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诺对她点点头。
前所未有的、完整从容的生活近在眼前,而她始终没能睡着,盯着电子钟跳到五点。
时针擦过数字5的那一刻,菲恩收回视线。
他还穿着派对上那件浸满潘趣酒的薄衬衫。指尖隔着衣袋内侧轻薄的布料,感受到几近风干的斑痕,依然黏腻而亲昵地紧贴皮肤。
他再一次尝试闭上眼,满目渺茫的雾白取代了深黑,朱诺的脸在其中时隐时现。
数小时之前,他几乎就要探及感受她脸庞的神采,但又最终踟蹰地收回了手。
她的头发很黑,比一般人要脆硬一些,轻拂过他掌心的皮肤,那滋味并不惹人生厌。
她肌肤泛起的小麦色光泽那样悦耳动听,声音也好似一颗水蜜桃,形状丰腴,滋味甜润。
从前夜在刘易斯的酒吧偶遇开始,他就总是忍不住想起她。
不论是橄榄球队的乔治、啦啦队的林赛、还是他的兄弟姐妹,他们的声音或是枯涩生硬,尝起来就像失去了全部水分的干瘪牛油果,或是过分滑软,只会让他一直香腻到舌根。
而朱诺的声音不温不火,恰如其分。
过分很容易,恰好却很难。
他睁开眼,走下床。关掉厨房里摇颤嗡响的咖啡机,抓了一件薄毛衣披上肩头,来到隔壁公寓前,伸手按响门铃。
等了很久,房门才被从内打开,探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什么事?”
对方揉着眼睛咕哝,“佩妮还在睡觉。”
“布莱登。”
菲恩犹豫了一下,谨慎开口,“我遇见一个女孩。”
隔了一会儿,他低声继续道,“我让她……舔了我。”
“你让她……什么?”
对方蓦然一怔,然后沉默着侧开身,为他让出一条通路。
“就是你听到的那样。”
坐在布莱登家客厅的矮脚凳上,菲恩特地错开了本就游移不定的目光,想要借此掩饰紧张,“我没法拒绝。她的声音是粉红色的,水蜜桃味儿。
“我不喜欢水蜜桃,也不喜欢粉红色……但这些字眼放在她身上,我感觉……刚刚好,很舒服。
“她叫朱诺——或许是这样。我听见别人这么叫她。
“我该怎么做,才能待在她身边?”最后他问道。
布莱登很明显地一愣:“你在问我该怎么追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