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开发区的店铺,老子刚走,你小子就搬了进来,你给老子下套啊。”
原来他们是搬走的粉档的人。
五块钱一月,再也没有这么好的地方了。
他们被赶走,心有不甘。
当打听到当天就有人顶了他们铺子的时候就更加的生气,想要报复。
爆竹老板此时很害怕,这几个人围住了他,还是开粉档的。
敢开粉档那肯定都是沾黑的呀。
他就一个普通市民哪能得罪的起。
“几位大哥,我也不想的,这是人家老板的安排。我只能搬过去,跟我没关系啊。”
他极力的解释着。被四个人围住,他肯定打不过,并且对面的人还有人拿着武器。
只能是一顿的求饶。
几个人一拥而上,朝着他拳打脚踢。
一下子就把他伤痕累累,不过大多是些皮肉伤,只是看着吓人,这些人还没有动死手。
“明天记得搬走,不然老子砸了你的店。”
他蜷缩着,害怕的很,感觉自己倒霉的很。
但是叫他搬店,无论如何都不行。
搬了店铺能去哪儿。
去了别的地方租金太高,地段也没那么好,那就赚不到钱养不活家里人了。说什么也不能答应。
第二天一大早。
他没有去开店。
直接写了一张横幅,到警署去,希望能讨个公道。报了桉。
也有警员过来接待了他。
“报什么桉?”
“我被人打了,那些个人威胁我要砸了我的店。”
“被人打了?哦,是受了点伤,你先去旁边那个诊所检查,开一个诊断证明过来。”
他照办了,就在警署附近的一个诊所检查了一下,一下子就花了几块钱。
几块钱有些心疼,本来抹点跌打药就行,现在还花了不少的钱。
拿着诊断证明再次到警署来。
“这不是重伤,把桉子撤销了吧,没人愿意管你的桉子。”
“警官,我确实被人打了呀,他们还威胁我。”
“这么一点小伤,也有我们管,我们这儿的警力哪里够用。回去吧。”
大多数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是什么事都愿意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