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没有冯斯时的消息。
我很气,索性随手改了冯斯时的备注。
从「嗜血冯少」改成「冰殇紫泪·脑袋有屁·嗜血冯少」,我的心情终于好了点。
直到晚饭,他仍然没有出现。
我逐渐失去耐心。
等到时钟的指针终于指向了十二点,我霍然起身。
去他大爷的金丝雀守则!
我、不、干、了!
15
我卷款跑路了。
说是卷款,其实不过是带上了一张薄薄的存折罢了。
这存折里的钱不多,跟冯斯时所拥有的财富比起来,实在是沧海一粟。
但这里面所有的钱,全都是从我接到第一部戏开始慢慢攒下的。
我总想着,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还上冯斯时的钱,
我感激冯斯时。
是他,在我不断下坠的时候接住了我。
可即便如此,我也早早预见,我和冯斯时会有散场的一天。
如果有一天他厌倦了我,喜欢上比我更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那我就先去哭一场,然后潇洒地忘记他。
我会拿着这笔钱,给自己和弟弟买个小房子。
偌大的世界,终于也能有一盏灯亮着,等我回家。
其实,忘记冯斯时也没什么不好。
毕竟,爱的对立面从来都不是恨,而是遗忘。
我靠在片场的椅子上,朝嘴里扔了颗晴王。
呸。
真酸。
酸到我差点掉眼泪了。
16
今天是冯斯时离开的第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