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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男人重面子 女人重名声(第1页)

杨国栋还在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地遐想,忽然听到何文亮说,“既然施女士反对起诉崔莺莺诈骗罪,我看那就……”杨国栋立马表示反对,嚷道,“等等,等等。不要急于下结论嘛!文亮,你刚才不是说,定一个人诈骗罪,有六条标准吗?怎么只说了一半,就不往下说了?”

何文亮让步,道:“好哇!我一次把剩下的三条,全都说完。第四条,行为人取得了不当财产;第五条,被害人的财产遭受了损失;第六条,损失的财产,数额较大。”

杨国栋如获至宝,高声大叫:“你看看,你看看!这三条,姓崔的条条都符合:她取得了不当财产,五十万;施老先生的财产遭受了损失,五十万;损失的财产,数额较大,五十万!怎么就不能追究崔莺莺这个贱女人的诈骗罪呢?!”

施溪似乎看穿了杨国栋别有用心,可是又不便当众戳穿。稍一沉吟,她想出一个计策。只见她眉头紧锁,十分认真地发问:“何律师,我听说,起诉某某人犯了诈骗罪,一定要拿出详实有力的证据,是吗?”

何文亮点头:“那当然。收集并运用好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前提。对当事人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律师来说,办案就是办证据;对法官来说,审案就是审证据。所以我们常常说,证据是诉讼的’无冕之王’,证据是案件的灵魂。”

施溪明知故问:“那么,告一个人犯了诈骗罪,最有力的证据,有哪些呢?”

何文亮答:“诈骗罪的证据,包括:一、对方虚构事实的证据;二、受害人受骗向对方付款的证据;三、向对方索要证据,对方不给的证据;四、对方失去联系的证据。按照法院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你们如果告崔莺莺诈骗,那么,这四个方面的证据,都得由你们去搜集、出示。”

施溪再次明知故问:“我听得不是太清楚。何律师,您能不够结合现在的案子,解释一下?”

何文亮很耐心地解释:“一,崔莺莺说,那个什么‘钟老板’,说他有一个十分赚钱的项目,但是资金不够,需要向你父亲借钱。你得拿出证据,证明,这个项目,是虚构的,根本就不存在。“

施溪苦笑:“我上哪儿找证明去呀?我根本就不认识那个什么‘钟老板’,连面都没有见过。”

何文亮:”二,你父亲向崔莺莺付款的凭证,例如银行转账单之类的凭据。”

施溪道:“我问过我父亲了,他是把五十万现金,交给了崔莺莺,崔莺莺把这笔钱,存进一张银行卡里了。没有转账,也就没有转账凭据。”

杨国栋插话:“存款,有存款凭据啊?”

施溪:“我父亲说,存款凭据,被崔莺莺拿走了。”

何文亮道:”三,你父亲向崔莺莺索要借条,可是崔莺莺不给。你能拿出关于这件事情的人证和书证吗?”

施溪摇头:“不能!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对话,没有录音,谁能证明?”

何文亮说:”四、对方失去了联系的证据。”

施溪道:“崔莺莺确实失去了联系,一个多月了。可是,证据却不好找。等待人民法院宣布她为失踪人口,还得等到两年以后!”

何文亮恳切地说:“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举证不能、举证不力,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甚至,还要承担对方反诉,说你们诬告的责任。”

杨国栋不相信地撇了撇嘴,说:“我们想千方、生百计,把崔莹莹找了回来,她会恩将仇报,告我们一个诬告罪吗?不至于吧?是的,她确实很坏。可是,还没有坏到这种程度吧?!这这这,这不是疯狗吗?反咬一口?!”

施溪道:“可是,我们当真到公安机关报案,说崔莺莺诈骗,不管最终审判的结果如何,都对她的名声,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俗话说,‘男人重面子,女人重名声’。好名声,是女人最体面的嫁妆,胜过了最高的学历和最多的财产。一个好女人,必然珍惜自己的名声,就像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

这时,杨国栋做了一个十分轻蔑的表情,撇撇嘴,说:“可是,姓崔的,她不是一个好女人呀?!”

施溪仿佛看到了一个陌生人,盯着杨国栋看了半天,才说道:“对不起!我不同意你的结论。毕竟,我跟莺莺姐一个屋檐下居住、一口锅里吃饭,几年了,对她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杨国栋咄咄逼人地质问道:“我问你,姓崔的,是一个爱慕虚荣、贪图富贵的女人。这一点,你否认不了吧?!”

施溪听了,张口结舌,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

何文亮看见争执的双方互不相让,而且都有带气了,于是打算和稀泥,说道:“今天,我们就议论到这里吧?很遗憾,得不出一致的结论,也就形成不了最终的方案。”说罢,起身要走。

施溪急忙挽留,道:“何律师,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需要再耽误您几分钟时间,您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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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亮很宽厚,又很大度地表态:“不介意。您请说!”

施溪:“我与崔莺莺朋友一场,她至今下落不明,十分蹊跷。我很为她担忧。可是,说她是好人,失踪,遇害;说她是坏人,诈骗、潜逃,都因为证据不足、时间不长,没法立案。我忽然想到,如果我花钱雇请私家侦探,找到了那个什么‘钟老板’,从他那里,找到了‘钟老板’为非作歹,甚至违法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认不认可?!”

何文亮颇感意外,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施溪道:“我就是想,打一个时间差。等到允许立案的时限,我们再去报案,公安机关再去查案,等待的时间太长了!如果,我父亲的五十万,真的是被崔莺莺交给那个什么‘钟老板’了,而崔莺莺是受蒙蔽的。而那个什么‘钟老板’是个坏人,是想非法占有这笔巨款。我想,这种可能性,非常大。等到几个月之后,即使破了案,抓到了那个什么‘钟老板’,可是,我父亲的养老钱、我的购房款,已经被那个什么‘钟老板’挥霍一空,追不回来了。这样的‘破案’,对于我家来说,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何文亮点头,表示赞同:“嗯,你说的情况,的确有可能。诈骗犯抓到了,被骗的钱,却一去不复返。很多人在遭遇到诈骗之后,无论金额大小,总是第一时间报警,期望警察能够快速立案,飞速处理,然后,被骗的钱很快就能回到自己的手中。这是理想状态,但绝大多数的诈骗案,破案没有这么容易。我说一个例子吧,有人被骗子骗走了五千块钱,顺利地立了案。五千块,这是现在立案的最低标准。既然立了案,派出所就派出警力,力争早日破案。诈骗案,说起来简单,破案却不容易,追回损失,更难。首先是要抓获诈骗犯。诈骗犯不会呆在原地,等你来抓,而是会满世界去躲藏。有的案件,涉及到跨部门、跨市、跨省、跨国时,还需要与其他省、市、国家的警察以及网安、技侦等部门联手合作。这就大大增加了侦破的难度,也就大大提高了办案成本。也许,诈骗案的案值只有五千块,可是派出所投入的所有经费,超过了五万块,甚至十万块。但是,为了公平、正义,为了法律的尊严,虽然艰难,公安民警一直在咬牙坚持、负重前行!”

”至于案件破获、罪犯抓获之后,被骗走的钱财,能够追回来多少?那就只能自求多福、求神保佑了。是吗?“

何文亮微笑点头:”我很遗憾地告诉你,是的。追赃,是一个比抓获罪犯,更艰巨、更细致的工作。有的赃款,被罪犯挥霍殆尽,有的赃款,被罪犯分散转移,流向亲戚、朋友、子女的账户,他抱定了‘坐牢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愿景,拒不交代,不肯吐赃,有的,民警还真的查不出来!更有甚者,有的钱,转移到了完全陌生的账户,你叫民警怎么去查?”

虽然是学法律的高材生,杨国栋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的经济犯罪手段,也不甚了了。他问:“怎么会转移到陌生人的账号?骗子放心吗?会不会骗子也被人骗?来一个骗中骗?!”

何文亮笑:“呵呵!你就不要‘咸吃萝卜淡操心’了!这些银行账号,是骗子从一些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手中,买来的。密码一改,哪怕骗子坐完牢出来,这钱,还能归他享用!”

施溪感慨:“看来呀,要想避免钱财的损失,最好的办法是:提高警惕、远离骗子!”

何文亮:“这是釜底抽薪的高招。可惜,很多人,做不到。骗子,‘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些被骗子割韭菜的受害者,也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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