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禁止施法的地方。
“就这?你所谓的踏过尸体,就是这?”
“好,我跟你决斗。”
受不得嘲讽的森尼取出魔杖。
“按照礼仪,开始!”
哈克四指轻托杖身,拇指搭在上方,但是,等他快走完流程,就变成了食指中指无名指指肚与拇指指肚牢牢夹住魔杖。
这种执杖手法,是他独属的。
很多巫师,尤其麻瓜出身的巫师,根本注意不到这点。但是,只有正确且适合自己的执杖手法,才能发挥出魔法的强大威能。
伏地魔的头号女打手贝拉,喜欢以食指中指夹住魔杖,整个手攥成拳头,这使她的魔咒迅猛、快捷、势大力沉。
实际是,她果然喜欢狂甩阿瓦达索命。
麦格校长大多数时候,都紧握魔杖尾端,这是一种非常富于变化的手法,对应她高明的变形术造诣。
伏地魔本人,各种执杖手法都有。
他已经做到千变万化,
不拘泥于形的地步。
一般小巫师,则是喜欢像拿着擀面杖一样紧握魔杖,这就使得他们想要发出攻击,就必须如武士挥刀一样,由上劈下。
而哈克,只要轻轻向前送出就行,更类似击剑,大约能快半秒。
半秒决定生死。
“除你武器!”
六年级的森尼被二年级的学弟重重打倒,手中魔杖也飞了起来,落入敌人手中。
“好,下一个。”
他放下缴获的魔杖,看向七年级级长,罗斯卡·布拉克。
“你是很有点样子,不过也就是投机取巧而已。”
一岁巫师一岁人,高年级无论魔力总量还是魔咒威力、数量,都不是低年级能比的。
“是么,那你就要小心我的投机取巧了。”
他一边说话,一边在转身的时候,悄悄给自己加持【脚底抹油】。
讲道理,这有点作弊,因为按照决斗规则,他不能在开始前使用任何魔法,但施法者的第一诫命就是要做充足准备。
准备不足的施法者,在dnd就是盘菜,反之,则是无敌的存在。
“小心?根本没必要,你那点小花招,只要揭穿,就毫无威胁,你甚至都没有使用第二个魔咒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