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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3页)

重湖迭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呤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柳永的这一首《望海潮》曲尽形容,语言优美,在历代描写杭州繁华气象的诗文当中,此词可谓之神品。据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三中所载:“此词流播,金主亮闻歌,欣然有慕于”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遂起投鞭渡江之志。“由此可见,其词影响之大,魅力之深。

但在王佛听来,柳词虽美,却不及柳依依的歌美。由于她的声音太甜、太媚、太雅,以致于她唱的什么词,王佛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柳依依按丝调徽,琴音铮铮琮琮,宛若一江春水缓缓涌动。便见她纤指儿伸缩,皓腕儿起落回转,变动宫、徵、商、角、羽以及变宫、变徵七音;错以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等十二律,调弄起八十四宫调;弹至忘我之处,琴声千啭百啼,时如渊岳其心、麟凤其采,时如娓娓细语、雅淡琳琅,时如轻盈风起、婉转悠扬,一声声绕梁三日,直令人心旷神怡,百虑全消。

待得一曲弹罢,柳依依十指轻轻一收,嫣然一笑:“我这一曲,弹的可还入耳?”

“姑娘的琴曲温润明朗、清逸幽淡,果然是绝律雅韵,妙之极矣!”王佛悠然吸了一口气,目光落在酒杯之上,“不过以在下听来,最动听的却是姑娘的歌声,较之丝竹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这番话绝非逢迎,实是言出肺腑,由衷而感。

无论和什么人谈话,王佛的最大特点就是一个“直”字,一便是一,二便是二,从不闪烁其辞。

柳依依深深深深的凝视着王佛,未曾开口,脸色一晕。老实说,王佛并非那种看着极其俊秀、神隽、清奇如画的男子。他看上去并不怎么气宇轩昂,更谈不上玉树临风。但在柳依依眼里,她眼中的王佛很耐看。

灯光映照下,王佛的眉如两弯刀锋,虽不怎么浓,却很有力度。轻耸的眉角,显得黑长而威挺。他不笑时,双唇紧抿,构勒出一道优美的弧形。王佛的脸虽有些清瘦,却透着一种不甘心的疏狂和挫而不折的坚忍。

尤其她还发现,王佛的眼神很富个性。他就是在笑得最深的时候,笑意中也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忧伤。在他的眉宇之间,似乎锁着一种“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般的落拓,同时也有一种“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寂寥。

看王佛的眼神,如读一首忧伤的诗,有一种凄美的诗意。

柳依依瞧到此处,不觉芳心儿一动,忙理理思绪,笑着说道:“既然王兄弟爱听,小女子便再弹一曲,如何?”

“可以。”王佛静静的道。

柳依依抬起右手,五指轻轻一划,便又弹了一曲,只听她歌词中唱道:“岁华似流水,消磨尽,自古豪杰,盖世功名总是空,方信花开易谢,始知人生多别。”

曲风忧时伤世,凄清幽咽,如泣如诉,颇多伤感。王佛正听的入神,蓦然锵的一声,一根琴弦应声崩断,柳依依怆然长叹,已是黯然泪下。

女人流泪时并不见得都好看,但在王佛眼里,柳依依流泪的样子也是天下最美的。她脸上的凄婉和哀怨,犹如梨花带雨,真个令人楚楚生惜。

“殷忧一世,零落千秋,人生在世,伤恨离别。人要伤心,哭一哭也是好的。”王佛满满斟了一杯,深深的一口饮尽,“莫不是姑娘触景生情,想到了什么?”

柳依依点了点头,伸手拭去眼角上的泪痕:“不错,我想到了逝去的父母双亲以及我柳府上下残遭杀戮的七十二条人命。”她斟满一杯酒缓缓泼在脚下,又倒了一杯,相继泼在脚下,抬起头看着王佛,“好,归天鹤何许样人,我现在就讲给你听。”

“你说。”王佛望着她道。

※※※

柳依依静静的道:“十五年前,我祖藉本在姑苏,后迁居江陵,父亲柳慕春为当地一镇总兵。那一年我虽然只有八岁,却还记得清清楚楚。腊月十六,父亲和十几名亲兵外出巡查,回来刚进大门,我便听他大呼小叫的吩咐下人抬人。我和娘亲不知发生了何事,赶到大厅看时,才见大厅里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人。”

等她说到这里,王佛接道:“想必这个人便是归天鹤了。”

“正是此人。据他个人讲述,他那一年赶往京城参加秋闱科考,路经江陵之时,得了夹气伤寒。他身在江陵,举目无亲,抬头无故,只得寄居在一家客栈之内。从他住进客栈直至遇上我父亲,已有四个月之久。

“刚开始时,那客栈掌柜替他抓药、煎汤、熬药,尚且说得过去。后来待他盘缠用尽,看他一贫彻骨,掌柜的便不再理睬,他的病情日愈加重。也是合当姓归天鹤的命不该绝,那一天我父亲说巧不巧,正遇上掌柜的和几名伙计要将归天鹤葬弃荒野。我父亲探了探归天鹤气息犹存,深斥了掌柜的一顿,便将他带回家中。

“为了搭救归天鹤性命,我父亲请了江陵城最好的郎中给他医治,经过三四个月的精心调养,归天鹤的病情才得以痊愈。父亲见他无亲无故,又错过科试,便安置他在我家住了下来。后来,我父亲发现他不但诗文写的好,而且极其勤奋刻苦,颇有志气,便又请了江陵一带的几名鸿儒来家里辅导于他。到了次年秋闱科考之际,父亲亲自送他赴京,一场殿试下来,归天鹤果然高居魁首,得了状元及第。

“刚开始一段时间,归天鹤倒也懂得饮水思源,像个谦谦君子,与我家书信不断。每逢回乡探亲,总少不了先到我家拜望我的父母。有一次,父亲与他对酌,也是他老人家太信任归天鹤,酒席宴上,拿出了我家祖传之宝”金蚕宝铠‘让他欣赏。“

“金蚕宝铠?”王佛不解,“一副铠甲,有什么可欣赏的?”

“你莫要小看了这副铠甲,却是百毒不侵,克避水火,百试不爽。”柳依依突然将杯中酒一口饮尽,“据父亲讲,他曾在沙场与敌交锋之时,便常穿这副宝铠,任敌人兵刃再快,弩箭再强,只要不是脖颈以上部位,却难伤他老人家分毫。尤为特别的,这副宝铠由肩至足仅重七两,穿在身上浑无累赘,归天鹤赞不绝口。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归天鹤携带一笔重金登门来访,要买走这一副金蚕宝铠。我父亲身为武官,素来视此物为至宝,当下予以拒绝,归天鹤悻悻而归。殊料三天后的深夜,我家却迎来了一场灭门横祸。”

王佛的眼皮跳了跳,手中的酒杯不由晃了一晃:“灭门横祸?”

“是。灭门横祸。”柳依依眼圈一红,声音有些哽咽,“我当时正在熟睡,猛然间被娘亲唤醒,父亲手提长剑,兀自一身血污站在床头。等我揉眼睛向外看时,只见院子里人影错动,火光冲天,厮杀声、惨叫声不绝于耳。当父亲带着娘亲和我奔到院子里,迎面却杀上七八个蒙面人将我们团团围住。父亲一边仗剑抵敌,一边吩咐他身边最得力的四员偏将掩护我和娘亲逃命。不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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