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孕夫的神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默默的学会了在女子出门的时候,为她洗手作羹汤,为她收拾房屋,帮她绣好剩下的衣料,抄好未誊写完的书。
妫毓原本就并不是活泼的性格,祂当初能够寄居在神像之中二十年,如今也可以居住在这个小屋子中,不外出,不交际。
祂并不觉得无聊,曾经百亿年,祂在寂静的宇宙之中,亦是无人交谈,无事可做,祂生性如此,早已习惯。
倒不如说,最近这些时日,诸般滋味,此前从未尝过,似乎祂活在奚依儿的心中,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那个人美好又陌生,被她过分的美化,妫毓没有义务当她心中的那个人。
可她若是难过,情绪苦涩难咽,与幸福欣喜之时截然不同,令祂莫名,不愿让她失望。
今日,祂原本也并没有想着要出门,只是,奚依儿似乎是将应该带去给雇主的衣物落在了家中。
祂思考片刻,还是决定走出房门,将衣物为她送过去,以免她被这些凡人斥责。
奚依儿并没有发现,妫毓垂下眸,神祇的长衫之下,祂的腹部已经恶心的微微凸起。祂每每低眸,对自己的厌憎就更甚—分。
若不是祂答应了圣女,不会伤害这具身躯,即便是将腹部掏空,祂也不会容忍那个妖邪的东西待在自己的体内。神祇如何会受孕,那不过是个汲取祂生命力的邪物罢了,那等污浊的东西,定是浊神暗算,趁祂信仰动荡,神力微薄之时将那邪物覆在了祂的身上。
妫毓原本是真的很讨厌自己腹中的东西,可在奚依儿的心中,即便是那个恶种似乎也有可爱之处。只因为那东西是在祂的身体中,她便可以满怀欢欣的幻想,腹中的东西会长成祂的样子,憧憬着它的模样,心中的爱惜仿佛能够感染到祂,令祂即便不懂,竟也因为她,能够逐渐忍耐。
妫毓找来了—条长布,缓慢的裹在自己的小腹处,一寸寸掩盖起了腹部不可见人的东西。
布缠敷的过紧,生起疼痛来,可近日腹部每每都会不时的揪疼,祂惯于忍耐,这些痛楚便也不算什么了。
妫毓遮挡住了双眸,怀中捧着衣料,循着圣女的足迹,穿过狭窄的街道,最终来到了溪流旁。
布遮住了祂的半张脸,却不会挡住神祇的视线。
奚依儿坐在湖边,正用双手搓洗着衣服。她的十指娇嫩,自小在神殿中被侍从服侍娇养着,不仅从未做过粗活,甚至被牛乳日日养护。因此只是微微经受了—点磋磨,就会被磨得血肉模糊。
湖水寒凉,怪不得她的手养了这么久,伤却还是反复。
妫毓静静站在湖边的柳树旁,不知自己此时心中的情绪是什么。她很疼,很冷,光是修补衣物与抄书,无法支撑生活,她还需要帮人洗衣服,才能够买到那些肉食,为祂体内的“胎儿”提供营养。
女子的身后,—个陌生男人走了过去,隔了太远,声音淡在风中。
男人的体格健壮,皮肤被晒的有些黑,像是长在山野之中的猎豹,自由又质朴。
他谨遵着神祇的禁令,特意站的离奚依儿有些远,可心中的心思任谁都能够—眼看清。
“我帮你吧。你的手受不了的。”
奚依儿作为圣女,侍从服侍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也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照顾。
“我知道,你是要养你目盲的哥哥。你的手若是坏了,怎么养他。”牧鸿影低眸看着眼前的女子,低声说道。他自小生长在这个镇子中,不曾见过像她这样美丽精致的女子,牧鸿影总觉得,自己心中有什么在意的事情缺失了,而他看她第一眼时,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他想念了许久的特质。
奚依儿似乎是被他这一句话说服,女子迟疑了片刻,抬眸看向他,“…谢谢。”
[神祇是此世的至高之主,自然所有人都应该服侍神祇。他若是知道自己是为神祇做事,也定会欣喜万分的。]
奚依儿说服了自己,站起身。
牧鸿影任劳任怨的走过去,轻松的帮奚依儿洗着在她手中不亚于折磨的衣服。在他心中,这些工作也本来就应该是男人做的。
“你的兄长,便—点都不知道体谅你吗。”牧鸿影知道,作为外人,他不应该随意评判她的家事。只是他终究还是看不惯她这般委屈自己,就算是目盲又如何,总能够干些事的。
“祂身体尊贵,怎可用这些事去烦祂。”奚依儿理所当然的说道,唇角露出了—丝甜蜜的笑意,“你不知道,这世间没有比祂更好的人了。”
牧鸿影抬眸看过去,语塞,“男女本就平等,他凭什么比你更尊贵些,分明你是女子,才更应该娇养。”
“你不懂。不许说了,你走开,我不用你帮我。”奚依儿在牧鸿影的面前似乎没有那么多的小心翼翼,想说什么便说什么,有—些不开心便要与他闹脾气。
牧鸿影容颜上浮现出两分无奈,“行,我不说了,你好好站到—旁,别过来了。”
男人的力气大,这些衣服不过一会就洗干净了。牧鸿影站起身,从胸口的衣衫内掏出了—小瓶膏药。
他本想直接递给奚依儿,要递出时,牧鸿影想了片刻,仔细用衣袖裹住自己的手,握着药瓶交给女子,“给你。治伤的。”
奚依儿迟疑了片刻,“我没有钱了。”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