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谓“烽火文书”,即就简牍文书分类意义而言,是指汉简中那些直接因烽火是由而形成的文档。这是研究烽火问题的基本资料。至于因诸事傍连而涉及的文书,虽然屡被引证,但属于其他文书性质,此处不计在内。
关于汉简文书的分类,过去国内注意尚不够充分,缺乏准确的分类标准、体系,例如,烽火文书多归并于象“烽燧”、“戍务”等比较泛泛的题目中。国外对汉简系统分类的尝试开始较早,其主要特点是着重于书名、书式的研究[参见日本永田英正:《居延汉简集成》(《东方学报》京都·四六、四七、五一册),及所引述之罗维:《汉代行政案卷》(MichaelLoewe:RecordsofHanAdministration,2vols。Cambridge1967)],业已取得相当的进展,但也不无问题。由于对文书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认识不清或不准,就难免导致出结论的偏差。
现在,试将有关烽火的文书单列一门,下分四个类别:
一、督行烽火的诏檄类
——“督烽”、“报烽”书
此类全属于官檄书、公文,督烽、报烽二名称暂定。督烽书,是上级督促烽火警备事的文告命令,上至中央的诏制、命令,下至郡守、官县的檄文,较多见的是都尉、候官下行的督烽文告,文书中有时间亦引述更高级别的督烽命令。报烽书,为塞上烽燧遇警举烽之后,复向上级报告详情的例行公文,书中间或记述敌情与举番烽火的实况。
此类文书仅举如下二例:
(1)得、仓丞吉兼行丞事,敢告部都尉卒人。诏书:清塞下,谨侯望,督烽火,虏即入,赦吏方□中,毋远追,为虏所诈。书已前下。檄到,卒人遣尉、丞、司马,数循行,严教(12·1A,甲2554B)[本文以下所引旧居延汉简的简号,凡注明“甲”字者,见《居延汉简甲编》(1959年);其余均见劳干《居延汉简研究》考释之部(1943年四川南溪石印本,1960年台北版)及《居延汉简甲乙编》(1981年)释文。释文有不同者,为笔者所校补,新发现的居延简(1972-1974年),释文据甘肃考古队所作释文草稿,错误由笔者负责。其中:EP,代表破城子(即甲渠候官)所出;EJ,代表金关;EPS4,代表破城子以南的甲渠候官第四燧。
]禁止行者,便战斗具,驱逐田牧畜产,毋令居部界中。警备,毋为虏所□利。且课毋状不忧者劾,尉、丞以下,毋忽如法律令,敢告卒人掾延年、书佐光、给事□(12·1B,甲2554A)
都尉事、司马丞登行丞事,谓肩水候官,写移檄到,如太守府檄书律令卒史安世、属乐世、书佐延年。(12·1C,甲2554D)
□行事谓□□候长充宗,官写移檄到,警备□□□,毋为虏所□□,毋忽如律令(12·1D,甲2554C)
(2)十二月辛未,甲渠候长安、候史□人敢言之,蚤食时,临木燧卒……举烽、燔一积薪,虏即西北去,毋所失亡,敢言之十二月辛未,将兵护民田官、居延都尉亻胃、城仓长禹兼行丞(278·7A)
广田以次传行至望远止回写移,疑虏有大众不去,欲并入为寇。檄到,循行部界中,严教吏卒,惊烽火,明天田,谨迹侯、望,禁止往来行者,定烽火,辈送,便兵、战斗具,毋为虏所□□。己先闻知,失亡重事,毋忽如律令十二月壬申,殄北守(278·7B)
候长纟隻、未央、候史包、燧长畸等,疑虏有大众欲并入为寇。檄到,纟隻等各循行部界中,严教吏卒,定烽火,辈送,便兵、战斗具,毋为虏所萃椠,己先闻知,失亡重事,毋忽如律令(278·7C)
以上二木觚,各自包括几个不同的文书。
(1)觚以A、B面为主,乃张掖太守督饬下属严肃执行诏书烽火警备的檄文,简文自称“檄”、“太守府檄书”。C、D面分别是太守的下级肩水都尉和都尉的下级肩水候逐级向下转发此檄文的文书。其中,“清塞下……毋远追,为虏所诈”,为檄文所引述诏书督促烽火警备的内容。《汉书·匈奴传》:“天子诏边警备”,即指此类诏书。“严教”以下,为太守的饬令。(2)觚的A面号以前为上行文书即报烽书,由发生敌警的甲渠塞(甲渠候长)主报,报告了发生敌情的时间、部位,发警单位所发烽火信号、敌人去向、损失情况等。号以后到B面的号之间,为居延都尉就此次敌警发布各塞实行警戒的命令,简文亦自称“檄”。这封檄文道出了都尉的判断,并详列都尉作出的各项军事安排。B面号以下至C面,则是殄北塞守侯向下级转发都尉檄文的行文,内容与都尉令略同。所以,这枚觚与(1)不同,它是督烽檄与报烽书并列于一简的例子。
居延汉简所见督烽文檄较多。单独而完整的报烽文书,目前虽难以确指,但一定有。因为据后文例(57)“烽品”的规定:燔举烽火报示警情之后,必须即刻将详细经过驰报上级。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督烽、报烽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它体现出烽火戍务像发现敌情、举烽示警、汇集情报、分析判断、战备动员等一系列环节;而且从各种指令及各级建置的相互联系中,可以了解指导边塞防御的战略、战术等各项军事原则,以及战时这个军事体系的运转情况。这后一点是尤其重要的。
二、烽火戍务记录簿类
——“烽火出入时”、“出入界课”等
此类文书数量较多,举典型而内容完整者如次:
(3)乐昌燧长己,戊申日西中时受并山燧坞上表再通,夜人定时苣火三通。己酉日西中时(332·5,甲1705)
(4)临莫燧长留人,戊申日西中时受止虏燧坞上表再通,堠上苣火三通□(126·40+536·4,甲719按:此简缀合有漏洞,通、堠二字间,准上简例,当有“夜人定时”一段)
(5)□午日下餔时受居延蓬一通,夜食时堠上苣火一通、居延苣火□(332·13,甲1695)
(6)坞上旁蓬一通,同时付并山。丙辰日入时(349·11甲1770)
(7)出堠上苣火一通元延二年七月辛未□(39·20)
乙夜一火丙夜一火丁夜一火
(8)和木辟和临道和木辟
卒光卒章卒通(8·19,甲526)
(9)□□甲子毋出入日东□东中八分小表一通(EJT9·110)
日食时表一通
(10)·凡四通日东中时表一通
日酉中时表一通(EJT23·354)
(11)东中时表六通日下餔时表二通(EJT23·931)
日西中时表四通
(12)十一月丁己平旦表四日食坐时表四
日出时四日东中时表三
日蚤食时表七日中时表四
日食时表三
日餔时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