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论主角光环穿越者也跪了
作者:rampant
魔界有一座城,名字叫做暖都。
文案:
暖都给魔宫扫了几百年的地,
突然有一天被告诉去给魔君奉香。
结果奉香的活还没有做熟,
又莫名开始给魔君打伞。
可是。。。如果她那可怜的仅剩下的记忆没错的话,
魔君杀阡陌根本就没有人打伞的好嘛!
这么说其实她就是个随时可以炮灰的人?
作为穿越者的她表示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没有破碎虚空穿越回去,
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可能性结局真是要闹哪样啊?!!
作者有话:这是个文风正经的文章,原本是送人的,不过已经送不了了,放这儿给大家看看。女主不小白,不玛丽苏,就是个正常人罢了。对了当然也不再是像那个人了。(最后一句话大家听不懂没关系,咳咳。)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穿越时空 近水楼台
搜索关键字:主角:暖都 ┃配角:杀阡陌、花千骨等 ┃ 其它:过分自知之明
☆、第一章
“等我建好一座城,就用你的名字,暖暖。”说这句话的男人,有一双这世间最美丽的眼睛,不是因为它的颜色,大概是因为我明白,这次他看见的仅仅是我。
四百六十七岁,若是以前我是永远也不会相信自己能够活这么久的。就连魔宫殿外的红梅,也因为太久了,连每年的冬日,它自右数的第五枝株干上只开十八朵花 ,每朵花的摸样也记得清晰。
魔宫,对于居住在这里面的那位大人。
即使我活的够久了,也可怜的见过他数次罢了,毕竟一个侍扫殿庭的人要见到魔君几乎是不可能的。
“每次只须侍扫三次,卯时,酉时,亥时,这些时辰里魔君殿下虽是不在,但你应时刻注意不要冲撞了殿下 。”那位殿庭的侍首说道。但人类那短短的一生尚有诸 多不可意料的事情,更何况这辈子我活得够久,故而也有幸见过那位魔君殿下的背影,紫色的衣衫一如我记忆中单薄记下的那些一样。
“你的眼睛倒是少见。”
这是那位叫春秋不败的男人说的,语气里透出股让我胆寒的意味。
我呡了呡嘴,自然明白他是在说什么,在魔界一向有 白发青目即可窥天的说法,不巧的是我却是个鸦发青眼 ,是看不到天道的。
我低伏于地面之上,魔界的夕日将殿外的青石砖映得橙赤,铺开泛白的裙边也微触了那抹艳色,变得一如少女才会喜爱的黄橙。
我大抵也知道自己如今的样子是怎样的卑微的,全然不似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而春秋不败的眼神中夹杂着对蝼蚁的轻视,这样的目光总是在提醒着我,如今这已不是本简单的书了。
我能够做的也只是惶恐伏地,等待着这位名字对我来说颇为古怪的男人离开,而后庆幸地直起身为自己保住 小命而长舒一口气。
这位名叫春秋不败的大人,一如他的名字那样,杀戈果决,心狠手辣,在这个眼中只分有用与无用的人心中 ,我这样一个没什么用的女人,估计是不怎么看得顺眼的,既不是蓝雨澜风也不是那位失道的紫熏浅夏,对摩羯殿下毫无用处,只有打扫的能耐罢了。
魔宫殿外的青石砖冰凉而坚强,我站起身来 ,静静体味着双膝缓缓的变暖的过程,这样无趣而安静的时间 ,我过得够久了,即使是没有来到魔宫前,在那个似乎因得可窥见天道而格外薄凉的族中也是同样的。
天朝人的阿Q精神总是无处不在,随处可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