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依旧有人坚信是这四人没用,不配做资深老酒鬼。
要是换成自己,绝对不会这么容易倒下。
王德成走上前,派人把四人安排到旁边歇息。
他笑着看向大家,“鉴于前面四人的表现,一碗酒没喝完就已经失败,为了不浪费,我决定将一碗酒分成四小杯,一杯一杯喝,毕竟酒也是粮食酿造的,浪费粮食不可取,还是分小杯较为合适,你们觉得呢?”
众人觉得可行,反正量不变,分成小杯也无妨,自己肯定都会喝完的,绝对不会留下一滴。
“听王老安排,怎么都行!”
“我没意见!”
“我也没意见!”
没人反对,后面的挑战一律按每人四小杯安排。
“潘季同,匡……”
第二轮的名字还没念完,人群爆发出一阵欢呼。
“潘老头,哟,潘老头也来了,这下王老必须得准备一大桌饭菜酒水!”
“可不是,潘老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是咱灵高县最能喝的小老头,一辈子就没醉过,谁也喝不过他,这老头不仅能喝,更能吃,听说一顿能吃十个馒头,今天王老得大出血!”
“哈哈哈哈,我支持潘老头,潘老头,你可不能喝倒了,记得一会儿吃不完带点出来分给我!”
潘季同昂首挺胸,负手走向前,身穿褴褛,乞丐装扮,腰间挂着酒葫芦,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脸上黑漆麻拱看不清真容,但是那眼里轻蔑之意却很明显,显然对这场挑战不仅很有信心,甚至有点不屑。
四人准备好,第二轮挑战开始。
潘季同与别人不一样,他不管喝什么酒都喜欢细细品尝,不急不慢。
很多人知道潘季同的习惯,全都静默不做声。
别看他穿的很破,但是这人很怪,举手投足之间隐隐透着一股与乞丐不相符的气质。
潘季同端起酒杯,开始观察酒的色泽和形态,透过光,欣赏酒液的清澈以及酒液流动时的粘稠度和泡沫情况。
他不禁微微瞪眼,酒液清澈如水,可是远远就能闻见独特的香味,他将酒放到鼻尖,细细嗅闻,一股浓郁醇厚的味道钻入鼻孔,让他整个人瞬间无比清醒,他轻轻摇晃酒杯,微微吹气,酒里的芳香物质挥发出来,他能明显的感受到河西醇酒是浓烈的香型,且层次很鲜明。
潘季同眼睛微微发亮,还没开始喝他就已经通过外观和味道知道此酒绝无仅有,是绝世好酒。
随后他开始品尝酒口感,一小口酒液入口,让其在口腔停留片刻,能感受到河西醇酒浓烈的质地,酒水慢慢入喉后,后味悠长,残留在口腔中的酒香绵长幽香。
潘季同满足的闭上双眼感受河西醇酒的细腻和不同层次感。
最后他惊喜的睁眼,露出极为享受的神情。
“天呐,潘老头是不是笑了,连他这种对酒极为苛刻的人都对河西醇酒这般享受,这酒到底有多好喝?”
“乖乖,今日算是开了眼了,能让潘老头入眼的酒以前就没见过,河西醇酒果然非同一般。”
人群中开始沸腾起来。
再嘈杂的声音也丝毫不影响潘季同品酒。
全程举止优雅,浑身透露出的气质,与他一身褴褛的着装丝毫不违和。
旁边的三人陆续倒地不起,有的喝了两杯,有的喝了三杯,没人能将四杯喝完。
只有潘季同屹立不倒,当他喝到第四杯,众人越来越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