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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明兴今年已经三十五了,由于从小没了娘,父亲又在他八岁时去“填黄泥”了,当时,明兴是跟去的,但经不住后娘的拳头,老是跑回家来,幸亏家里还有一个堂房大伯,每一次都收留他几天,再送他回去,天长日久,明兴跑惯了,就一直跑来跑去。直到他十四岁那年,他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了命,后母又为一点小事打了他几下,他就发狠跑回家,而且一跑回家就跪在大伯身前,发誓从此即使再苦再难也不回后母家了,直到他大伯没办法答应了他,他才起来。一个人宿在父亲给他留下的一间破房子里。学也不上了,每天在队里干一点轻活,队里呢,把他作为“五保护”对待,每月给他两块零用钱,每年的口粮也安整劳力给他分。由于没有大人的管教,渐渐地就学会了抽烟喝酒,队上给他的零花钱就不够用了,时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

开始,大家还你家一碗,他家一碗的给他吃,后来,见他要顺手牵羊,大家就提防着他了,给他吃东西的人就渐渐没有了。他呢,也无所谓,索性工也不出了,成天东游西逛的,有一顿没一顿的过着光身汉的日子。有钱了,大吃大喝,不醉不休,没钱了,东偷西摸,一年的粮食不够他三个月吃的,他连吃带卖,不要几天就要靠偷摸来解决了。

小偷小摸是村人们最痛恨的事,可考虑到明兴的特殊情况,村人们还都是原谅他的,只要你怀疑他,如果是他做的,他也会爽快的承认,因此,虽然他经常在村里偷摸,村里人却也不十分忌恨他。只是拿他没办法。他呢,心也不大,够吃够用就行了,这样的日子一直混到十九岁,吃的问题解决了,但性的问题却解决不了。那年春天,丽萍记得是自己嫁到老大房的第一年春天,明兴开始了不安分,他在一个夜晚,摸到了他的后母家,因为在后母家的几年中,他自认为自己异父异母的妹妹是对自己有感情的,想去跟她好。他从后门进去后,就直奔他妹子的房间,撬开门进去,直扑到妹子的床上,结果,妹子的床上睡着的不是别人,正巧是他的后母。接下来的事情当然是可想而知了,他以强Jian未遂罪被判了五年徒刑,在五年的牢狱生活中,他才真正知道了什么叫不是人过的生活。因此,出狱后,就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老实得让人难以相信。又几年下来,队里见他确实变好了,当时还是任容做队长,见他改好了,就安排他当了生产队的电工。

开始几年是跟着隔壁队的老电工学,后来生产队的所有电上的事情就由他一人包掉了,再后来,社员家有条件的也装上了电灯,谁家有个电上的什么事,也请他拨弄一下,就没有问题了。他呢,也随叫随到,时间做得长了,碰到吃饭时,只要留他吃一顿青菜便饭,他决不收人家的工钱。所以老大房生产队的社员谁也没有把他看作是“劳改释放犯”,要知道,在别的队上,象他这样的人日子是很难过的。有一顶帽子不说,平时有什么难事、难活或者有什么意外之事,首先轮到的就是象明兴那样的人。每一次运动来,受冲击的也是这样的一号人。而明兴靠着他的彻底改过,也靠着他的勤奋,在老大房生产队渐渐有了好人缘,因此运动来,老大房人也保护着他,平时就更不要说了,人们特别是年纪大一点的人,都愿意照顾明兴,有好吃的都愿意给他留一点。

可是,由于他那特殊的出身和那不光彩的前科,他的终身大事就一直拖下来了。尽管有几个喜欢多事的好心人多方牵线,但当人家一打听他的前科或一见他那寒碜的家当、破旧的老房,就都打了回票。所以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还孤身一人,过着孤家寡人的日子。可在生产上,他却是尽心尽力的,决不拆半点烂污。明天要动镰刀了,今天他就一早起来去城里把脱粒机、打风机及照明要用的零件办齐,以免到用时来不及置办。

丽萍嫁到老大房生产队十几年,她对明兴的事也了解的较清楚。那年叫明兴学电工的事,她还清楚的记得,要不是她竭力撺掇,任容还下不了这个决心。几年下来的事实,证明她丽萍的眼力不错。因为他比明兴大两岁,所以平时她总以老嫂子自居,平时说话口气中总带着倚老卖老的威严。明兴呢,一来感激是她促成了他当电工的事,二来是因为她是妇女队长,所以他对他总是唯唯诺诺的,平时一眼也不敢正视丽萍。前几天在任容的丧事上,明兴也受到任容的大阿舅夸奖,“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还时时在丽萍耳旁响起。多年来,丽萍也一直告戒自己,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自己的老公虽然已死好几年了,但自己除了跟任容勾搭在一起外,是没有其它风流韵事的。可不知是命里注定的还是老天有意安排的,竟让自己今天在上城的路上同明兴走到了一起。

第二十三节

明兴呢,心里当然也没闲着,三十五年来的风风雨雨,他从一个乖儿子到一个不良青年,再到一个安分守纪的回头浪子,他的意志力在一步步的强化。自从从劳改农场出来以后,一晃九年光景就过去了,早几年,自己还感到一个人生活也无所谓,而近几年来,不知怎么的,见人家夫妻和和美美地过日子,自己就无意中有一种失落感产生。自己进出一个人,冷冷清清地,一步不走一步不到,一个男人家,里里外外都必须一个人操劳,时时有一种形单影孤的感觉产生。

影影约约间,他总对丽萍和她的儿子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但碍着任容的面子,他决不敢越雷池一步,任容一家对他的恩情,他是决不会忘记的,当然更进一层的意思是顾丽萍从来没有在明兴面前表示出过分的亲热,因此,尽管丽萍老公去世了这样几年,他也始终不敢造此。他曾经几次在梦里和丽萍偷欢,但一醒来,他就敲自己的头,说上两句“该死,该死。”说白了,真要问他对丽萍的感觉怎么样,他是既爱又怕。爱丽萍那生了孩子还那么苗条的身材,爱丽萍那里里外外一把抓的能耐,更爱丽萍那善解人意的丹凤眼。可是他又怕,一怕丽萍看不起他,二怕丽萍不要他,更怕伤了他和任容一家的感情。几年来,他和丽萍的关系始终没有超出乡邻的范畴。只是来往比于别人多一些而已。

两人心里都象揣了个小兔子似的,各自想着心事。只有丽萍的儿子,他什么都不懂,一跳一蹦的忽前忽后在两人之间串游。一会儿跑到前面拉着明兴的手,叔叔,叔叔叫的应天阶响,一会儿又拉在丽萍的后面,不知在弄路旁的什么野花草。两人对他的杂七杂八的、没完没了的问题也只是嗯、嗯地搪塞一下。

一路无语,来到车站,车还没来,明兴在东,丽萍在西,两人硬是隔开七八米路分头站定了。丽萍的儿子到好,他爬到站牌下供乘客坐的水泥凳上,见站牌上写着字,就一定要明兴前来读给他听。明兴拗不过,只好蹭过来,搀住丽萍儿子的手,指着站牌上的字一个一个念给他听。丽萍在三米开外的地方看着他俩,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来的酸涩,要是这是父亲在给儿子讲,那多好呀。想到这,丽萍不禁脸上一阵发烧。马上又一个声音在说,不要脸,不要脸。丽萍儿子听完明兴讲,就一跳,爬到了明兴的肩上,这下丽萍慌了,就快速走近明兴,指着儿子说,“你这个小活狲,这么调皮,快下来,下来。”

“没什么,没什么。”明兴边拉住丽萍儿子的手,不让他往下掉,一边红着脸对丽萍说。在丽萍伸手去抱儿子的时候,她的手无意间碰到了明兴的手,暖暖的,一股暖流象触电一样在双方的心里通过。

汽车来了,明兴从丽萍手里夺过丽萍儿子就挤上车去,丽萍也紧紧跟着上了车。到车上,明兴放掉孩子就抢着买了两张票,见如此,丽萍手里捏着钱也只好作罢,嘴里还唠了声,“下车了再给你算吧。”

靠车门里边的一个小伙子见明兴抱着个孩子,就主动让出了座位,明兴说了声谢谢,就用眼睛示意丽萍去就坐,丽萍红了一下脸,就从明兴手里接过儿子走过去坐下来,同车的人们都以羡慕的目光看着他们。

下车后,明兴本来是要买电器零件,要和丽萍娘俩分开走的,可是那混小子决不让明兴走,几经踌躇,明兴还是决定先同他们去公园玩,丽萍当然不能说强留的话,对儿子骂了两声,也就半推半就的不响了。三人转乘了一路车,来到锡城最有名也是小孩最喜欢的“鼋头渚公园”。这下,丽萍的儿子来劲了,拚命拉着两人往有儿童玩具的“儿童天地”去,刚到门口,他就象一只小鸟一样,松开大人的手,飞到他想要去的秋千、滑梯、转盘等地方去了。连丽萍在后面叫“小心,小心”也不听了。

这里只剩下他们两个大人,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还是明兴先开口,“我们到那里假山下坐一会吧。”

丽萍瞧着远处忘情游玩的儿子,点了点头,无声的跟在明兴的后面,向假山下的石凳走去。明兴为丽萍揩干净了一块地方,就自觉地坐到离那石凳远一点的拦杆旁草地上。两人又是一阵沉默。明兴看着熙熙攘攘的游人,手托住了下巴,仿拂成了一座“思想者”的雕像。楞角分明的五官,恰到好处的分布在他那国字脸上,紫铜色的皮肤在阳光的映衬下,熠熠的泛着红光。虽然年龄大了些,但外表仍不失英俊。丽萍在看远处的儿子时,用眼稍睃着明兴的侧影,心头噗嗵、噗嗵地跳。如果明兴没有那该死的前科,如果没有那村人鄙夷的目光,要让丽萍自个儿来挑的话,那么,她丽萍会毫不犹豫的选中明兴做自己的终身保护人。可是现在,现在。。。。。丽萍不敢往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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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有一个游客来问讯,“同志,这公园的厕所在哪里?”

丽萍楞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噢,你说什么?”丽萍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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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请问公园的厕所在哪里?”

“很抱歉,我也不清楚。”

“在前面转弯过去,大约五十米的地方。”明兴接上来说道。

“谢谢。”游客顺着明兴所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丽萍友好地对明兴笑了一下,“你怎么会知道的?”

“刚才来时我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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