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是一种由特殊或个别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其推理的一
般形式如下:
A是C;
B是C;
C是G……前提;
A、B、C都是D;
所以,D是C……结论。
推理中的前提是论据,结论是论点。
比如论证“自学能成才”:
高尔基是个人才;
华罗庚是个人才;
张海迪是个人才……论据?前提?
他们都是靠自学成才的;
所以说,自学能成才……论点(结论)。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省略成分,如上边那种形式可变成:高尔基、华罗庚、张海
迪不都是自学成才的吗?
【放松你的大脑·进阶篇】归纳推理的分类
归纳推理可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又可分为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科学归纳推理、概率预测推理和统计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之
外,其余的全是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蕴含关系的或然性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又称完全归纳法。它是通过考察某一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的
情况,从而概括出关于该类事物情况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例如,德国数学家弗里德里希·高斯在10岁时曾迅速而准确地得出老师出的一
道算术题的答案。这道题是这样的:
1+2+3+…+98+99+100=?
这道题如果用普通加法算得用好多时间,而且容易出错。高斯发现,从1到100
这些数,两头对称的两个数相加得数都是101。而两头对称的数,在1到100中共有
50对。于是他把lOlx50便得出5050这一答案。在这里,高斯就是用完全归纳推理的
方法得出“两头相加为101”这一结论的。
完全归纳推理有很大的局限性。它要求对一类事物的全部分子都进行考察才
能得以推出结论。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亦称“不完全归纳法”、“简单归纳法”。这是一种只根据部分对象个体具有某
种属性而作出概括的推理方法。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对某类事物部分对象的考察,
以及列举若干经验事例,发现某一属性在一些同类对象中不断重复而又没有遇到
与此相矛盾的情况,从而得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某种属性的一般性结论。
简单枚举的特点是没有列举全部或无法列举全部事例,把仅属于部分对象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