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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部分(第1页)

即日

简短地几行字打完后,陆维将《升龙》的写作大纲作为附件,一并了过去。

看到陆维的举动,一直在后面看着地众人有些不解,特别是贾明,当他看到陆维写的《升龙》的大纲时,便露出了一丝激动的神色,凭着他在看书半年多的经验,立刻就可以判断出陆维的这个故事大纲的价值,这是一部全新风格的作品,如果写出来,肯定会迅窜红网络。但陆维却将这个大纲给了一个普通的作,这岂不是将现成的果实给了别人吗?难道就因为这个riceh这本书写得好,就值得陆维花这么大力气培养吗?更别提什么驻站作家了,就贾明知道的,新到现在为止,驻站作家仅仅有一位,就是《小兵传奇》的作炫雨,而这个riceh的《我是流氓》,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比《小兵传奇》差远了。

“老四,这个大纲这么好,你干嘛不自己写啊,为什么要给这个家伙,万一他要拿着这个大纲写出来,到别的站去怎么办?再有,你居然邀请他作为驻站作家,为什么啊?我们网站上有好多书的成绩,都比这本《我是流氓》好的,你可以看看。===”,贾明以为陆维这段时间没有关心过新,所以对情况不熟悉,建议道。要知道,一个驻站作家,待遇和普通地作家可是差得太多了,不但拥有作品地优先签约权,而且可以享受固定的月薪和低保,这样地待遇在现在来说,比之一个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都要强得太多了。

“不必了,我心里有数,你就照我说的去做吧,这个riceh我们一定要签下来。”,陆维坚定地说道,随即从电脑前站了起来,将机器让给了其他人。

听到陆维这么说,贾明也没有再坚持说什么,毕竟公司是陆维的,虽然自己心里有些不理解,但凭着陆维过去的一系列决定,贾明还是选择相信了陆维。

解决了雪红的事,陆维的心情十分不错,继续笑道:“来来,刚才不是在开什么音乐会吗?别停啊,我们接着来。”

“好啊。”,众人一听来了精神,张球几步走到墙角,又操起了脸盆和破笛子,老二吴经纬则拿起了吉它,调了调弦,笑着说道:“可惜老大去公司了,要不我们俩还能来个吉他二重奏,我来节奏,他来华彩。”

“行啊老二,连华彩和节奏都知道啊,这段时间音乐水平有进步啊。”,陆维笑着说道。

“呵呵,那是,没看和谁一个宿舍啊,有老四你这个天才,弟兄们也不能太差不是嘛,来来来,大家接着来,张球,你的鼓准备好啊。”,老二冲着坐在对面床上的张球说道。

“0k!”,张球笑着做了一个手势。

“刚才大伙儿整什么呐。”,陆维问道。

“刚学的《金蛇狂舞》,贾明说道,随即从床上拿起了笛子。”

“哦,这个啊,我也会,来来,大家一块儿整。”,陆维说着,从于文奇床上拣了一根笛子,调了调笛膜说道。

“干啥呐,你们都干啥呐,怎么还不睡觉啊,一会儿给你们都扣分儿啊。”,李广光着膀子走了进来,扯着大嗓门儿说道。

“去!”,306众人集体向李广投去一个Bs的眼神,随即开始了“演奏”,顿时,“乐声”大作

陆维在这边感受着久违的学校生活的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刘伟,却独自一个人面对着屏幕呆。

就在刚才,自己刚刚打开了新的后台,准备上传《我是流氓》的新章节,却在作专区的后台弹出了一条新消息:

您有一条未读消息,请到作专区查看。

心里一喜,刘伟以为自己的书要得到推荐了,右手握着破旧得已经被磨掉了颜色的鼠标,迅点击了“确定”,然而,接下来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却让他大脑一下子处于了当机状态。

驻站作家?!

签约?!

我不是在做梦吧。

刘伟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那传来的清晰的疼痛却让他欣喜若狂。本来以为新给自己个分类推荐什么的自己就已经很知足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邀请。

驻站作家啊!从小就爱看乱七八糟的书的刘伟,平时没少挨家里人说,在学校是有名的问题学生,喜欢看书的他,在一次偶然和同学去网吧玩游戏的时候,认识了这个新网站,从那一刻起,他便像着了魔一般迷上了这个网站,在看完了两部神级的作品《飘渺之旅》和《小兵传奇》后,看其他的书觉得没什么意思的他,就开始琢磨着自己写一本玩玩,没想到上传了一个来月,成绩居然不错,点击已经快接近二十万了,这让他找到了一种被认同的感觉,写作更加勤快起来。但他却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接到新的邀请,成为驻站作家。

天啊,成为驻站作家,那岂不是意味着,自己可以靠写书养活自己了?新对驻站作家的高待遇,自己可是早有耳闻的,马马虎虎一个月就有近两千元的收入,如果书写的好,更是收入可观,据传新的第一位驻站作家炫雨,现在的月薪已经快接近十万了,天呐,没想到,自己也会有成为驻站作家的一天,刘伟觉得自己简直有点被这扑面而来的巨大幸福击昏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士为知己者死

“恩?《升龙》?”,从激动中稍稍平复下来的刘伟,很快注意到了这条消息的下半部分内容,同时,将鼠标移动到了“下载附件”一项。

99年的网实在有够慢的,一共不到20k的0rd文档,居然下了近三分钟。听到电脑音箱里传出“咚”的一声,刘伟忙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文档,随即,刚刚从接到签约邀请的激动心情中平复下来的刘伟,再次陷入了巨大的震撼当中。

虽然在外人看来,刘伟是一个不务正业,整天只知道看小说的问题学生。但熟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不会作诗也会吟。”,刘伟从小到大,看过的文字没有一亿也有几千万了,文学的功底可不是一般的深厚,至于在新上更是老书虫了,一本书好不好,看上两眼就知道。而眼前这部短短三千余字的《升龙》故事大纲,却让他看得有一股热血沸腾之感,从骨子里涌上一股不可遏制的创作冲动。

“唉,相比之下,这本《我是流氓》简直幼稚得可笑。** ***”,刘伟感叹着,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同时,心里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刘伟知道,虽然短消息上注明了这是新的原创文学库的创意,但他丝毫不怀疑,这肯定是芦苇的创意,同时,从芦苇这举动里,刘伟也感到了一种信任。对方能够将这样一部优秀的写作大纲给他这位素未谋面的写手,这样毫无保留地信任,让他觉得有一丝感动。刘伟虽然看上去是一个玩世不恭的问题少年。但常年阅读小说,特别是看着金庸、古龙等人的作品长大的地他,骨子里却有那么一丝江湖气,所谓“士为知己死”。看着这短短不过五页的写作大纲,刘伟却感到了一种重重的托负。

“放心吧,芦苇。我不会让你失望地,这部大纲。我一定要将他写成一本经典!!”,刘伟心下想着,握着鼠标的手不由得一紧,指尖有些泛白。

“干嘛呢,哥们儿。”,刘伟地身后,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

“哦,没事儿。^^ ^^”。刘伟看着身后和自己合租的室友,随意说道。说来惭愧,自己这个网络写手,居然连一台自己的电脑都没有。这台pIII667的机器,还是自己的室友的。刘伟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写,等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买台电脑。

接过室友给自己捎来的夜宵一份面皮,刘伟大口地扒了起来,三五分钟快解决战斗后,刘伟又继续埋头码起了字。

“哥们儿。不是我说你。小说那是一般人能写地吗?都写了一个来月了,也没拿到一分钱。有那空儿还不如玩儿会游戏呢。对了,我刚刚从老胖那儿借了一本儿特精彩的书,你不看看?”,室友陈卓捧着一本从书摊儿上买来的小说,边看边说道。

“不了,你自己留着慢慢欣赏吧。”,刘伟当然知道陈卓所指的“精彩”是什么意思。这个家伙电脑那不到四个g地容量里,除了必要的系统文件外,几乎都是他个人精心“收藏”的电影和图片。刘伟经常开玩笑说当心哪天看多了自己那小身板儿格不住。不过今天,他很显然没有和陈卓开玩笑的心情,新的邀请,让他浑身都充满了创作的热情。平生第一次,他感到了自己的这个爱好并不是一无是处,那种得到人认同的感觉,让他浑身上下有着使不完地劲儿,连带着手下地码字度,都比平时提高了不少,将那已经被磨得字母都太不清的清华同方键盘敲得如同炒豆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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