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侯将表情一收,跃出窗去。
他刚刚离开,一名丫鬟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门口。
原来是送洗漱水盆来了。
林妩接下,又送走丫鬟后,往窗外一探。
月光安静,夜色沉沉。
再无人的踪迹。
兰陵侯走了。
第二日,林妩来到大美丽。
掌柜的将休罗山的情况,一一禀报。
“……已移植了一批胭脂虫,预计下个月,便可大量采收。但眼下,只能有一小批,仅做试验之用。”
“试验的口脂,过几日,便能做出来了。”
胭脂虫,即上次在休罗山,寄生在火掌上的黑色小虫。
虽然其貌不扬,但这小虫,却是红色染料之王。
顾名思义,也就是胭脂的重要原料。
林妩曾研究过现下贵妇们的胭脂水粉,发现,如今盛行的,还是矿物胭脂。
故而,当她在休罗山发现胭脂虫,便知道,自已的财路又打开了。
胭脂虫富含红色素。
不仅色泽如红宝石,艳丽无比,且不易褪色。
还安全无毒。
比起于身体有害的朱砂、铅粉,这种胭脂虫制成的胭脂水粉,定然更受欢迎。
林妩已将用胭脂虫做胭脂的方子,交给大美丽的老师傅。
如今,她只需要期待成果。
“准备一下。”她吩咐掌柜:“一旦研制成功,我们立即召开新品拍卖会。”
这事是目前林妩的重心了。
故而,接下来几日,她也频频往大美丽去。
甚至抽了一天空,到休罗山,看胭脂虫的养育情况。
一切都如她的计划进行着。
唯一的例外是——
“侯爷,你怎么又来了?”
看到那高挑的身影,轻车熟路,翻过墙来。
林妩不禁怀疑,这人,还记得他是堂堂侯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