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术士已经是神魔级的强者,可是在宙海大能面前,依然不堪一击。许多宙海大能隔着数千里发出的一记法术都能够击杀一尊月华术士。
女性术士大部分在修炼的时候都会选择将自己的相貌变得更加美丽的秘法。而男性术士则是会追求威力更大,可以延寿更长的秘法。因此在大云王朝之中,美女术士随处可见。而男性术士也如同普通世界一般,有美有丑,也有不少相貌普通的术士。
那中年男子随手一挥,一个玉牌旋即平平飞入了杨锋的手中:“我是锻宝之锤!我欠羽嫣一个人情,赵凡,你这次帮了她们姐妹,做得很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第三十六局长了!”
那些正在坐着各种研究的炼金术士们听闻此言,目光都集中在了杨锋的身上,露出了一丝羡慕之色。
秘宝司三十六局长之一,那可是真正步入了秘宝司的高层,成为了秘宝司的核心人物之一,位高权重。
秘宝司乃是大云王朝所有炼金术士梦寐以求的圣地,整个秘宝司之中,月华术士以上的炼金术士数量就超过千人,大部分的月华术士连一个副局长都不是。
那秘宝司局长一职,大部分都是日曜术士,杨锋区区一名月华术士竟然能够成为秘宝司局长,自然让所有人羡慕不已。
锻宝之锤漫不经心的挥挥手,目光一下落在了手中的一个圆球之上:“这里才是我们秘宝司的核心,所有最先进的炼金术都是在这里进行开发。带着你的身份玉牌,大部分地方你都可以进去。好了,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杨锋看了那锻宝之锤手中的圆球,心中微微一动:“这是第三代主战机器人!大云王朝,好快的反应速度!”
不死山崛起戾鬼州,短短时间之内,就将整个戾鬼州占据了。大云王朝自然不会什么反应都没有。它们一方面派人招降戾鬼州,另外一方面对于戾鬼州的秘宝,自然也会进行研究。
杨锋嘴角微微一扬,露出了一丝笑意:“以大云王朝的炼金术应该会研究出不少东西。可惜最关键的地方,物质与能量转化器它们根本研究不出来。只要那个没有被研究出来,它们不过是在做无用功罢了。”
曦族最核心的科技之一就是超大型物质与能量转化器,只要拥有足够多的能量,就能够将各种珍贵稀少的材料转化出来,炼制各种强大无比的战争兵器。
大云王朝继承了魔音多皇朝的部分遗产,炼金术同样极为高明。以大云王朝的力量,完全可以制造出更加强大的战争傀儡秘宝,不过需要消耗的资源也极为巨大,无法达到量产化。
杨锋从那巨蛋世界之中离开,回到了秘宝司的总部局长办公室之内。
一名穿着一身黑衣,有着一头黑色短发,充满性感典雅气息的美女来到了杨锋身前恭敬道:“赵凡局长,我是您的秘书何蕊,好请您多多指教。”
杨锋淡淡道:“让申屠雄来见我!”
何蕊道:“是!局长!”
没过多久,申屠雄便进入了房间之内,看着那坐在局长位置之上的杨锋,眼中闪动着一丝丝嫉妒之色。
杨锋扫了申屠雄一眼,淡淡道:“申屠雄,这里有一个特殊的任务交给你!冰域位面的大型结界发生器出现了问题,需要有人维护。你在三天内,必须启程前往那边,维护那个大型结界发生器一百年。还有什么问题吗?”
申屠雄眼中闪过一抹苦涩,咬牙行了一礼,大声应道:“是!局长大人,保证完成任务!”
冰域位面乃是一个八等位面,资源贫瘠无比,就连突破月华术士都不可能。杨锋将申屠雄这半步月华术士丢到那冰域位面,相当于直接流放,让申屠雄百年之内都无法突破晋升月华术士。而且在那冰域位面之中,没有人形生物,也就是说申屠雄要在那里孤独无比的度过一百年。
申屠雄明白这是杨锋的打击报复,却根本不敢说一个不字。否则他秘宝司成员的身份就会被直接剥夺。(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二章 九界初成
(ps:有兄弟提醒,我仔细看了一下。申屠雄应该是半步月华术士不是日曜术士。我已经将六百六十一章更正!)
秘宝司乃是大云王朝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每一年从秘宝司之中都会制造出无数强大的攻杀秘宝。
大云王朝八大世家也如同十大宗门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位面,并且不断的探索星界,殖民其他位面。
在与其他位面土著的战斗之中,秘宝的消耗极为巨大。八大世家虽然也培养有属于自己的炼金术士,可是各种秘宝依然十分缺乏,需要从秘宝司之中大量购买各种秘宝。而且秘宝司之中,每年都会有新的炼金技术出现,八大世家的人为了获得那秘宝司的最新炼金术技术,必须在这秘宝司之中安插属于自己的人手。
申屠雄就是八大家族之中申屠家族之中最有炼金术天赋的炼金天才。他仅仅只有半步月华术士的修为,就已经可以炼制出六级秘宝,这样的炼金术天才在整个秘宝司都不多见。也只有秘宝司这样的地方,可以给他快速成长的养分。
申屠雄一旦违抗杨锋,被剥夺秘宝司的身份,那么他的炼金术士之路就会断绝,而且申屠家族在这秘宝司之中的一根触角也会被直接斩断。
十大宗门、八大世家之所以如此强大,是因为他们培养出来的子弟遍布整个大云王朝朝廷。
秘宝司是最受大云王朝朝廷重视的一个部门,八大世家的人想要进入这秘宝司极为困难。申屠雄是用无可争议的实力,悍然进入了秘宝司。就算被杨锋当面报复,他也只能够忍。
申屠雄深深的看了杨锋一眼,眼眸深处闪过一抹怨毒之色,心中默默道:“赵凡,你给我记住了!今日之辱,来日,必当百倍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