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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那条白色的大概有四尺长,而黑色的那条身长足足有五尺!两条华美至极、硕大无比的锦鲤被养在一个足有八尺长、六尺宽的巨大白玉鱼缸中,即使如此,它们还几乎难以扭身!

难怪要一队亲兵又是抬又是推的,这不仅是聚力,更重要的是壮胆!

“这是‘贡礼’,你应该送进宫!”林霁风面色扭曲。

林睿隔着个门,微微颔首:“我当然送进宫了,然后,皇上就把它们赏给我了。”自己那皇帝大舅子当时的脸色晦暗难明,狠狠瞪了自己好几眼,偏偏又不好发作,“赏赐”的话几乎是从牙根里磨出来的。

你大爷的!林霁风在心里再次大逆不道地问候了一声:“小叔,我要它们做什么?养在哪里?我那宅子里可没这么大的池子!”

林睿依然不动如山:“你可以吃了它们。”

林霁风跳了起来:“你确定这鲤鱼精能吃?”我吃它们还是它们吃我?

林睿不确定,所以沉默。

林霁风站在白玉浴缸前,正对着这对高贵飘逸,仔细看甚至带着一丝骄傲的锦鲤,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戳了戳那硕大的鱼头——血统高贵的鱼儿都是有脾气的,黑色锦鲤一个漂亮的闪身摆尾,晶莹的水花四溅而开,林霁风闪得飞快,可还是被洗了个脸。

林霁风在亲兵们同情的眼神儿中闷闷抹脸:“小叔,你干嘛不带给公主婶婶?她的公主府里可有个大鱼塘。”

林睿摇头:“会吓到她的。”

林霁风觉得自己的后牙根有些痒:无论朝廷还是民间,所有人都认为皇帝把亲妹妹嫁给林睿,意在拉拢亲近——可是事实是,这位安静贤淑甚至略显怯懦的公主殿下,是他这不苟言笑的小叔难得死皮赖脸磨了皇帝三年,硬给磨来的!

当年,为了稳定边疆,太上皇曾送柔兰公主去北疆的臣国和亲,可是人还没送到,臣国就闹了兵变、变了天,新登基的偏偏是个年轻的女皇——当时护送公主的正是林睿,将柔兰公主完完整整地送过去,又一根头发丝都不少的送了回来,顺便帮臣国平了个反——林霁风一直怀疑,北疆那次“兵变”,是不是自家小叔冲冠一怒为红颜所制造的契机。

这个问题,无论林霁风问多少次,林睿都讳莫如深——看来,若说跟他完全没关系,鬼都不信。

不过么,他林霁风自己也没资格说林睿什么,他们林家的男人对于一个“情”字都有些偏执,偏执在执着、也偏执在不执着。包括负了他娘,却跟贾敏恩爱半生、相敬如宾的林如海……大家半斤对八两,王八看绿豆,都是一个德行。

“噫~百战天骄敌不过红颜妖娆,醉沙场碧天黄日、黑血银刀,更思量云锦水袖、沁花乐琴,尤忆那红梳镜前握,玉手挽青丝……”

林睿玩转着酒杯,听着外面林霁风自编自唱的词曲,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第八章

林霁风还算家财丰厚,可他的根基在云南,京城富庶、各家商户连接着官府,盘根错节、暗流涌动。(。pnxs。 ;平南文学网)林霁风若想尽快立足于此,必须得找个盟友。

秦家虽然比不得薛家的富贵,可贵在行事低调,不惹是生非。家主秦业年逾七十,曾任工部营缮郎,现已病解归家。秦业膝下有一个儿子秦钟,还收养了自己的一个远房侄女秦可卿,秦可卿与林霁风差不多的岁数,秦钟则与黛玉年岁相当。

老洛身为林霁风的大掌柜,对秦家这个合作对象的选择不能说什么……可是,怎么琢磨,都觉着有些不对。

林家的药铺里,林霁风正准备着给秦家的礼物,老洛在一边打着下手,思来想去,还是打着胆子凑近林霁风,捅了捅他:“东家,您真要跟秦家……您真要见秦家那位大姑娘?”

怨不得老洛颇有微词,秦家什么都好,只有一点莫名其妙——秦家当家的不是秦业,也不是秦钟,而是秦业的侄女,大小姐秦可卿!

秦业那官儿是一点油水都蹭不到,家业传到这一辈儿,除了有瓦遮头,勉强保证个三餐,也剩不下几两银子。可是几年前,他的侄女秦可卿进京,带来了丰厚的家私,两三年内秦家就在这藏龙卧虎的京城中咸鱼翻身,收拢了许多小营生,而后专注于药材买卖——现在,已经获了御药的买办权了!

众人叹服的同时,也难免在心里嘀嘀咕咕,秦可卿再怎么厉害也就是个女人——一个女人,短时间内能弄到那么多钱,收服那么多大男人……别是个妖精转世吧?

京城中从来不缺流言蜚语,几个有名的长舌妇人也不知道揣的什么心思,想着办法打听秦大姑娘的是非——人家秦大姑娘果然不是好欺负的,选了个好日子,请了全国各地有名的医者药师,叫了自己所有的掌柜,在最热闹的市集处开了个斗药大会,自己亲自抛头露面主持。

大会上,面对全国各地的药商医者,秦大姑娘温和大方,有条不紊,无论亲疏远近,一碗水端得很平,话语温婉却不失锋芒,一天下来,与会之人中没有不敬佩的。但是她那姿容——那体态是没得说,风流妖娆又不失端庄模样;可是秦大姑娘那张脸,本该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容颜,却从右边额角到右耳之后,横了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硬生生破坏了那温柔妩媚的美感,可怕得堪比修罗。

一个女人,一个厉害的女人,一个脸上有道疤的厉害女人……老洛怎么想怎么不对味儿,林霁风却无所谓地送了耸肩,抬起漂亮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的大掌柜:“关于秦姑娘的流言蜚语——别人怎么说我都管不着,但是咱们的人,决不能瞎说。”

“啊……啊?是,是……”老洛愣了良久才赶紧低头,却又被林霁风手边的东西吓了一跳,“东家,您要带这些去?”

“没错。”林霁风爽快一笑,小心地放好最后一株草药,终于合上了那精细的椴木大盒,拍了拍,自言自语,“希望这些……能入她的眼吧?”

老洛在一旁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东家哎,您准备送出去的都是您这么多年的珍藏……您还担心别人看不上,不说用不用得着这样抬举人家,有这么埋汰自个儿的吗?

林霁风跟秦可卿约在秦家的药铺中里见面,时辰定于辰时二刻。

辰时二刻,林霁风安静等待,秦可卿从后堂姗姗而来,不紧不慢,徐徐而行——林霁风眯着眼睛看:一身粉红的簇新三层纱裙,外罩着一件半透明的玉白水袖流苏长衫,胸前几颗小珍珠缀成七瓣茶花,看起来高贵又不绝尘,为防秋寒,她还披了一条雪白的兔毛披肩,小巧毛绒,看起来颇为可爱。

林霁风在心里赞叹:果然是身姿妖娆、婀娜动人、处事沉稳、雍容大方……这么多年这么多事,沉淀了她从前的活泼灵动,但给她增添了一抹成熟的风韵。

林霁风常年混迹于花丛,浪荡惯了,因此一时难以约束自己,“品评”秦可卿的目光毫不收敛到有些放肆。秦可卿被他那直白的“欣赏”目光看得颇有些别扭,心底不着痕迹地提起一丝防备:正常的男人见了她,惊吓有之,嫌恶有之,警惕有之,装模作样有之;可眼前之人,双目含笑不似伪装,嘴角微挑带着轻佻,过于俊美的容貌带着邪气,带着危险。

林霁风身边有个老洛,秦可卿也带了一个老仆,名为秦茂,是跟着秦可卿一起进京的,忠心耿耿,见状不由皱眉,暗暗挡在他家姑娘身前。

秦可卿却略移开几步,不着痕迹地越过秦茂走向林霁风,嫣然一笑,悄然化解尴尬的气氛:“林公子这般看着我——可是觉得,我脸上这疤痕太过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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