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忽略了他俩各自缠着的绷带的话,这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早晨,他的发小醒了,然后说他失忆了。
失忆之前没勇气说的话,失忆之后倒也不知道从哪借来的勇气敢说出口了。
我喜欢你,喜欢了你好多好多年。
陈久听见眼前的人这样说着,也听见自己的心也忍不住附和着。
周遭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没有什么世界倾倒,甚至也没有什么生离死别。
就像一本蹩脚的十八流小说。
主角轰轰烈烈打怪的时候不趁机来个感天动地的大表白,憋了半生,憋到最后归隐田园了尘埃落定了,第二天醒来在炕头上说着我喜欢你。
还是我忘记全世界只记得你的喜欢。
这剧情狗血的陈久头皮发麻,他想他要是这本书的读者,都恨不得冲进故事里抽这主角两巴掌。
摇着他肩膀质问着他,早干嘛去了。
九死一生的时候不说,这时候倒能说了。
对呀,早干嘛去了。
陈久在自己心底抽了自己两巴掌。
年少不知事的时候天天围着人说我喜欢你,我长大了一定娶你当老婆,但后来倒是长大了该说的话却说不出口了。
他早该说了的,但每一句话的开头都像是压着千千万万句话似的。
他要是不喜欢你怎么办,他要是后悔了怎么办,你们能成吗?陈建国会把他的腿打断的……
压着压着,那些本该说的话就压了回去。
千回百转,压到最后大多数也只能剩一声空落落的叹息。
要是这次自己不是“死”了之后,再“活”了一回,这句话是不是他们到死也说不出口呢?
陈久不知道。
陈久只知道,现在的他是真真切切的活着的,而甘离也是完完整整的呆在他眼前的。
兜兜转转走了这一大圈,走了好些年,生来死去,死而又复生,既然他们还活着那还有什么是说不出口的呢?
陈久伸手捏了捏甘离的脸颊,他笑的有些释然,很快狡黠布满了他的眼底。
他按住甘离准备抽离的头颅,继而深深的吻了下去,竟吻出了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像是前方有刀山火海他也敢牵着爱人的手坦荡往里跳。
一吻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