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炸弹案有甚么新的发现?”
元木用轻细的声音问道。原来他也误会了。但高间觉得情有可原。
“不,不是的,我们是来打听其他的案子,和炸弹无关。”
听到高间的回答,元木茫然困惑地移动着视线。
“其他的案子是?”
“杀人案。”
高间明确地告诉他,元木似乎一时不知道该说甚么,闭上嘴巴瞪大了眼睛。
“这起案件的关系人中,有一个人以前曾经在东西电机工作过,我们想调查那个人的情况……不知道你还记得有一个叫芦原诚一的人吗?”
“甚么?芦原?”元木惊讶地问。
高间感到他的惊讶很不寻常。
“是棒球队的芦原,他怎么了?”
“不,那个……你刚才说,和炸弹案无关吧?”
“对,没有关系,我们在调查高中生遭人杀害的案子。有甚么问题吗?”
“喔,那个……”元木犹豫了一下说:“昨天也有刑警来公司,他负责调查炸弹案……那位刑警也来问芦原的事。”
“喔?真的吗?”
“真的。他问了芦原离职后住的地方,但没有告诉我为甚么要找他。”
“那位刑警姓甚么?”
“我记得姓上原。”
高间向小野使了一个眼色,小野立刻起身走向公用电话。高间也认识上原,他是桑名手下的刑警。高间想起那个小组正在调查炸弹案。
为甚么炸弹案也和芦原有关?高间不禁沉思起来。是偶然吗?还是──?
“上原问了你甚么?”
“就是芦原离职后的地址,和他在职期间的经历。”
“不好意思,可不可以请你也告诉我?”
“好啊,我刚好有当时的纪录。”
元木打开印有“TOZAI”字样的笔记本。
昭和三十年(一九五五年),芦原从和歌山县的南海工业高中毕业后,被分到电器零件制造部生产三课,该年十二月调至测试品质验组。因为他参加了棒球队,所以调到了时间上比较有弹性的职场。
他在棒球队前四年的成绩平平,之后逐渐成为王牌级投手。
昭和三十七年(一九六二年),他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右腿丧失了功能,并在同一年离职。
他在离职后的地址并不是高间他们刚才所去的公寓,是更早之前所住的地方。
“你知道他在这家公司时的住家地址吗?”高间问。
“知道啊。因为他参加了棒球队,所以都住在青叶宿舍。青叶宿舍是公司运动队成员专用的宿舍,就在往北走一公里的地方,宿舍旁有运动场和体育馆。”
元木在笔记本的空白处画了地图后,撕下来交给高间。
“他当时发生了甚么事故?”
“不值得一提的事故,”元木说:“他打算用瓦斯枪作业,但好像瓦斯漏气了,突然喷出火,导致他烧到了脚。调查后发现事故原因是作业步骤疏失和安全确认不足,算是自作自受。”
“是喔……”
“原本可能会导致重大事故,所以,照理说要做出停工处分,但当时公司只做出谴责处分而已,已经对他网开一面了。”
元木阖上笔记本时,小野回来了。高间便向元木道谢后离开了。
“我已经向本桥先生报告上原先生也在追查芦原的事,他很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