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衣服,是她当谭太太时,亲手做的。
回想起来,沈七七也惊讶于自己的行动力,那个时候,似乎比现在还忙,只是她稀里糊涂的,下意识地把谭默庭当做依靠,自己也不知道上进。
对商业的了解没有现在这么透彻,只觉得只要她到了这个位置上,能让底下人听话就行。
殊不知,一个成功的企业家,需要面面俱到。
干嘛呢?服务好甲方,也服务好员工。
她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拨,谭默庭的领子就舒展在西装外,指肚划过脖子上的皮肤,有温热的触感。
沈七七倾身靠近,帮他翻好衣领也没有及时坐直。
谭默庭看到她吹弹可破的皮肤,虽然她没怎么化妆,但眼皮还是闪亮亮的,仔细一看,是那种一闪一闪的银色细碎的亮片。
近看她这张脸,依旧是生动的明媚的。
可是她不再属于他。
相思相望不相亲,是莫大的折磨。
谭默庭的心砰砰直跳,心痛感觉再次袭来,像是有人在扯他的心脏,而胸前也像是被塞了一团湿棉花,压抑地喘不过气来。
沈七七发现了他不对劲,轻声问道:“谭默庭你、你哪里不舒服?”
“没有。”他故作冷漠地别过头。
在她面前,就别这么矫情了。
沈七七粲然一笑:“替我跟家里人问好。”
“嗯。”谭默庭推开车门下车,沈七七等他关上车门,开车离去。
谭默庭在后视镜里的声音一点点变小,沈七七这颗心才放松下来。
在他面前装淡定跟真的淡定还是有所不同的,沈七七叹了口气,一脸无畏。
就是一个字:演!
她跟谭默庭之间早就是覆水难收,但并不等于不往来,她也不希望,离婚后两人就是陌路。
真正的原因在她,世俗缠绕,她总不能变出个孩子给他,而一辈子的婚姻,怎能不要个孩子呢?
就这么一点小事,就注定陌路了。
沈七七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已经习惯了世界里没有谭默庭。
车子驶入大路后,她给秘书打了电话,会议推迟一个小时,她迟到了。
谭默庭则并不像沈七七这么洒脱。
此刻他心里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这些天他何尝不是提醒自己,要接受残酷的现实,他爱的人不爱他,这就是现实。
千般难得、万般风流、顶级富豪、俊美无双这些是外界给谭默庭的标签。
谭默庭只觉得可笑,这些标签在沈七七看来不值一提,在她眼里,他还不如街边的流浪狗值得关注。
谭默庭就像是寒冬时节,梧桐树上的最后一片树叶,在寒风中飘飘摇摇,他不愿意离开相思树,可总得离开。
沈七七已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在属于自己的春天里。
谭默庭也承认,她认真努力、专注刻苦,还有接连不断的令人头疼的现实问题给她练手,迟早一天,她会一鸣惊人。
人们会知道,沈七七就是沈七七,她是一张活名片。
到了那个时候,谭默庭想到这里就笑了起来,到了那时候,沈七七恐怕比年轻时的封秀珠更特立独行。
“我该怎么留住你?”就像留住我最灿烂的命运。
谭默庭猛然回首才发现,沈七七是他晦暗人生中一场灿烂的烟花,可偏偏他也误解了,认为自己才是她人生的点灯人。
她根本就不需要谁帮她点灯照亮前路,她想做灯本身,而她也做的很好。
“谭默庭你怎么在这里站着,我打你电话你也不接?”
谭默庭转身回眸,看到李梦沁从自家小区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