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天,桃花还没盛开,却不影响温纤心里绽放一朵粉艳的桃花。
她眼里装着霍姑娘,那双眼睛很干净,放下了心事,更没了俗世赋予的烦愁,她轻轻松松地俯身蹲在那,阿芝怀里的猫睁开猫眼,好奇地望着她。
“温纤,谢谢霍姑娘。”
“谢从何来啊?”阿芝摸了摸猫脑袋,笑得眼睛弯弯,“你不埋怨我骗你来此吗?你看,也不是什么性命攸关的大事,我只是想见你而已。
我也不是什么街边乞讨的小可怜,我有家,有疼我宠我的少主,还有我阿姐,我在苏府过得很好,虽说名义上是个下人,可从来没人真当我们是下人。
道长你脾气怎么那么好,不知道这样容易被欺负吗?比如我,就忍不住想欺负你。”
她一口气说了很多,寻常人听了或许还要反应一二,温纤自然而然开口:“这大概就是命数使然罢,冥冥中天道指引我心甘情愿被你骗来。哪怕存有一丝半毫的可能,关乎霍姑娘性命,我也该来看看。
幸亏我来了,不然怎能解决此行要事?所以我说,要谢谢你。至于容易被欺负……”温纤一笑,“这又算得了什么?总归霍姑娘不是坏人。我初来盛京,实不相瞒,我看到霍姑娘的第一眼,就觉得似曾相识。”
“欸?你怎么能这么天真?你都不反抗的吗?”阿芝震惊地张着樱桃小嘴。
温纤一不留神望见掩于檀口的丁香软舌,规规矩矩地移开视线,猫儿看够了,傲娇地将毛茸茸的雪白爪子搭在她手背。
“天真不好吗?霍姑娘不会真的欺负我,我为何要反抗?”
阿芝哑然。心想,若前世她的情郎也是这绵柔柔的性子,怪不得要被她欺负了。自打晓得前世之约后,她缠着少主问了许多。
前世她乃花楼最艳名昭著的花魁娘子,而她的情郎,病歪歪的,被人称作“病公子”,是当世不折不扣真正的善心人。
不问名与利,不问朝与夕,从相识的那天起,德行俱佳的病公子做出了震惊世人的大事——他染上爱逛花楼的陋习,隔三差五宿在楼里,便是街边的小童都晓得“病公子,擅风流”这句话。
他逛花楼,因他说自己是唯一愿意听他袒露心扉、哪怕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她也爱听的完美听众。
最开始她的确是他最爱的听众,再后来,日久生情,成了他床榻旖。旎妖娆的妖精。
据少主话里话外的隐晦之意,那是很淫。靡凄美,充斥着无可奈何和尽情肆意的一世。
清倌花魁自愿把身子交给真正爱惜她的人,哪怕那人寿数不长久,但每一次,他们都很契合,病公子生得好皮囊,孱弱无力,人人道他可惜,她却偏要许他人间至极的欢。好。
恰应了那句,人生得意须尽欢。不得意,也要尽欢。
她没少欺负这人。或在上,或在下,病公子都不是她的对手。
他包了她三年,在寿数终前想尽法子甚至豁出脸面迎她进门,她拒了他的好意,只愿他常来。她这世没别的,仅有的自傲一处,便是唯有给过他的清清白白的身子。
花魁的身子最珍贵,也最廉价,破了身子,不过就是一玩物。
她不愿做玩物。
她只想和喜欢的人玩。但公子从未玩。弄。过她,倒是她,将清俊文雅的公子玩了无数遍。
她爱那个时常与她颠鸾倒凤,眉目肖似女儿家的羸弱公子。而她能给的,除了满腔情意,卑微的,悲哀的,就只余下床笫之欢。
她闹得很凶,频频弄哭她的爱人。但她知道,公子是喜欢的,他唯有和她在一起,才有资格放纵。
没有三书六聘,没有八抬大轿,在他撒手人寰的前一夜,两人拜了天地,相约来世。
他祝她来世活得开开心心,没心没肺,祝自己能早点遇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