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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谈调解门都没有(第1页)

追加被告,一般是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的。

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有待证事实牵扯到其他主体,在一审辩论阶段结束之前,也是可以申请追加被告的。

当然,并不是申请就一定能够追加,要等审理法官进行实质审查之后。

如确有追加被告的必要,安月明的申请才能通过。

他将杨辉等人拉进来的理由很简单。

本案的被告是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和总部,想要调取杨辉等人的银行流水,必须要将他们一同作为本案的被告,否则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是绝对通不过的。

此外,安月明作为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的热心市民。

怎么能够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底下犯了案还逍遥法外的?

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法外狂徒这个名号!

而且,要将这个案件的影响扩到最大,将背后的腐败透露出来,绝对是最好的手段!

名利双收,这才是他的一贯作风。

见安月明提出申请,张沐海赶忙开口道:“劳务费通过个人转账和现金支付确实比较不好查清,但是本案的案由为不当得利,杨辉等人并没有从广告费和摊位费中获利,我方认为原告提出的追加被告申请理由不充分,应当予以驳回。”

安月明冷静地反驳道:“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的公司账户流水本身就有问题,商业广告合同上的金额和实际流水上的账目明显不一致,既然杨辉等人有通过私账支出过劳务费成本,其又作为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难免会存在财产混同的可能性,我方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有理有据。”

听完双方的陈述,王丽丽迟疑片刻。

旋即,她开口道:“原告方,追加被告申请书在庭后三日内一并和补充证据提交吧,合议庭将在庭后审查,七日内告知是否同意你方的追加被告申请。”

听到这里,杨辉的心猛地一抽。

霎时间,他的拳头攥紧,额头上冷汗直冒。

完了!

安月明这哪是手下留情,这是要置他杨辉于死地啊!

自己刚才的说辞,的确暴露了公账和私账混乱的可能性。

可居然就这短短一句话,又被安月明抓住了突破点。

这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而且,一旦他们的账被翻出来,吞钱的事实大概率跑不了了!

见杨辉的表情不对劲,张沐海隐隐约约猜到了什么。

当事人对律师有所隐瞒,这种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碰上了。

他摇摇头,在电脑上打出两个字,以此来示意杨辉接下来要如何应对。

审判席上。

王丽丽沉默片刻,看了一眼手中的材料,并询问了文雨茗是否有将刚才庭审中双方的论辩观点全部都记录下来。

一般法官在庭审结束之前,都会这样过一遍。

如果确有遗漏,还会让当事人进行在笔录上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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