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风箱是幸运的。母亲在世时,我们家的风箱存在着。母亲去世后,我们家的风箱仍然在灶屋里存在着。我们通过保存风箱,保留对母亲的念想。物件会变旧,人的感情永远都是新的。
2014年1月24日至27日于北京和平里老家的馍
我们老家把馒头叫馍。馍分杂面馍和好面馍,也叫黑馍和白馍。黑馍主要是用红薯片子面做成的,又黑又粘牙,一点儿都不好吃。红薯片子遇雨霉变后舍不得扔,仍要磨成面,做成馍。吃那样的黑馍跟吃苦药差不多,一嚼就想呕。大人教给我们的办法是,吃苦红薯片子做成的馍不要细嚼,更不要品味,用舌头扁一扁,赶快咽进肚子里。嘴有味觉,肚子没有味觉,哄不住嘴,至少可以哄一哄肚子。
我在农村老家时,一年到头几乎都是吃黑馍,只有过麦季子和过年时才能吃到白馍。麦子割完了,打完了,各家各户都分到一些新麦。社员们为了犒劳一下自己,也是为了过端午节,每家都会蒸一锅子白馍吃。过大年蒸的白馍要多一些,各家都要蒸三锅,或者蒸五锅。过年蒸白馍,打的是敬神仙敬祖宗的旗号,其实最终都被人吃掉了。小孩子盼过年,除了过年可以穿新衣服,放花炮,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过年时可以连续几天吃到白馍。白馍完全是由麦子磨成的面粉做成的,又大又圆,通体闪着白色的亮光,好看又好吃。我们吃白馍时总是很紧嘴,一出锅就想吃。还有,我们吃热气腾腾的白馍时不就什么菜,就那么掰开就吃。当把白馍掰开,那种清纯的、扑鼻的麦香真是醉人哪,好吃得真是让人想掉泪啊!
北京人不把白馍叫馍,叫馒头。北京人天天可以吃到馒头,不过年时也吃。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人每天都像是在过年。1966年冬天,我作为红卫兵到北京进行革命大串连时,就天天吃白面馒头。我住在北京外语学院的红卫兵接待站,除了吃白面馒头,还可以吃到肉片粉丝熬白菜,过得像是一步登天的日子。生活的改善虽说是临时性的,我并没有忘记在家里吃黑馍的母亲、姐姐、妹妹和弟弟。串联结束时,我想我得给家人带点儿什么东西回去。带什么呢?临进京时,母亲给了我一块钱。在北京七八天,我只花两毛钱在街头排队买了一本红皮《毛主席语录》,连一个商店都没进过,别的一分钱的东西都没买过。剩下的八毛钱还是可以买点儿东西的,但我不知道买什么,还有点儿舍不得花。我手里还有没吃完的饭票,一旦离开北京,饭票就成了废纸,为何不把饭票换成馒头带回家呢!我用饭票从外语学院的食堂换回六个馒头,包裹在粗布被子里,一路坐了火车坐汽车,下了汽车又步行二十多里,把馒头带回了家。回家打开被卷儿一看,馒头都干了,裂得开了花。母亲很高兴,说我从北京带回去的白馍都在笑。母亲还夸我顾家。我们家的每一个成员都吃到了我从北京带回去的白馍,神情都有些骄傲,好像北京的任何东西都是好的,白馍不仅有食品方面的意义,还有政治方面的意义。
生产队解散,土地分到各家各户之后,吃白馍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乡亲们再也不必吃黑馍了,一天三顿饭,顿顿都可以吃到白馍,想吃几个就吃几个。此时我已从河南的煤矿调到北京工作,每年回老家探亲时,再也没有带过白馍。说起农村的变化,乡亲们都爱拿白馍说事儿,说现在日子好呀,天天都能吃白馍。好像白馍在他们嘴边挂着,开口就是白馍。又好像白馍是生活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一提白馍,大家都知道生活变化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是的,据说我老家的村庄从明代就有了,祖祖辈辈几百年过去,哪一辈的人都想天天吃白馍,可愿望迟迟不能实现。只有到了今天,乡亲们吃白馍的愿望才终于实现了。也就是说,京城的人可以天天吃白馍,我们老家的人也可以天天吃白馍了。还拿过去只有过年时才能吃到白馍作比,我们老家的人每天的生活也差不多像过年一样了。
说来有点可笑的是,我不往老家带白馍了,却开始从老家往北京带白馍。母亲下世后,每年的清明节和农历的十月初一,我都要回老家到母亲坟前烧纸。我每次回家,住在邻村的大姐二姐都会各蒸一锅白馍给我吃。我在老家住上三天两天,大姐二姐蒸得白馍吃不完,我就把吃剩下的白馍装在塑料袋里,再装进拉杆旅行箱里,带回北京接着吃。
我妻子的老家在山东,她习惯了把馍说成馒头。她对我从老家往北京带馒头不太理解,说什么东西不好带,大老远的,带些馒头干什么!没错儿,别人送给我的有成箱的火腿肠、真空包装的牛肉、饮料,还有不少土特产,我都没有带,只带了馒头。妻子又说:全国各地的馒头北京都有卖,想买什么样的馒头都可以买到。随着妻子,不知不觉间我也把馍说成了馒头。我说:错,我们老家的馒头在北京就买不到。我吃了多种多样的馒头,怎么也吃不出老家馒头的那种味道。北京的馒头太白了,白得像是用硫黄熏过,让人生疑。北京的馒头多是用机器做成的,整齐划一,样子很好看,一捏也很暄腾,但里面不知添加了什么样的化学性质的发酵粉,吃起来没有面味儿,更谈不上麦子的原香味儿。也许北京的馒头以前是好吃的,现在不那么好吃了。也许是我自己变了,口味变得挑剔起来。反正我固执地认为,我们老家的馍味道是独特的,是不可代替的。
独特味道的形成,至少有这样几种因素。它是用新麦磨成的面做成的;面是用上次蒸馍留下的酵头子发起来的;馍是靠手工反复搓揉成型的;最后是用庄稼秆烧大锅蒸熟的。其中可能还有土地、水质和空气的原因,我就说不清了。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向大姐二姐请教了蒸馍的全部工艺,过春节时在北京也试着蒸过馍,但蒸出来的馍与老家的馍的味道差远了。
我之所以对老家的馍如此偏爱,深究起来,也许与我的胃从小留下的记忆有关。听母亲讲,我出生刚满月不久,因母亲身上长了疮,奶水就没有了。怎么办呢,母亲让祖父或父亲每天到镇上买回一个馍,把馍在碗里掰碎,用开水泡成糊糊给我喝。馍糊糊代替的是母亲的乳汁,我是喝馍糊糊长大的。老家的馍的味道给我的胃留下的记忆如此根深蒂固,我对那种味道将终生不忘,终生向往。
把老家的馍带到北京的家,为防止馍发生霉变,我会马上把馍分装在保鲜袋里,并放进冰箱的冷冻盒里冻起来。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馏一个。冷冻过的馍味道没有改变,馏好一尝,记忆即刻被唤醒。
馏馍时,妻子给我馏的是我从老家带回来的馍,给她自己馏的还是在北京买的馍。其实,我们老家的馍妻子也很爱吃,因见我特别爱吃,她就舍不得吃了。
2013年11月20日至22日于北京小黄庄打麦场的夜晚
别看我离开农村几十年了,每到初夏麦收时节,我似乎都能从徐徐吹来的南风里闻到麦子成熟的气息。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在北京城里还听到了布谷鸟的叫声。布谷鸟季节性的鸣叫,没有口音上的差别,与我们老家被称为“麦秸垛垛”的布谷鸟的叫声是一样的。我想这些布谷鸟或许正是从我们老家河南日夜兼程飞过来的,它们仿佛在提醒我:麦子熟了,快下地收麦去吧,老坐在屋里发呆干什么!
今年芒种前,我真的找机会绕道回老家去了,在二姐家住了好几天。我没有参与收麦,只是在时隔四十多年后,再次看到了收麦的过程。比起人民公社时期社员们收麦,现在收麦简单多了。一种大型的联合收割机,在金黄的麦田里来来回回穿那么一会儿梭,一大块麦子眼看着就被收割机剃成了平地。比如二姐家有一块麦子是二亩多,我看了手表,只用半个钟头就收割完了。收割机一边行进,一边朝后喷吐被粉碎的麦秆,只把脱好的麦粒收在囊中。待整块麦子收完了,收割机才停下来,通过上方的一个出口,把麦粒倾泻在铺在麦茬地里的塑料单子上。我抓起一把颗粒饱满的麦子闻了闻,新麦的清香即刻扑满我的肺腑。
收麦过程大大简化,劳动量大大减轻,这是农业机械化带来的好处,当然值得称道。回想当年我在生产队里参加收麦时,从造场,割麦,运麦,再到晒场,碾场,扬场,看场,直到垛住麦秸垛,差不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且不说人们每天头顶炎炎烈日,忙得跟打仗一样,到了夜晚,男人们也纷纷走出家门,到打麦场里去睡。正是夜晚睡在打麦场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初中毕业回乡当农民期间,麦收一旦开始,我就不在家里睡了,天天晚上到打麦场里去看场。队长分派男劳力夜里在场院里看场,记工员会给看场的人记工分,每人每夜可得两分。只是看场的人不需要太多,每晚只轮流派三五个人就够了。我呢,不管队长派不派我,我都照样一夜不落地到场院去睡。我看重的不是工分,不是工分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而是有另外一些东西吸引着我,既吸引着我的腿,还吸引着我的心,一吃过晚饭,不知不觉间我就走到场院里去了。
夏天农村的晚饭,那是真正的晚饭,每天吃过晚饭,差不多到了十来点,天早就黑透了。我每天都是摸黑往场院里走。我家没席子可带,我也不带被子,只带一条粗布床单。场院在村外的村子南面,两面临水,一面连接官路,还有一面挨着庄稼地。
场院是长方形,面积差不多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看上去十分开阔。一来到场院,我就脱掉鞋,把鞋提溜在手里,光着脚往场院中央走。此时的场面子已打扫得干干净净,似乎连白天的热气也一扫而光,脚板踩上去凉凉的,感觉十分舒服。我给自己选定的睡觉的地方,是在临时堆成的麦秸垛旁边。我把碾扁的、变得光滑的麦秸往地上摊了摊,摊得有一张床那么大,把床单铺在麦秸上面。新麦秸是白色,跟月光的颜色有一比。而我的床单是深色,深色一把“月光”覆盖,表明这块地方已被我占住。
占好了睡觉的位置,我并没有急着马上躺下睡觉,还要到旁边的水塘里扑腾一阵,洗一个澡。白天在打麦场上忙了一天,浑身沾满了麦锈和碾碎的麦芒,毛毛躁躁,刺刺挠挠,清洗一下是必要的。我脱光身子,一下子扑进水里去了,双脚砰砰地打着水花,向对岸游去。白天在烈日的烤晒下,上面一层塘水会变成热水。到了晚上,随着阳光的退场,塘水很快变凉。我不喜欢热水,喜欢凉水,夜晚的凉水带给我的是一种透心透肺的凉爽,还有一种莫测的神秘感。到水塘里洗澡的不是我一个,每个在场院里睡觉的男人几乎都会下水。有的人一下进水里,就兴奋得啊啊直叫,好像被女水鬼拉住了脚脖子一样。还有人以掌击水,互相打起水仗来。在我们没下水之前,水面静静的,看去是黑色的。天上的星星映在水里,它们东一个西一个,零零星星,谁都不挨谁。我们一下进水里就不一样了,星星被激荡得乱碰乱撞,有的变大,有的变长,仿佛伸手就能捞出一个两个。
洗完了澡,我四脚拉叉躺在铺了床单的麦秸上,即刻被新麦秸所特有的香气所包围。那种香气很难形容,它清清凉凉,又轰轰烈烈;它滑溜溜的,又毛茸茸的。它不是扑进肺腑里就完了,似乎每个汗毛孔里都充满着香气。它不是食物的香气,只是打场期间麦草散发的气息。但它的香气好像比任何食物的香气都更原始,更醇厚,也更具穿透力,让人沉醉其中,并深深保留在生命的记忆里。
还有夜晚吹拂在打麦场里的风。初夏昼夜的温差是明显的,如同水塘里的水,白天的风是热风,到夜晚就变成了凉风。风是看不见的,可场院旁边的玉米叶子会向我们报告风的消息。玉米是春玉米,长得已超过了一人高。宽展的叶子唰唰地响上一阵,我们一听就知道风来了。当徐徐的凉风掠过我刚洗过的身体时,我能感觉到我的汗毛在风中起伏摇曳,洋溢的是一种酥酥的快意。因打麦场无遮无拦,风行畅通无阻,细腿蚊子在我们身上很难站住脚。我要是睡在家里就不行了,因家里的环境几乎是封闭的,无风无息,很利于蚊子在夜间活动。善于团队作战的蚊子那是相当的猖獗,一到夜间就在人们耳边轮番呼啸,任你在自己脸上抽多少个巴掌都挡不住蚊子的进攻。我之所以愿意天天夜间到打麦场里去睡,除了为享受长风的吹拂,一个很大的原因,是为了躲避蚊子。
没有蚊子的骚扰,那就赶快睡觉吧,一觉睡到大天光。然而,满天的星星又碰到我眼上了。是的,我是仰面朝天而睡,星星像是纷纷往我眼上碰,那样子不像是我在看星星,而是星星在主动看我。星星的眼睛多得铺天盖地,谁都数不清。看着看着,我恍惚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往上升,升得离星星很近,很近,似乎一伸手就能把星星摘下一颗两颗。我刚要伸手,眨眼之间,星星却离我而去。有流星从夜空中划过,一条白色的轨迹瞬间消失。天边突然打了一个露水闪,闪过一道像是长满枝杈的电光。露水闪打来时,群星像是隐退了一会儿。电光刚消失,群星复聚拢而来。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在睡梦里,脑子里仿佛装满了星星。
现在不用打场了,与打麦场相关的一切活动都没有了,人们再也不会在夜晚到打麦场里去睡。以前我对时过境迁这个词不是很理解,以为境只是一个地方,是物质性的东西。如今想来,境指的主要是心境,是精神性的东西。时间过去了,失去的心境很难再找回。
2016年6月24日于北京小黄庄
拾豆子
下过一场秋雨,天放晴了。午后我和妻子在京郊的田野间闲走。我们没有目的地,随便在山脚和田间的小路上漫步,走到哪里算哪里。山是青山,高处以松树为主,低处才是果园和多种杂树。霜降的节气过了,杂树的树叶已经有所变化,有黄有红有紫,呈现的是斑斓之色。田里的玉米棒子都收走了,玉米棵子有的被放倒,有的还在田里站着。躺在地里的玉米棵子经雨水一淋,散发出一种甜丝丝的气息。田边儿的牵牛花儿正在开放,越是到了秋天,它们的喇叭花儿开得越密,色彩愈加艳丽。有的牵牛花儿把“喇叭”牵到酸枣树的最高处,仿佛在对天鸣奏。结满红珊瑚珠一样的酸枣树,似乎并不反对牵牛在它们头顶吹“喇叭”,或许它们正想宣传自己的果实呢。一块小菜园在收过庄稼的地头显现出来,小菜园里辣椒的叶子还绿鲜着,辣椒却是红的,欲滴的样子。还有坡坎处大片大片的芦荻花。芦荻花的花穗是银灰色,在秋阳的照耀下闪射着银色的光芒。我和妻子各采了一些芦荻花,合在一起,扯一根草茎扎起来,就是一把膨大的花束。妻子把花束的花头在脸上触了触,说真软和。
来到一块割过豆子的地边,我提出到地里看一看,能不能拾一点豆子。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小时候每年秋天都到地里拾豆子。妻子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她也有过到附近农村田地里挖野菜、溜红薯的经历。加上她后来当过知青,下乡插过队,我们对田地里土生土长的一切都有着共同的兴趣。下过雨的田地有些暄,有些陷脚,我们一踏进地里,鞋上就沾了泥。既然想拾豆子,就不能怕鞋上沾泥。豆子收割得很干净,乍一看只见豆茬,还有聚集在垄沟里的一些豆叶。但不管豆子收割得再干净,总会有一些豆粒在事先炸开的豆角里跳将出来,散落在地上,并埋在浮土里。妻子先发现了一粒豆子,捏在手上给我看,很欣喜的样子。我发现的豆子比她还多,我一下子拾到了三粒豆子。我从随身挎着的背包里翻出一个塑料口袋,把我们拾到的豆子集中放在塑料袋里。若不是下雨,这些小小的黄豆粒是很难被发现的。黄豆粒大概也不愿被埋没,它们盼着:给我雨,给我水!雨下来了,雨水剥开了浮土,淋在豆粒身上,豆粒很快便以又白又胖的姿态呈现出来。被雨水淋湿的豆叶巴巴地贴在地上,散发的是一股股糟香。用手搂开垄沟里的豆叶,常常能让人眼前一亮,禁不住叫出好来。因为豆叶下面往往藏着一窝白胖喜人的豆粒。覆盖着的豆叶让我想起玩把戏的人常用的一块布单,布单一掀开,说声变,把戏就变了出来。这里的把戏是豆粒。
没有风,天蓝得有些高远。我和妻子在地里低头寻觅,黄黄的秋阳照在身上暖暖的。一只灰色的蚂蚱从我脚前飞起来,发出细碎的响声。蚂蚱没飞多远,便停了下来。一只大腹便便的螳螂,立在一棵豆茬上,做的是张牙舞爪的样子。我们只是欣赏它,没有招惹它。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长长的鸡啼,随着鸡啼传过来的似乎还有缕缕炊烟味儿。我对妻子感叹说:好久没听见公鸡的叫声了,听来真是亲切。妻子说我是老农民,我愿意承认,自己的确是一个老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