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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阅读30(第2页)

“我不信!”

夏夕叹息一声:“别耍赖了,你又不是小孩子了。”她笑笑:“周启明,你已经是一个成熟有魅力的男人了,你看有那么多人喜欢你。”你也不再是纳西萨斯了,不是那个双子宫美少年。

“小夕……”周子渝用力握住她的肩膀:“你爱的是我,不能这样嫁给别人。别再错下去了,这样大家都不会幸福,回到我身边来,小夕……”

“顾峥是无辜的,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他。”

“你不爱他和他在一起才是更大的伤害!才是错上加错!”

“不!……我爱他,我们一起经历过那么多风风雨雨,有这么多年的感情……”

周启明小声道:“小夕……你不敢承认你爱我吗?你不是宇宙无敌吗,连这个都不敢承认……”

“……那个宇宙无敌的青春美少女爱的是她的双子宫美少年纳西萨斯,而现在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有婚约在身的女子……”夏夕沉默半晌,小声道:“我走了,你自己好好保重。”说完扭头向外走。

周启明在她身后黯然道:“为什么我总是没人要的那个?我谁也没有了。”

夏夕停住脚步,手紧紧握着门把手。她的手在颤抖,要极力控制着自己才能不转过身,扑到他怀里,告诉他他还有她,她不想看到他这么孤独悲伤忧郁颓废,不想让他回到他们初次见面的那个他。

周启明垂下头半侧着身,没有看到她战抖的背,也没有看见她的挣扎。半晌,夏夕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后面有些难写了,打算先扔两篇番外。总是在想,如果自己是夏夕会怎么选择,不知大家有什么意见。如果是我,可能就会任性些了,可是我不是夏夕。

另:好像大家对顾峥太敏感了吧,没说过他犯错误啊。

顾峥的确是个很现实的人,因为现实所以大学里根本没考虑过夏夕,直到夏夕去美国后他看到了他们的可能才开始行动,他所有的努力也都建立在可以得到的基础上。

周启明就理想化多了,根本不管结果如何,只要他喜欢就付出。

有问周启明那么多年怎么不去找夏夕,一个原因美国不是说去就去的,他去过但是不敢去找她,怕她没消气。而且他给她写了n封eail她都没回(其实她是没看),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所以他不是一直傻傻地等,只是不如顾峥会利用时机。

陈曦的番外一

陈曦大学学的是企业管理,毕业后在一个大广告公司做了一年多,每天的工作就是写写文案什么的。大公司分工细,她所做的也只是一些琐碎的活,没有挑战性。那天陈曦捧着一杯咖啡,看着窗外枝头上仅剩的一片枯叶想,这样的工作真没劲。

说干就干一向是她的特点,陈曦开始悄悄地寻求跳槽的机会。这一次,她想做一个新鲜,有挑战有刺激的工作,于是她应聘了一个唱片公司最低级的企划“执行企划”的职位,并顺利地得到了这个工作。辞职的时候陈曦兴奋地想,我这样是不是也算进了娱乐圈。和大学同学聚会时,她大声地宣布,以后想要哪个歌星的签名就找我,合影也是可以商量的。

陈曦没有想到在唱片公司做企划强度那么大,有时候简直有点昼夜不分。进公司后,她听有的执行企划说他们的工作只不过是跑跑腿而已,有些灰心。不过他们安慰她,看跟谁了,她跟的企划黄奇就不错,就是人严厉了些,有时候一个案子写好几遍他都不满意。陈曦告诉自己,我不怕他严厉,就怕工作没有挑战性。

尽管她是这么告诉自己的,第一次吃黄奇的排头时她还是躲进洗手间偷偷哭了一通。

那次黄奇让她写一份宣传稿,黄奇这边做几个歌手,周启明是其中之一,黄奇让陈曦跟进周启明的案子,这次要她写的宣传稿也是为周启明写的。黄奇把陈曦叫进办公室,将她写的案子扔在桌面上,笑道:“你也真不愧是f大毕业的,写的东西居然还有那么点文采。”

陈曦心中窃喜,第一个案子就得到头儿表扬了,不容易啊不容易。她谦虚地说:“也就那样。”

黄奇哼一声:“你也知道啊,真有多好我叫你来干嘛。你自己看看,有哪句话是靠谱的。”

陈曦的脸突然涨得通红。

黄奇继续道:“言语空洞,言之无物,只是词藻堆砌,这样的文案有什么用。你这份东西拿出去,谁知道你是在写谁,可以说是你,也可以说是我,就是没人知道是在写周启明。”他拍拍稿子:“你以为自己是在写校报宣传稿,你这种白痴稿子连文盲都不愿看。你知不知道周启明是谁,你知道他些什么。你有没有听过他的歌?看看你选的什么背景音乐?你这是瞎子摸象啊,只有局部没有全局。你可真是‘毁人不倦’啊,这样的稿子出去红人都要被你弄得比墨还黑。”他把稿子仍给她:“你自己看着办吧。”

陈曦忍住眼眶中的泪水,小声道:“我会好好改的。”

黄奇冷冷道:“改,改就行了吗?你改得好吗?你有没有听懂我刚才话的意思。”

陈曦不敢做声。

黄奇冷哼一声:“把他所有的歌都好好听一遍,去跟着他,看看他每天都做些什么,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你就这么跟几天,寸步不离,除了不用跟着他上厕所,不用陪着他睡觉。再来写这个稿子,这个稿子都写不好你也不用写了,f大毕业的给我跑腿我还不敢用,我干脆供着你吧。”

陈曦赶紧答应一声,出去后就钻进了洗手间。

那是陈曦做的第一个案子,也是她第一次与周启明接触。进公司时,她就知道了公司有哪些当红歌手,周启明当然不是最红的,他是正在走红。有时中午吃饭时,她们这些年轻的女同事也会聚在一起悄悄谈论那些人的八卦。因为陈曦要做周启明的案子,也就多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长得帅自然是不用提了,公司这些男歌手就属他最帅。喜欢买房子,买了好几套房子自己却住在一栋很旧的旧工房里,挺怪的;戴了个耳钉,一直就那个;对人挺和气的,不爱说话等等。

别的同事知道她要跟周启明的案子,要她多打听些他的隐私出来,比如说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越隐私越好。陈曦不解:“要知道他的事情问张洁不就好了么?”

“问她?她那个人滴水不漏,问她还不如直接问周启明呢,他一不留神说不定还能说点。”

“嗳,你们别说,周启明运气还挺好,你看施蓝,谭军和张洁都对他特别好,还有你们头儿,”那人转向陈曦:“对他也挺不错的。尤其是张洁,对他比对自己家人还好。”

陈曦后来才懂得,大家对他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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