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虎背熊腰,腰间挂刀的班头,正领着几个班差,坐在店里喝茶,侃侃而谈。那个班头陆平注意了一眼,至少是外家高手,血肉大成。
陆平没有去刻意避暑,寻常的寒暑对他也没什么困扰,哪怕是三九天光着膀子,在冰天雪地中睡觉,也不会损伤丝毫。
陆平走在阳光下,怡然自得,他眉清目秀,神俊骨清,这副翩翩美少年的样子,引来不少侧目,不少暗赞。
这种被瞩目的感觉,陆平早以习惯,但不喜欢。加快脚步,进入了一家颇为宽敞食肆。
此刻并非餐点,老板娘正坐在柜台算账,几个伙计在抹着桌子,洒水扫地。
“大娘,两碗米粉,带走。”陆平走到老板娘柜台前。
“平平?哎哟,你可好久没来了,大娘还以为你吃腻了咧。”
听到陆平的声音,谭丽花立刻抬头,露出惊喜的笑容,她放下手上的账本,热情的起身招呼。
谭丽花年过四十,戴着金钗,体态丰腴。
她曾经是吴老汉的大儿媳,后面在吴老汉的主持下改嫁,和新任丈夫经营一家了食肆,主卖粉类,在临龙也算小有名气。
按照启国习俗,女子嫁入夫家,便算夫家人,有孝敬赡养公婆的责任。吴老汉痛丧亲子,两个儿媳守寡,也没留下子嗣照看,吴老汉不想耽搁二人,都放出去改嫁。
后来,谭丽花又生一子,极为疼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上怕摔了。
如今谭丽花家和美满,心中一直感激吴老汉,逢年过节也都会看望吴老汉。
只有陆平知道,每次谭丽花走后,吴老汉都会默默感慨,悲伤。
“怎么可能,大娘你煮的汤粉小料在临龙可以是说一绝,我是怎么都吃不腻的。”陆平实话实说。
幼时上学时,陆平都来谭丽花这里早餐,在食用血灵米后,陆平逐渐不吃其他食物了。除了方彩鸾早上做好药膳。
在临龙,主卖汤粉的店家很多。卖汤粉,粉是其次,小料必须要好吃,小料做差了,店就开不长久。而谭丽花做的汤粉小料,卤香馋人,在临龙首屈一指。
“哎呀,你不急着吃吧,今天牛肉都卖的差不多了。”谭丽花瞅了瞅正准备汆粉的伙计。
伙计面前摆着一排锅碗瓢盆,有各类卤肉,煎蛋鸭血,豆类制品,各种蘑菇,还有种种爽口的蔬菜。有几个盆子,空空如也,只剩下残汁剩料。
“大娘,我吃过了,不着急。”
“那好,正好要张罗中午了,你先在店里坐一坐。”谭丽花换了一件衣裳,走入后厨,亲身上阵。
此刻店里并没有其他客人,陆平随便找了位置坐着,默默运起《灵龟吐纳术》中的养神功夫,闭上了眼睛。
有个伙计机灵,沏了一杯香茶,恭敬的放在面前,陆平道了声谢。
陆平如今的境界,是筑基血髓大成,目力耳力十分惊人。他闭上眼睛后,听力感知大增,聚精会神下,百步之内的声音能尽入耳底。
一时间市井百态,纷纷涌入耳中,需要仔细分辨。
“你这个怎么卖……”
陆平念头一动,忽略掉这个声音。
……
“头儿,我听说佳田府那边,府兵衙丁裁撤了一大半,咱们临龙府不会也……”
“对啊头儿,我也听说咱们府里已经没有多少钱了,怕是快发不出银饷了。”
“怕什么,大不了随我去华洲,那边牧守大人正在招兵买马,我表哥……”
陆平还想听,那伙班差的声音已经远了,超出了陆平耳力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