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丁晟国的锲而不舍,最终还是赢了。
“老爷子,有事?”
“臭小子,这么久不接电话在生孩子吗?”丁晟国对着电话就一阵没好气的埋汰到。
施于墨没时间和丁晟国周旋,于是顺着话题接了下去,“在制造孩子……”
“你……我不管你,今天中午到菲莫斯酒店,你过去见一姑娘。是个好姑娘,保准你喜欢。”丁晟国言简意赅的对着施于墨说道。
忙碌中的施于墨忍不住觉得好笑,怎么觉得自家老爷子跟个拉皮条的似的,“老爷子什么时候改职业了?不杀人改当红娘了?”
丁晟国黑了一整张脸,“臭小子,你给我听好了。今天中午的时间你给我空出来。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丁晟国拿出了自己年轻时候的霸气。
那声音仿佛就在警告施于墨,如果施于墨不去,自己就一枪崩了施于墨似的。
“去。我一定去。”丁晟国却没有料到,施于墨这次这么配合。
施于墨说完,看着自己挂断的电话,嘴角勾起一抹无所谓的弧度。他吃饱了撑的他才去!
中午,清歌终于在折腾够了之后,被‘千军万马’送出了‘城门’。那阵仗得,自己仿佛要出嫁似的。
砾砾这次出奇的乖,居然没有要求跟在自己的身边。
清歌已经下定了决心,到时候见面之后,就说自己配不上对方就好。更何况,这样有钱家庭培养出来的孩子,多数都是挑剔难伺候的主儿,相比一定看不上自己的,所以,也不用多想。
只是,为什么偏偏是菲莫斯酒店呢?
那个让自己记忆犹新的地方。
也不知道酒店的负二楼,还是不是当年那阴暗的模样。
清歌穿着昂贵的礼服,走进了菲莫斯,才发现,今天的菲莫斯,居然一个客人也没有。清歌想了想,却也觉得正常了,这么贵的地方,怎么可能生意繁忙?
虽然,清歌是自己这么安慰自己的,但是,她却清楚的知道,丁晟国肯定是包场了。
有钱人的钱,原来都是这么花的。
穿着昂贵的衣服,出入昂贵的餐厅酒店,似乎自己也变得昂贵了几分,这要是换做平时的自己,穿着普通的衣服,那肯定都没办法踏进这寸土寸金的地方。
曾经听过很经典的一句话,按照自己想做的去做,就一定没有人敢说什么,因为,你看起来就很贵!
清歌以前不懂这句话,然而现在,却好像懂了。
摇曳的红酒,璀璨的灯光。暗色的格调,高雅的现场演奏。就连餐桌上的玫瑰花,都是昂贵的蓝色妖姬。
等了许久,清歌却始终不见男子的踪影。说好的相亲,最后却只剩下了清歌一
个人傻等。
或许她一开始应该想到这种结局。那么恃宠而骄的富二代,怎么可能乖巧的服从爷爷的命令。不过,不来,还真是谢天谢地。
清歌看了看挂着的吊钟。约好的十二点,现在都已经一点半了,男人却还没来。
“waiter,上菜吧。”清歌对着服务生吩咐,等了这么久,总不能饿了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