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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部分(第1页)

西利安人独特的家庭观念让玛菲亚的事业不断壮大,迅速扩展到这个小岛的每一个角落,每个玛菲亚团体的首脑只有一个名称——“父亲”,象征着在一个大家庭中无与伦比的权威。

在这里,无论强盗还是小偷,都贴贴服服的遵从“父亲”的指挥,要是有所背离,将会受到残酷的惩罚。

阿尔丰斯不禁想起在马萨雷那两千名玛菲亚佣兵,自己的手下和他们也打过几架,吃了亏也没有像普通佣兵那样怒气冲冲的进行报复,要么他们的纪律极其严明,要么他们就是一群废物。不过经过长时间的淘汰和发展,说玛菲亚是废物谁都不会相信,如果没用,多明哥商会请他们回来干什么?只能说明一点,玛菲亚团体的自我约束性极好并拥有铁一样的纪律。

和这么一支佣兵团做对,杰克的日子恐怕不会太好过了。

第七卷 东征 第三十二章 自荐

瘟疫干脆闭着眼睛仰天趴在桌上,让酒箭直接落入喉咙,连经过嘴的那一步都被省去了,它对美酒的要求绝对是多多益善。

“你估计天上那块东西大概有多重?”阿尔丰斯侧头向韦伯笑着问道。

“听声音大概有五十镑,你能猜出是什么?”韦伯紧接着向奥帕问下去。

卡尔、洛卡和凯瑟琳听得一头雾水,他们三人不知道阿尔丰斯和韦伯说的是什么。

“太快了,听不出来,估计是个铁锤之类的东西。”奥帕听了一两秒,摇了摇头。

阿尔丰斯叹了口气,双手送出,将身边的卡尔和凯瑟琳的木椅座位向旁边移出两尺,韦伯也拉着洛卡的椅背,将他拖到了安全地区。一波又一波的暗杀偷袭就像附骨之蛆般跟随着他们,难道真的只有躲在船上才能免受打搅?

卡尔已经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经历上一次街道暗杀,警惕心也有所上升,他马上拔出腰间的匕首藏在手心。凯瑟琳和洛卡两人还愕然不知所措,他们全没有做好被暗杀的准备心理,在兰西帝国谁敢对他们做出这些事?

“那东西里面没有布置有什么陷阱……”奥帕还没将担心的话说完,头上木制的凉棚被一件重物撞穿一个大孔,一把黝黑的大铁锤正好砸在放着酒杯的木桌正中,巨大的撞击声中粉尘四处飞扬。

几乎所有的酒客都大声尖叫着逃离了酒铺,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怖景象经历一次之后会让人连睡觉都厄梦连连。

“从破空声听上去这是个实心物体,而且使用者的力量计算得很准,只能造成惊吓,不会伤人。”阿尔丰斯慢悠悠的说着,就在刚才铁锤破顶的瞬间他已经将瘟疫抱在怀里。

幼小的瘟疫还眼巴巴看着地上被砸成一团的酒桶,它还不相信自己买下的可口饮料就这么变成了满地的酒渍。过了两三秒,突然从喉头发出一阵吱吱喊声,明亮的小眼睛里竟然射出狠毒的光芒,砸碎酒桶的家伙,一定要让他尸骨无存!要是瘟疫能说话,怕是一定会这么叫嚷起来。

一直看着瘟疫长大的阿尔丰斯很明白它的想法,轻轻一巴掌甩在它脸上,“要报复,就得拥有凌驾于对方的实力和周详的计划才动手,要是让对方知道你的动机,危险性就大大增加了。光靠表面的恐吓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明白吗?小家伙。”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其实是阿尔丰斯少年时期的真实写照。

瘟疫听懂了阿尔丰斯的话,不再叫唤,抬头往破洞口看了看,随即点点头,纯洁的小眼中多出了一点黑龙特有的阴鸷。

酒铺里的老板带着两三个伙记冲了出来,阿尔丰斯还以为他们是出来将自己这些外来人赶走。

“十分抱歉,女士先生们,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不介意的话请换个位置继续喝酒看风景,所有的损失由敝店一力承担。如果各位感到不安,我们将全部退还酒钱。”老板急得擦了擦头上地汗水,非但没有将阿尔丰斯他们赶走,还不停进行道歉,好像发生这种事情都是他自己的错。

几个打杂的伙记将碎裂的木头和铁锤移到一边,迅速换上一张崭新地木桌。

“我们只是一群普通的十字军,并不是什么大人物,用不着这么尊敬我们。”阿尔丰斯继续端坐,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刚才那一锤在他眼里和一粒灰尘没有分别。

“先生,不管您们是什么身份,只要来到敝店,就是我们最尊敬的客人。在这里发生意外,是我们招待得不够周到,才会令您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老板一脸诚恳的说着。

“可我们只买了不到两个金币的酒而已。”奥帕不解的看着老板。

“就算只买一个铜角的劣酒,也都是我们的客人,先生,酒可以分等级贵贱,可客人在我们眼里都是一样的。”

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他们能在众多的同行竞争中生存下去,不求多高明的销售技巧,也不在乎什么社会关系,靠的是良好的服务态度。

说话间那两个收保护费的壮汉也走了出来,其中一个顺着山道走了上去察看情况,另外一个径直向阿尔丰斯走过来,看他的动作和普通的士兵没有太大差别,可能只是受过一些军事训练。这种人对付平民绰绰有余,真正打起来他连作为洛卡的对手都嫌不够资格。

“事情我们组织会进行处理,请大家不必费心。”他向在凉棚里喝酒的人大声说着,虽然只剩下不到十个酒客。

“你知道挥动这种铁锤需要多大的力气?你又知道从三百尺高的山顶将它这么准确无误的砸在被凉棚遮挡的桌子上需要什么样的判断?就凭你?我看不出你有什么办法能够处理这件事。”韦伯觉得这个混混很奇怪。

“确实,我没有能力处理,不过我们收了老板的钱,再难的事情都得为他解决,他可以退钱,我们玛菲亚却不能这么做。”那个大汉瞪了韦伯的浅黑色头发一眼,“虽然我们西卡诺人很憎恨兰西的高卢人,不过既然你们付了钱,在付费的地盘上一样会得到良好的保护。”

两个人从弯曲盘旋的山道一直走了下来,其中之一就是另外那个上去察看情况的混混,他胸口的衣服被一个身高只及自己腰部的人扣住,身不由己的在那个人牵扯下跟着走下山。

“我们的父亲不会放过你。”那个混混大声喊着。

“你忘记自己的誓言?缄默安宁百年。”站在阿尔丰前面的壮汉喝了一句,那个被控制的人顿时缄口不语,壮汉转头看着那个身材矮小的人,“朋友,这里是玛菲亚的地盘,做事希望能适可而止。”

那个劫持人质的家伙是个矮人,身高不满四尺,大手大脚显得粗壮异常,下巴留着一丛卷曲的大胡子,他没有理会壮汉的喝问:“谁是阿尔丰斯?”

阿尔丰斯伸出食指在自己鼻头点了点,“我就是。”

“太好了,你知道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价是多少?你的价格三天前又涨了百分之十,雇佣我吧,一年只需三千金币,围着你打转的苍蝇将消失得无影无踪。”矮人的通用语说得很快,吐字却稍嫌不够清晰,听起来很别扭,好像缺乏平时的口语练习。

这算怎样的自荐?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一锤将木桌砸烂以显示自己的本领?凭这一锤就值三千金币的年薪?这个矮人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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