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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奴力大无比,个个都是善战的勇士,不过他们的土地上资源贫乏的很,你只要用黄瓜就能跟他们换来金子!”
怪兽听到这里终于嘿嘿一笑,我趁势继续说道:“如果你能打到这里,就成了一半的东海骸王!此时你有两个选择!”
“一是继续往西征战!如果大海平静下来,再航行一个月就能达到一片红色人种的土地,那里是塔巴的家乡!”
塔巴一听这话忽然就竖起了耳朵。
“那里不再盛产金子,而是盛产钻石!知道钻石是什么不?就是大地的结晶!一小块的价值就能抵得上无数年天下向朝廷供奉的总和!”
“二是转向北边,你将沿着海岸线一直前进,那里有常年不散的洋流,那些洋流会帮你去往更远的地方,再经过几万里之后,你会看到通向东边的大型入海口。”
“进入那个入海口,你就来到了被称为死亡之海的湖泊,死海之海内有着世界上最凶狠的海盗,那个地方叫突尼斯,那里的人放弃了信仰,把自己奉献给恶魔,他们无恶不作,却把自己的所作所为称为正义!”
“那是你父亲都没有到达的地方!”
“死海最里面,存在着一个横跨了三片大陆的强大帝国,你要做的是航行到那里,然后击败他们。”
我说的这里的时候其实撒了个小谎,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其实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危机,各种人民起义和上层权利机构的腐败即将击垮这个庞大的帝国,按照这个时代的航行技术,等怪兽去到那里,最少估计也要二三十年后了,到时候战乱一起,怪兽正好能赶上趁火打劫一把。
“那么,你现在能看到自己前进的轨迹吗?”我轻声的问他。
怪兽咧着嘴笑了笑,那股兴奋的劲头几乎压抑不住:“还不行……要去到海边才可以……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其实在心里是不愿意怪兽去当海盗的,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张棍子那样金盆洗手退隐山林的。
但这家伙天生就是个亡命徒!让他在最危险的亡命徒里面称王称霸,总好过在四海城碌碌无为一辈子。
我们依旧是沿着叶尼赛河往南走,按照水路量来看,我们马上就要走到叶尼赛河的源头,这意味着我们真真正正的回到了汉朝疆域之内!
我们现在依然还是在外蒙古,不过离内蒙古也不远了,又往南走了三天三夜之后,我们遇到了一个小型的匈奴部落,这个部落刚经过一场血战,看起来似乎是惨胜的样子。
我不在意他们的胜负,而更在意他们的马匹如何。
匈奴人脑子比较僵硬,他们认为战争就是骑兵的对撞,丝毫不考虑兵法如何,或者说他们的脑子里面丝毫没有兵法这种概念,三年前被曹操打的如同丧家之犬,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了。
他们的脑子僵硬到将战马放养。
于是我们轻松的得到了马匹,当蒙古包营帐中士兵被惊醒的时候,我们早已策马百里之外。
骑马其实是个不容易的事情,才不过一日的时间,我大腿内侧就磨出了水泡,但此时下马修养是不可能的,我们越靠近内蒙古,草原上的部落就越多,为了不被发现,我只能咬咬牙坚持下来。
又过了几天,我的大腿内侧已经磨出了茧子,这样一来就感觉不到疼了。
草原上的生活很单调,每天一睁眼就看到蓝天,然后就开始赶路,饿了吃一口被塔巴烤的半生不熟的兔肉,渴了就嚼一口嫩草,将其中的汁液过滤出来,然后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