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瞳孔微眯,往桌子边的椅子一坐,脑海里不由浮现李明军的话。
“小姑娘漂亮伶俐,心智坚强,一点也不娇气。
那么高掉下来,也没掉眼泪。
本想着撮合撮合你俩,但我打听清楚了,你们不合适。
她家里情况复杂,先不说家里穷。
这孩子没读过书,不识字,还是山里有名的野蛮村——沙贝村的童养媳。
若是一般村子,找当地公安就解决了,但这个村子的人难缠的很。
而且这小姑娘胆子大,瞒着她爹娘和一个被下放的知识分子谈对象,为了对方还跳河殉情。
醒来后,听说逃了好几次,想跑去城里找那个叫刘建设的。
撇开知识和家世,这孩子也算是至情至性。
咱就是帮她摆脱了童养媳的身份,但这心里装了别的男人,可就不合适了。
我可不想给你凑个怨偶。”
陆维远当时听完,只是笑笑。
他只是没想到李明军真的上了心,托人去打听小姑娘的背景了。
不过这次,他们首长可能看走眼了。
这小姑娘娇气的很,在他面前那眼泪跟不要钱一样。
吃饭更是挑三拣四,好好的萝卜和白菜全扔垃圾桶了。
而且这小姑娘不仅识字,还能读生僻字很多的书。
先不说长的不像山里人,举止连行为也完全没有山里人的老实巴交和迟钝。
而且山里人用水不方便,一年到头,也就逢年过节洗一两回澡。
今天女人伸到他鼻子下的手臂只有药膏残余的味道,没有难闻的异味。
可她却非说自己馊了,要洗一洗身子才罢休。
一个不受家人宠爱的山里穷姑娘,哪里来这么多矫情的习惯!
这个女人很奇怪!
沈白榆放完书回身,就看到男人望着她的方向出神,修长分明的指节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敲着膝盖。
她伸手晃了晃,见他回神,亮晶晶的眼睛望着他,问起今天的事情。
“你是因为早上那盆水生我的气,所以才一整天不回来的吗?”
其实陆维远的皮肤不黑,只不过长年在军营,晒成了小麦色。
此刻,他一皱眉,英俊的眉眼有些冷漠,独属于军人的阳刚和威严便越发明显。
“我没那么闲!”男人暗嗤,避开她无辜纯良的目光,“明天我要回家探亲,大概20天,你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