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囝仔人怎么身体这么差?”老妈对医生问。
“都要三十了,哪是囝仔人?”我插了一句话。
“不管到几岁,都算是囝仔。”医生含笑回答。
唉!说得是,不管我有多老,妈仍把我当成孩子,也只有在她身旁,我才能作个孩子。
周一,老妈陪我到台大拿药,因为我走不太动,也没办法骑车,只好狠下心来搭了计程车,来回就要台币四百元,真是痛彻我心呀!
吃了抗忧郁剂和安眠药,当天晚上总算好转一些,最愧疚的是让妈妈担心,她还上香拜拜,感谢神明让我好起来。
“要是让我痛、让我昏就好了,你们都不要痛,不要昏。”她是这么说的。
泪水悄俏从眼角流下,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在哭。
人说久病无孝子,那是指儿女不孝,但天下父母心,常常是相反的情况。像我已经让妈担心了三十年,她还是一样的关怀我、照顾我。
我平均一年看四十次医生,逛医院的频率比爸妈还高,真正是个不孝女,想来只有多保重自己,珍惜自己,才是让父母安心的唯一方法,
妈,这辈子能作您的女儿,是我的福气,谢谢您。
某个平凡无奇的晚上,Carrie不过是出门吃了一锅麻辣臭豆腐,却开出了一朵超级燸桃花。
在那个很像夏天的冬天(最近天气多变化,想必大家也注意到了),Carrie心情不错,穿上无袖上衣和短裙,也套了件牛仔外套,免得体弱多病的玉体受寒。
麻辣锅店里,只有我跟一个“少年家”在用餐,因为是吃热呼呼的东西,我就脱下眼镜吃个爽快,没怎么注意那个“少年家”,只大概看出他染金发,穿着花衬衫。
但是我越吃越不对劲,总觉得那小男生一直在看我,这未免太古怪了吧?他为何坐在我前方的桌子,而且还面对面的猛盯着我呢?难道他在等女朋友,所以要先练习放电?想当年本小姐出来泡男生的时候,这家伙可能还在老妈怀里吃奶吧!
虽然事情很古怪,我还是认为他不可能对我有意思,一定是出于某种误会,否则就是他太没礼貌了,肚子饿坏了才一直对我流口水。
在那两只电眼注视之下,我当然吃得不太愉快,“草草”结束就付钱走人,接着去逛逛书局,培养艺文气息,再慢慢散步回家。
本以为这段奇遇应该告一段落,没想到最扯的事情竟然发生了!当我走进家门,赫然从阳台看到楼下对面有个“少年家”,就是那个染金发,穿花衬衫的小男生!不会吧?难道他跟踪我回家?但我住在二十年以上的老公寓,看起来根本没什么好偷的,我皮包里也只有几百块,这家伙是不是找错对象了?
我一时心惊胆跳,电铃声随之响起,传来有点台湾国语的声音,“小姐,我可不可以跟你作朋友?”
我听了差点昏倒在地,心想他是不是眼睛脱窗了?怎会看不出岁月的痕迹、生命的沧桑就写在我脸上?如果是在十年前,我可能还会引以为傲,但如今早已晋升欧巴桑的我,当然不可能冲下去对他说OK啦!
“年轻人,我已经三十岁了,非常谢谢你的好意,很抱歉我无法接受,如果真的很需要,我可以介绍小妹妹们给你认识。”
他回答说看不出我已经三十岁,还说我看起来很正!
可恶的小鬼,怎么可以用“正”来形容本小姐呢?那还不如说呛,酷,辣!
我把这件事当笑话说给爸妈听,结果引来一阵激烈挞伐,原因如下:“人家都跟踪到你住的地方了,你还那么轻松?如果他想做什么坏事,改天在楼下等着,你不就完蛋了?”
一切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太友善,太软弱了,呜呜,下次我知道了,我会叫家中的猫狗接听,让对方吓到说不出人话!
话说Carrie某天在路上晃着,看见一只流浪小黑狗,附近的摊贩会丢东西给它吃,看起来还算活泼可爱,害我一时善心大起,把它捡回家收容,想上网替它找个好主人。
这家伙刚来的时候很乖巧,等摸熟环境了就开始作怪,不理它的时候还会大呼小叫,家中的黄猫“橘子”对它超级反感,反而是白猫“小乖”对它颇为好奇,当我有事要忙或打电话时,就只好委屈小乖去当狗儿“玩伴”了。
虽然可能只有短短的缘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