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有点菜还有点坏的家伙算是他的天使投资人,贡献了打天下的痴蛮惊鱼骑士团。
正如盔甲大礼包之于野猪皮王,十二只痴蛮矮妖是他们攻克哥布林巢穴虎踞一方不可或缺的功臣!
一般来讲这种意义重大的收藏品,自私又贪婪的兰山不会轻易拿出来。
但也正因为他的贪婪,运奴小队三人的尸体被他扒到就剩个内裤遮羞。
可以充当发达以后丢博物馆里当展品的物件太多了,拿一件虽然心疼但不是不能接受。
兰山都这么大方了,但野味老汉这东西的态度却是,臭拒!
“你留着吧,一个谁都能回答的问题而已,这么珍贵的收藏我受之有愧。”
就算因为道路原因,住在村里的人买布匹成衣多少有点麻烦。
但也不是什么旧衣服都照收不误的,还没紧缺到这个地步。
“你是个品德高尚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好人。”
一只没有老茧的手握住了野味老汉。
肯拿出来就快泪崩的兰山听见老汉不要东西的大雷锋精神,顿时一秒清空蓄势待发的眼泪。
这一刻起野味老汉成为了他兰某人“未曾谋面的老朋友”!
“朋友,邀请我去你的村子里歇歇脚吧,我可以帮忙清理危险的野兽。”
“我们村周围也没有能伤人的野兽出没啊。”
“什么!故事里的村子不都有一个有钱村长,委托路过的勇者去消灭魔物,寻找自己貌美女儿的故事吗?!”
“小兄弟,你看的故事都这么老套吗?”
野味老汉觉得好笑,这种千篇一律的虚构勇者传记。
就算在乡村酒馆也不能给唱诵它的吟游诗人赚一杯廉价麦酒。
“这叫回味经典,好的故事是经得起时间冲刷的!”
兰山嘴硬反驳道。
“精彩的故事当然会经久不衰,可那并不包括这种俗套情节呀。”
“要知道哪怕是口吃又健忘的酒馆服务生都能现编几段这样的故事。”
“最开始听还感觉有点意思,但一年到头十个里面八个是抢公主抢龙财宝的勇者……”
“你会听腻吗?”
听完野味老汉震耳欲聋的反问,兰山原地盘腿坐下挠头思考。
用时几秒思考出结论后,得到答案的兰山趾高气昂道:
“我都看了几百年关于石猴的故事,大体不变的同人版本都有数万以上了,一点没腻呢!”
大部分人一块口香糖都无法持续嚼上一天就感觉索然无味。
而兰山却把一段故事听了数万遍,实属震撼住了老汉。
至于兰山说自己活了几百年……
在普通人都知道有神明的星球,这也能算是个事?
“你狠。”
野味老汉果断认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