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分两类,一类太依赖父母,程度已经到了他们的思想都要取决于父母。lehukids他们从不想未来,整天打打闹闹混日子。基础建立在父母身上,他们认为只要父母还在,他们就没有自强的必要。父母的光环把他们封锁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见识短浅,思想简单。你可以很容易成为他们的朋友,也会莫名其妙的成为他们的敌人。还是有种是终日忙碌型的。他们一边想摆脱父母,一边又在努力超越父母。他们追求的是自强,自由,为此也免不了要和家人闹矛盾。精疲力竭后,他们会觉得自己像秋后的蚂蚱,前路茫茫。我在那里上了两年,有时觉得自己像呆在精神病院里。有时也会怀疑自己也是个精神病人,所以和那里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朋友。记得泰戈尔的《飞鸟集》里有句话。“让生丽若夏花,死美比秋叶。”不知道那里的人有多少看过的,但我知道他们钟情于秋叶。我去的第一个学期,自杀两人。刚开始不理解,后来完全是麻木,也羡慕。心说。“瞧他们做秋叶的同学,个个都像被俘的将军。把生命演绎的轰轰烈烈。”放弃还未罪恶的生命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知道跟他们比我是庸俗的,所以我一边苟且偷安,一边笑他们都是傻瓜。
林辉打断莫蓉说。“你还没遇上我,当然不能壮烈。遇到我就更不行了,咱们红尘未了,你六根不净,空门也不会收你。”
莫蓉双手拦住林辉的腰,沉默片刻后继续说。
日子越过越觉得度日如年,一天我去了镇上的一个书店,店名叫“幽吧”。如果不是从玻璃门里看到里面排列整齐的书的话,真的让人怀疑那是个不起眼的小酒吧。书店里只有一个营业员,从年龄看,应该不超过十五岁。靠右面门的位置放了一张桌子,桌面沧桑斑驳。那女孩趴在桌子上正专心的写着什么,看到我进去,抬头对我微笑一下,便又专心的写了起来。她把写好的部分用一本书压着,像似生怕被别人看到才要这样做。她却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让她做的一切欲盖弥彰。至少已经激起我的好奇心。
第四十七章
书店不大,但却分类齐全。我从经济类转到小说类,又从小说类转到文学类,自己也不知道要看什么,于是便胡乱的拿了两本,去那女孩那里付钱,她小心的把写好的东西用书压着,对我腼腆的笑。我更加好奇了,问她写的什么,她吞吞吐吐的说。写的是诡异小说,快写完了。我说。小作家啊!她有些感伤的说。“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写,二年写了六本,但是没人愿意看。”我说。“如果你不介意,拿给我看。”她高兴的说。“都在家里呢,如果你想看,我明天给你带过来。”我问她叫什么。她说,你愿意看我的小说,就叫我小妖吧!我喜欢小妖。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来,怀着兴奋的心情去幽吧拿小妖的小说。尽管昨晚我已经预测了她小说的份量,但当我看到她拿的足有十厘米厚的稿纸时还是吃惊不小。我问她一本有多少字。她平淡的说。应该至少有十万字吧!我在想,如果让我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她现在的工作量,肯定是可望而不可及。我问她怎么会想到写小说。她说她用五年的时间上完小学和初中,然后就没上了,家里开了书店,潜移默化的受到小说的影响,所以就想到写小说。我问她怎么不继续读下去,她笑而不答。后来便是她在不停的说。
她说她喜欢日本,因为那是个了不起的国家,而且很神秘,让人忍不住便想去探索它。她说她喜欢英国,因为她觉得那个国家够简单,包括人的思想,有些事就应该遵循简单的定律,自认聪明的人却是转弯最多的。我问她是从那种途径了解这些的。她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都是从书上看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我宁愿相信是真的。”她说她看了好多英国作家写的书,他从那些书里收获了太多的惊喜。我建议说。“以后去英国看看吧!”她又是笑而不答。我觉得这既是上天的恩赐,又是命运的捉摸,既然让她那么喜欢一个国家,又干嘛不让她生在那个国家。
小妖写了一手漂亮的字,这就便于我阅读她的小说。我是个无神论者,所以她的小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还是一本本的看完。跟小妖交流时,她给人的感觉。腼腆、开朗。但如果是光读她的小说,你会觉得诧异。怎么如此开朗的人会写出那么悲切的东西。读她的小说时总会让你觉像似进入到一个荒凉的世界,不管是人,还是妖。像似都在苦海中挣扎,最后湮灭在苦海中,她用死来结束故事,也诠释了生命其实微不足道。她追求的定律完全不像她嘴上说的那样四平八稳。看完后让人好坏不分。
我想她是明白的,现实一点根本就没什么定律可寻,好人可以做坏事,坏人当然也可以做好事。她写狼妖和人结婚,生的孩子最后成了武状元,为了挣脱世俗的约束,他无休止的反抗,直到死也没能挣脱出来。她写美丽的白兔妖只吃孩子的心,最后终于没人敢生孩子,白兔妖杀光了所有的人,自己最后也被饿死。她书上说,妖也是有生命,有感情,有思想的,人类本就应该和妖类和平共处。世界不单单属于人类,因为人类太自私,所以想办法杀光了所有的妖。人本是没有生命限制,就因为人类做了亏心事,所以上帝才会剥夺了人类无限制的生命。她一边惋惜着人类做的愚蠢事情,一边怜悯可怜的妖类。
我想我是喜欢上小妖了,所以一有空我便去“幽吧”找她,有时她不在那里。她说妈妈只要不忙,就不会让她去看店,让她去做自己的事情。
那个暑假我和她成了朋友,她整天都在忙着写小说,我问她干嘛要写那么多东西。她说她时间不够用。她说她有多好喜欢的国家,但注定是去不了的。她给我讲古希腊的神话故事。她喜欢把英国叫成英格兰,因为那样叫时她便能想到蓝天白云。她说你是我的朋友,以后可以替我去那些国家看看,去丹麦、奥地利、意大利、希腊、罗马、新西兰、爱尔兰。她说她喜欢意大利是因为那有个威尼斯,很长一段时间,意大利给她的印象一半暴力,一半平静。
她的生活平静的会让人觉得索然无味。后来她再不能写什么东西了,她的记忆力开始减退,有时会半天喘不上气。她告诉我她得的是恶性贫血,从小治到大,不但不见好转,反而一直都在恶化。她说医生告诉她,她的生命变的有限了,很短。所以她在不停的写东西,为的是以后要带走它们,让它们好永远的陪着她。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乐观的,我从没听她说过一句抱怨生活的话。她说她写妖鬼故事,是喜欢她相信宿命。只要今生不做坏事,最后死的时候求个愿,那愿便能在来世实现。她说她的愿早就想好了,她来世要做只海燕,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飞过去。
小妖没能熬过今年的春天,其实春天就差那么几天就过去了。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去看她一次,她记不得我是谁,我叫她小妖她便会笑,很吃力。她的葬礼很凄凉,我,她妈妈,还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我知道那是她和我说过的她的哥哥。小妖的小说全被她妈妈烧掉,也算了却了她的夙愿。小妖妈说。小妖是个孤儿,捡回去时就只剩下了半条命。
第四十八章
奶奶讲莫实给我们起名的事。她说。我们家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赵莲莲先生的我,莫实一听是女孩。就说叫莫生吧!意思是不该生。紧接着弟弟出生,莫实就给我改名叫莫蓉,意思说赵莲莲一次生俩很不容易。加个草个头是说,女孩子不能光头。莫实给弟弟起了好多名字,但都觉得不好听,弟弟一岁那年,有天他喝的大醉回来,他抱着大哭不止的弟弟说。头大说明以后能顶天立地,眼睛大说明能明通世理。爱哭说明感情丰富,以后发达了也不忘本。以后就叫福吧!好像都被言中了,莫福五岁走时,没有任何的征兆,他不但把自己的福带去,还毫不客气的把全家的福都带走。
我和小姑最后一次说话是借助对讲机完成的,真是个玩笑,我们总是要借助这样生硬的器材来传答自己的心声。隔着一层薄薄的透明的玻璃,像似隔了万水千山,于是我明白看的见的距离有时比看不见的距离还要遥远。小姑微笑着,记忆中她总在笑。她说。“我的好侄女,叫我一声妈吧!”我叫了。她哭了。她比赵莲莲更像我妈,她只比我大了十岁,生活上她就如我妈,给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是可怜的,活了二十七岁,没有丈夫,更没孩子。她总在迁就我和奶奶,唯独不肯迁就自己,她用她有限的生命撑起我支离破碎的家,她给过我希望,也给了我对以后生活的失望。小姑摸干眼泪说。“我以前做了坏事,总要做恶梦,现在进来了,也就心安了。”也许以后她真的就心安了。她是用牢房里的床单把自己勒死的。看着她缩成一团像肉球样的尸体,我似乎看到她临死前痛苦的扭曲着身子。我趴在她的耳朵上告诉她。“小姑如果在路上碰到弟弟,如果你们还能互相认出对方,以后就做个伴吧,他还不懂照顾自己,他才五岁。”
小姑离开后,我的记忆似乎删掉了一大部分。我甚至怀疑离开的人只是暂时离开。有时记忆又像草长鹰飞的荒原,虽然杂乱无章,却是每一件事都像被放大的照片清晰的留在记忆的相匣里。奶奶突然就病倒了,我怀疑很长一段时间,她的病都是被小姑用魔力封罩起来的。上次你们去的笑笑便利店是小姑出资奶奶开的。那时我刚读初中,也许是她耐不住寂寞,才开了那么个便利店。她经营了五年,应该是有感情的。她住院后也舍不得把它卖掉,于是只好请了个远的我都不认识的亲戚帮忙照看。我要照顾她,星期天还要去便利店帮忙,尽管很忙,我也不会提出要把它转卖掉,因为我知道,它只要还在,奶奶也就会有好起来的希望。前几天便利店也卖掉了。奶奶说。“卖了吧!我只要一想到那便利店,就会想到我可怜的女儿。”看着一个已经奄奄一息的老人在我眼前掉眼泪,我没办法去违背她的意愿。我很少看到她掉眼泪,太多的不幸早把她脆弱的心打磨成铜墙铁壁,她是真的想小姑了。
我以前住在西城,那里有一栋老房子,应该算是祖宗的基业。不久前我背着奶奶也把它卖给了开发商,吓我一跳,居然能卖那么多钱。当时觉得自己很有做生意的天赋,也觉得自己很会败家。
后来告诉奶奶,奶奶哽咽着说。“你怎么那么傻呢,那是奶奶留给你唯一的嫁妆。”我笑着说。“奶奶看我长的漂亮不,像不像公主。公主嫁人还需要嫁妆吗。”奶奶说。“卖就卖了,钱你存好就行了。”奶奶住院需要昂贵的费用,我把那笔钱全压在医院里。钱存在的价值对我来说就像食物,饿了就要,不饿的时候就像垃圾。自己都觉得自己傻的跟乌龟一样。
我不想读书。也没想过将来要做什么,顺其自然,像荡在水里的纸船,只要不起风浪,怎么飘都没事。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我不能再自私的去奢求什么朋友、亲人。身上背负着克星的烙印,所以定注要做一只孤独的乌龟,只是有的时候乌龟也需要温暖。
莫蓉不在说话,林辉感受着莫蓉身子轻微的颤动,他知道她在抽泣,她说乌龟也需要温暖,所以林辉把她抱的紧紧的,希望她能感受到从他身上传来的温暖,他不去安慰她,是因为他想她此刻需要释放,把积蓄在身体里的阴霾顺着眼泪流出体外。
生命本就是无奈的,你阻止不了自己要来到这个世界。如果还有责任心,也没权力选择离开,莫蓉是这样的。他似乎能明白莫蓉为何心性平淡,如果觉得你抓不住你喜欢的人,而你又喜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也不要让他抓住你。莫蓉明白,林辉也明白。莫蓉持抗拒,是因为她经历过。林辉不能,因为简单,所以他不会臣服定律。以前他喜欢莫蓉的散淡,他不想跟她分开。现在他知道她的不幸,更有责任去爱护她。对他来说,于亮是老虎,所以他忍受不了别人的怜悯。莫蓉是只乌龟,他要看好这只可怜的乌龟。
“你听过beyond的《情人》吗?”莫蓉问。
“听过。”林辉回答说。
“那你唱给我听。”莫蓉说。
林辉哼起beyond的《情人》,莫蓉拢了拢散乱的鬓发,望着林辉莞尔一笑。林辉看到她眼角还挂着一滴未风干的泪水,楚楚怜人的模样让他忍不出伸手帮她拭去。
“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恋人之间的誓言可真够长的。”莫蓉感伤的说。
林辉想到小仲马的《茶花女》里面女主角玛格丽特?戈蒂埃凄惨的一生。他说。“莫蓉是一直乌龟,以后只要乌龟不逃跑,我会一直陪着乌龟的。”
“乌龟很自私,自私的不需要人陪。”莫蓉说。
“那我也做只乌龟陪你。”林辉说。
莫蓉伸手捂住林辉的嘴说。“你不能的,做人做乌龟不是自己决定的事。你喜欢我是你的自由,我提醒你,我是不可能做你的恋人,我身上的刺会刺到你。”
“只要你喜欢,爱怎么刺随你,你要敢死,我陪你,让你负罪。”林辉说。
“求你放过我好不,我已经欠的够多,还不完的。”莫蓉推开林辉哽咽着说。
林辉不说话又把她搂在怀里。莫蓉在他怀里越是挣扎,他搂的反而越紧。她平静下来时,传出嗡嗡的哭声。莫蓉说。“恋人太长了,我是不会去做那么傻的事情。我是一支长着刺的玫瑰,你要摘下来,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