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彩笔涂掉脑袋,这让我想起了一种非常恶意的行为,比如你恨某个人,而手里刚好又有这个人的照片,你就会拿剪刀把这个人的头从照片上剪下来。
而涂掉别人脑袋的人一定就藏在这个学校当中,从色彩上看,笔迹应该比较新鲜,应该是不久前涂掉的。有人要掩盖事实的真相。
现在,我要回忆一下捉鬼的故事与漫画之间的关系。
首先,日记本到了我手上,从这点看来,对方是相信我总有一天能看到捉鬼记的故事,也就是说对方应该非常了解我,更甚,他知道我和范青林之间的故事,于是用一本日记本引诱我来到这个男厕所。
其次,根据百小芳的日记记载,发现男厕所墙壁上的漫画是在一年前,而如今被人涂掉了脑袋。这说明有人提前看到了这本日记,这个人会是谁?
提前看到日记的人。
自从这本日记被发现,到后来来到我的手中——唐赫?
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太难以置信了,一个在字迹侦查方面的卓越人物,居然对文体学一点都不了解?修辞学也不懂?为什么要把日记交到我的手上让我研究,只是因为我是做文学研究的么?
(3)
“你走开,这里不欢迎你!”喝得醉醺醺的女人对她眼前清瘦的男人说。
这个男人一脸单纯,他穿着蓝T恤,下身一条黑色的西装裤,身上的东西不多,只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几件洗干净的衣裤。面前这个因为醉酒而有些癫狂的女人就是他的妹妹,百小芳的姑姑。
“妹妹,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你怎么都不来接我一下,我来了,你却赶我走?”
“你快点离开这吧,我不想跟一个刚出狱的人在一起,让人家看见了多不好。”说完,女人往嘴里灌进一口马蒂尼,这么高级的酒一看就不是她自己买的。
百小芳的父亲往屋子里看了看,沙发上丢着换下来的胸罩,床上的被子乱糟糟地卷成一团,餐桌上的碗盘还没有洗,地上堆着吃完没有扔掉的方便面桶,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女人住的地方。他还依稀记得进监狱前他告诉女儿住在姑妈家一定要勤劳,吃完饭就把碗盘洗干净,还要扫地擦桌子。可他根本没看到女儿的身影。
“小芳呢?我想见她。”男的说。
“你女儿么?哼哼,你要是早点出狱多好!”
“什么意思?”
“她已经不在了!”
男人听到“不在了”这三个字就像是遭了雷劈一样,双腿瞬间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量,颓然跪在地上。
“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发生的?”
“一周前吧,所以啊,你看,我的情况也不好,你总不能留在这给这里带来晦气吧,尸检完了之后我又掏了一大笔钱安葬小芳,我还哪有钱来伺候你啊?”
男的脸瞬间扭曲了,他已经控制不住内心的怒火,冲过去一把钳住了女人的脖子:“你是她姑妈,为什么不看好小芳?”
“是我、我不看好她么,她自己跑出去的!”因为被掐住脖子,她发声都困难。
男人松了手,女的从墙上滑下来,酒撒了一地,屋子里瞬间弥漫着一股烈酒的味道。
“哼哼哼,哈哈哈哈!”女的爆发出一阵癫狂的怪笑。
“你笑什么?”男人仍在发怒。
“真是报应啊,你女儿没了,我的孩子呢?是你女儿害得我流产,我这么大年龄了怀上个孩子,你女儿推倒了我让我流产,她可倒好,摔门离家出走了,要不是我打电话叫救护车,我早就大出血死了。少在这装腔作势了,这里不欢迎你,你滚吧!”说完,女的突然发力,把还在门口的哥哥一把推出了门,随后,门“哐”地敲在了男人的鼻尖上。
男人失魂落魄地走在路上,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他真的不知道该往哪走了。刚才经历的一切让他觉得自己做了个荒唐的梦。这个梦不仅痛心,而且绝望。在监狱里的每一天,他都在努力劳动和学习,争取早一天出来见自己的女儿,可是,一切化成了泡影。一面忍着撕心裂肺的痛,一面走在滚烫的高温里,这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
他抬起头,眼前这个人他似曾相识,但好像来自很久远的记忆里,此时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您好,是百络吧?”
“是的,我是,您是哪位?”
“您不认得我,可我认得您啊,我亲眼看着您从酒吧被我们局的队长带上警车的,不过当时我还只是一名警员。我叫唐赫,现在是刑警大队副队长。”
百络听到“刑警”两个字出了一身汗,上衣胸前的部位立刻被汗水浸湿了。
“您——找我有什么事?”
“能借一步说话么,如果您没有别的事,我们到茶楼坐坐?”
百络跟在唐赫身后,他真的已经忘记了这座城市里所有道路,牢狱生活让他对外面的太阳都感到陌生,更别说什么茶楼了。还没看清茶楼招牌的名字,他就已经坐在了唐赫的对面。不一会儿,一壶碧螺春就出现在他们的桌子中央,茶楼里有空调,百络觉得心情放松了许多。
“你好啊,唐副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唐赫一扭头,发现是我。刚才跟踪他好久了,若不是开始怀疑他,我怎么可能一大早就站在警察局门口。
“巧啊,范老师也在这,今天没课啊?”唐赫虽然一脸笑意,心里不知多么不高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