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那些运输船上携带的各种物资,包括煤炭、粮食、弹药和武器等,对于汉军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甚至,就连这些被俘虏的士兵们,也是一笔优质资产。
汉军可以把他们变成免费劳动力,让他们去开山挖矿,修路搭桥等。
根本不需要支付给他们任何报酬,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吃,不让他们饿死就行了。
毕竟,战俘嘛,讲什么人权呢?
能活着就是他汉王法外开恩了!
如果他们要回去的话,那也不是不行,按照欧洲那边的规矩,让他们的家人缴纳一笔赎金,汉军这边就可以放走他们。
当然,这也是有前提条件的。
一方面要他们没有在天朝的土地上犯下任何罪行,手上没有沾染天朝人民的鲜血。
二来他们亲属缴纳的赎金的金额必须要让汉军感到满意,否则的话,还不如把他们留下来当免费劳动力使用来的划算呢!
考虑到辛丑条约中,列强要求清政府赔偿的金额是4。5亿两白银,平均算下来是每一个天朝人需要赔偿一两白银。
而这些战俘中超过九成都日不落的战俘,日不落人的货币单位并不是两,而是英镑。
考虑到此时欧洲列强们早已开始进入工业化阶段,他们的平均工资要比天朝这边高出很多。
再加上这些国家之前从天朝这边抢走了数千万两白银的战争赔款,所以林千羽决定狠狠的敲他们一笔!
来而不往非礼也,正所谓寇可往,我亦可往!
洋人打赢了大清,可以向大清索要战争赔款,那汉军此时也打败了洋人,汉军当然也可以向列强们索要战争赔款了!
既然有一个如此绝佳的敲诈洋人的机会摆在面前,林千羽当然不会放弃!
于是,结合之前日不落人和高卢人在对清廷的战争中索要的战争赔款,林千羽制定了一个自己觉得十分合理的数字:8000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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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是根据清廷签订的天京条约、京城条约,等一系列发生在1840年,到1860年之间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得到的。
在这两场战争中,清政府第一次赔偿了2540万两白银,第二次赔偿了2700万两白银,加起来的话超过了5200万两。
考虑到最早的赔款已经超过了20年,所以还要算上每年的利息,最终计算得出的结果是8000万两!
列强想要赎回这些战俘,前提条件是要向汉军赔偿8000万两白银的战争赔款。
只有将战争赔款全部赔偿清楚,汉军才会跟洋人洽谈赎回这些战俘的事情。
当然了,考虑到洋人那边的工资水平比较高,所以林千羽给这些战俘制定的赎金是普通士兵每人10英镑的赎金,军官根据各自的职位和军衔的高低,价格在100英镑到1000英镑不等。
舰长及以上的高级将领的赎金在英镑左右,像巴拉克和佩里这样的各国舰队司令的赎金,则至少要达到十万英镑才行!
此时英镑是跟黄金直接挂钩的,一英镑可以兑换7。35克黄金,差不多等于3。5两白银。
也就是说,每一名洋人的战俘,至少要支付35两白银才能得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