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没时间翻她的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够的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我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么样?”
“但他拿了戒指。他有时间抓住她血淋淋的手,硬把戒指撸了下来。”
“也许撸下来不难,也许戒指不合手。”
“他为什么要拿?”
“想送他妹妹。”
“有更好的理由吗?”
“没有。”他说,“没他妈什么了。我没有更好的理由。你到底想说什么?他担心戒指泄漏他的身份?”
“为什么不昵?”
“那他为什么不拿走貂皮?我们他妈的知道那貂皮是她男友买的。也许他没用他的名字,但他怎能确定没说漏嘴,而且店员总能记得点什么吧?他连毛巾都拿走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就怕留下半根xx毛,现在你又说他拿走戒指。这戒指我看是左外野凭空飞来的吧?我过去两个半礼拜里一次也没听说过它,今晚凭什么非听下可?”
我什么也没说。他拿起烟盒,递给我一枝。我摇摇头。他自己拿了一枝点上,猛抽了一口,喷出一圈烟雾。然后伸手摩挲头,抚平那原已服贴在他头皮上的暗色头发。
他说:“有可能上头刻了字。对,大家都有这个习惯。在内侧刻字。给心爱的金,弗雷迪赠,类似这样的狗屁。你说呢?”
“我不知道。”
“有什么理论吗?”
我想起“男孩”丹尼讲的话。如果那男友手下猛将如云,而且交际广泛,他为什么没带她四处炫耀?警告我的人和这男友又是什么关系?帮她付钱买貂皮的“会计师”到底是谁?为什么在其他地方我找不到他的蛛丝马迹?
凶手为什么要取走戒指?
我手伸进口袋,碰到手枪,感觉到冰凉的金属,我的手指滑到枪底下去找那块引发这一切的绿色玻璃片。我把它拿出口袋仔细瞧。德金问我在看什么。
“绿玻璃。”我说。
“跟戒指很像。”
我点点头,他拿起玻璃片,凑向光线看、又放回我手掌心。
“我们不知道她有没有戴到旅馆。”他提醒我,“我们只是为了方便讨论才这么说的。”
“我知道。”
“也许她把它留在公寓。也许有人从那儿拿走。”
“谁?”
“她男友。假定他没杀她,假定凶手是我早就说过的EDP——”
“你们真用那种词儿?”
“你要用他们让你用的词,方便沟通。咱们假定是疯子杀了她,她男友担心被牵连,因此跑到公寓把戒指拿走,他有钥匙。或许他送过她其他礼物,他都一并带走了。如果貂皮外套在那儿的话,他也一定会拿走。你说是凶手硬把戒指从她手上撸下,为什么我这说法就比你的差?”
因为不是疯了干的,我想。因为疯子杀手不会派个穿粗呢格子夹克的人警告我,不会通过“男孩”丹尼传口信给我。因为疯子不会担心笔迹或者指纹或者毛巾。
除非他是开膛手杰克那号人物,懂得事先周详防范、策划。但事实绝非如此,不可能,戒指一定有某种意义。我把玻璃放回口袋。戒指说明了什么,它非得说明什么不可。
德金的电话响起。他拿起话筒说:“乔·德金,”还有“嗯,对,对。”他听着,偶尔咕噜着应一声,刻意朝我的方向看一下,在记事条上做个笔记。
我走到咖啡机旁,为我俩各倒一杯咖啡。我不记得他喝咖啡加不加东西。然后才想起那机器的咖啡有多可怕,便在两杯里都加了奶精和糖。
我回到桌前时,他还在讲电话。他拿了咖啡,点头致谢,喝一口,又点了一根香烟。我喝了些咖啡,一头又栽进金的档案、希望能发现什么填补空白的线索。
我想到和唐娜的谈话,“闪烁”这个词有什么不对?难道戒指没在金的手上闪烁?我还记得光线打在那上头的模样。或者我只是在编造记忆,好支持我的理论?我那说法称得上理论吗?我有的不过是枚失踪的戒指,而且没有铁证说它确实存在。一首诗,一份自杀留言,还有我自己关于翡翠城有八百万个故事的说法。是戒指让我下意识又想到《绿野仙踪》里的翡翠城吗?或者我只不过是在认同黄砖路上那群祈愿者,希望自己有头脑、有心脏、有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