风最终难以筑基,自然就不会有人关注凌风修炼的法诀,谁会没事注意一个废灵根弟子呢?
但是万一凌风筑基成功,那自然就有了进风雷阁的机会,到时凌风就会得到重点培养,就更没有人追究自己传给凌风功法了。所以凌云霄横竖算定自己的假公济私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何况自己身为风雷岛的岛主,除了大长老和自己有点不对付之外,剩下的人谁敢和自己过不去?
而凌云霄考虑到凌风的安全,忍痛把珍藏的金翅雷鹏的宠物蛋给了凌风,希望凌风孵化出来之后悉心培养,到时一定会成为凌风的一大助力,自己也放心一点。这枚金翅雷鹏的宠物蛋是凌云峰上最好的一枚宠物蛋,而且是一枚九级的变异宠物蛋,培养的好,前途无限,论价值的话,实在是比一般的法宝值钱了不知道了多少倍!
另外就是送给凌风一枚自己早年的储物戒指,不过这东西不管在凌云霄的眼里还是在糟老头凌霸的眼里都不值什么。
故而凌风手里除了两把凌云峰配发的最垃圾的飞剑,还真没什么法宝。
但是糟老头凌霸哪里会这么想?
一者凌风是凌云霄的孙子,哪有爷爷不给自己孙子几件防身的法宝的?二者见到凌风手上戴着凌云霄早年的储物戒指,里面会空荡荡的不装几件什么好东西吗?以凌云霄护短的性格,打死糟老头凌霸都不会相信!
可是糟老头凌霸这回真是猜错了。因为凌云霄见到凌风的灵根属性垃圾,将来修炼艰难无比,很难具备自保能力,就算自己舍得给凌风几件法宝,只怕凌风也没有那个能力保得住,反倒害了凌风的卿卿性命。可惜糟老头凌霸哪里知道凌云霄想得如此之远?
一番猜疑之下,直道凌风记挂着自己的宝物。可怜自己已经几十年不下凌云峰了,手上还是早年和凌云霄一起纵横天下时的几件法宝了。自从那年自己受到围攻,为了逃离敌人的包围,自爆了自己大部分的法宝,身受重伤才得突出包围圈。这么多年一直隐居在此地悄悄地疗伤。直到现在自己还旧伤未愈,修为也掉了一个级别,哪里有什么适合凌风使用得好宝贝给凌风?
但是如果是差一点的法宝非但自己拿不出手,就算勉强拿出来,以凌风这小子古灵精怪的性子,只怕会不愿意;而且要是让凌云霄知道了,到时也会笑话自己的。
所以现在思来想去之下,在戒指里翻来覆去的寻找,突然发现自己早年持以纵横天下的一件宝物。自己肉痛之下掏出来送给凌风作为见面礼,谁知这小子有眼不识金镶玉,见这宝物卖相不佳,竟然以为自己送给他一把垃圾,你不要,我还舍不得呢!
糟老头见凌风还跪在地上不动,笑眯眯地说道:
“哎呀!我刚才不小心拿错了,你先把他给我,我给你重新换一件其他的吧!”
凌风一听,觉得这件黑乎乎的匕首估计不那么简单,就问道:
“师傅,你这件黑乎乎的小刀子是什么玩意啊?不会是用来削木棍玩的吧!”
“什么?削木棍?你见过有人拿着神器削木棍?哎呀,哎呀,我说错了!这不是什么神器,你把它给我……”
糟老头突然觉得自己说漏嘴了,赶紧纠正着。可是还没等他说完,凌风一个兔子挺身,从地上出溜一下跳了起来,动作迅捷无比。看的旁边的小紫惊讶无比,心道:我这小少爷果然聪慧无比,只是在深山上追了半天的兔子,就领悟到兔子的狡猾和敏捷啦,天才呀!真是天才啊!小紫心中对凌风是惊讶无比,佩服无比!
凌风从地上跳起来之后,把手中匕首仔仔细细的研究了半天,只觉着把匕首握在手中是舒服无比,轻重合适,大小称手,好像是专门自己打造的一样;又听说这是一把神器,连这把匕首原本黑乎乎的样子也不再觉得难看了。心想,神器嘛,肯定是与众不同的,就像我凌风,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往美人堆里一站,马上就看不见我的身影了。不过正自意1淫不已的凌风此时手握神器,得意之极,哪里会想到此时自己也不过十岁的小屁孩,英俊潇洒嘛,将来有可能;至于玉树临风,往美人堆里一站就见不到影子了倒是真的,一个十岁的小屁孩钻进美人堆里肯定是被长衫短袖遮挡得严严实实,周围的全是裙里风光,玉腿纵横,凝脂滑肤,哪里还会看到自己的影子?
“师傅,这,这真的是神器?”
凌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是想再确认一下。
“当然了。小紫丫头,你们听说过这九龙大陆上传说中的两把神器级别的匕首吗?”
“听说过,传说中九龙大陆上有两把齐名的匕首,它们都是神器。凌霸爷爷,小少爷手中就是其中的一把吗?”
小紫点点头,肯定的回答。然后又问这把匕首是否正是其中的一把。
“是啊!传说中九龙大陆上流传着两把齐名的匕首。它们就是屠龙匕,割鹿刀!这两把匕首都是锋利无比,切金断玉,削铁如泥。屠龙匕杀尽天下飞龙,割鹿刀斩尽世间魔兽,实是世间大凶器,大杀器。但是这两把匕首又有不同,屠龙匕对付飞龙有大震慑力,因为屠龙匕上九道龙纹,专噬龙魂,只要龙族被屠龙匕刺到,龙族身上的龙魂就会被屠龙匕慢慢吸收,所以是龙族的克星。而割鹿刀则专杀世间魔兽,你看看你手上的匕首身上是不是有九道血槽?一般的匕首身上只有一道血槽,或者最多只有两道,可是割鹿刀身上却有九道血槽,当割鹿刀刺入魔兽体内的时候,就会不间断的吸收魔兽体内的鲜血。这些鲜血最后全都被割鹿刀吸收化为己用,所以这把割鹿刀杀的魔兽越多,威力就会越大,并且在杀魔兽的时候会把鲜血吸收得干干尽尽,所以最后手上滴血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