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三天,唐好好的耐心都用完了,那个苟才还是没有动静。
“不愧是姓苟的,他真的也太能苟了吧?”
【心里吃不了热豆腐,慢工出细活,人家秦二都不急,你急什么?】
“也是,行吧!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不提那个狗子了。”
“今天我们没事去会一会刘翠兰吧!给无聊的生活添点精彩。”
【呵呵,你独自一人去?确定能打的过刘家,明家的人。】
“我知道刘翠兰在百货大楼上班。”她都提前埋伏到了。
唐好好嘴角勾起一抹笑,“打不过又怎样,我就想去看看刘翠兰。
顺便说几句难听的话,恶心恶心她,再往她伤口撒几把盐。”
简单地把自己收拾的漂漂亮亮,唐好好才出门。
和敌人见面,气场和穿搭都不能输。
到百货大楼,里面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其实这份工作也没有那么好,还很吵。〉
没被百货大楼录取到的唐好好平衡了。
还是她仓库的工作最适合他
唐好好走到柜台开始东张西望,眼睛四处搜寻刘翠兰。
很快,她就在鞋柜看到了刘翠兰,穿着一身蓝色工作服,正笑意盈盈地给顾客介绍鞋子。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唐好好满面笑容地走上前去,装作挑选东西的样子东看西看,然后指着一双黑色的经典小皮鞋,大声喊道:
“服务员,给我拿这双小皮鞋看看。”
刘翠兰早就看到唐好好了,她僵硬的笑笑,“好好来买鞋啊!真是好久不见。”
“呀!是你啊!刘翠兰,不是说你妈三婚嫁了个有山有势的男人嘛?
怎么没让你去坐办公室,反正在这里当营业员了。
就算不做办公室,售票员也比营业员好吧!
再不济粮站工作人员也很好啊?”
这年代最近吃香的工作就是听诊器,方向盘,营业员,粮站工作人员和电影放映员。
但是六六说,后世服务员是没那么友好,所以,要诈刘翠兰只能从她工作入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