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女朋友,可是哪有女孩喜欢我呢?我对女孩的了解和想象都是从书里来的。随着年龄变大,我感觉发育得越来越快了,性冲动常常压迫着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受的滋味。
谈到这里,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像阿大这样的孩子,没有朋友,性格孤僻,思想近于偏执,在被家长和老师们忽略的角落里畸形地发展着,一个在封闭环境里忍受着不断膨胀的生理欲望痛苦折磨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出事呢?
血写的罪恶
你所说的痛苦的生活继续了多久呢?
一年多,也许有两年吧。2002年年初,父母在靠近路边的我家一间房的墙上,打开了一道门,利用这间房子搞了个小卖部。在小卖部门前,又用红砖及石棉瓦搭了一个棚,棚下摆了桌椅供人们坐着歇息聊天,同时也带动一下小卖部的生意。铺子大多由慢吞吞看管,偶尔我也照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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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魔咒(3)
到了2002年7月,有一天傍晚6点多,慢吞吞叫醒我。这天是我婶婶的生日,她要回叔叔家吃饭。我婶婶还送来了一份饭给我吃。我起床后,慢吞吞就走了,留下我看铺子。
那时候正是农忙时节,村里人都忙于收割稻谷,而我一点也不忙,大白天照样可以睡大觉。这天只有我一人在家,我弟弟已随父母到了外地。
我吃饭后不久,傍晚约7点钟,阿婷到铺子里买东西。我见四周无人,又动心了。
这一次,阿大把力量弱小的阿婷强行拖进自家客厅里,在对女孩猥亵过程中试图施暴,遭到了阿婷的激烈反抗。在搏斗中,阿大丧失理智,先是用手卡脖子,最后用铁锤砸向阿婷的头部,致使女孩当场惨死。
从阿婷买汽水到被杀,在短短10分钟的时间里,惨祸不可避免地酿成了。
为什么会想到杀死阿婷呢?
一开始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如果她只是反抗,跟我打,也许不会杀了她。可是当时她一边挣扎,一边警告我:“你再这样,我就告诉我爸爸!”后来她就扯开嗓子大声地喊着:“爸爸!爸爸!……”
她会这样做,是我没料想到的。她这么一说一喊,两年前,我进派出所的一幕,还有她父亲恶狠狠地警告我的样子,都浮现在我眼前。本来她那么不听话,我就乱了,她一喊我就更害怕了。我真担心别人听见,更担心她告诉她父亲!为了不让她喊,我就用双手用力卡住她的脖子。后来她浑身没了力气,也不动了。我就坐在一边喘气,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到一分钟,她又动弹了。一想到她醒过来我就麻烦了,我就顺手操起了床边我用来修电风扇的铁锤……
阿大说,那10分钟是让他这辈子刻骨铭心的10分钟。我无言以对,悲剧的发生带有必然性,罪恶的魔咒早已埋下,生了根,发了芽,绝不能在那10分钟里自动解除。
杀人以后你不怕吗?这次的后果比上一次要严重多了?
怕,当然怕!可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能那么镇静。我把铁锤、溅血的衣服还有死了的阿婷都藏起来,我一直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看铺子。
过了一个多钟头,慢吞吞回来看铺子了,还有几个人来铺子外面的棚子下面打麻将。他们一般不会进我家门的,也没有发现什么。
阿婷的尸体就藏在我的房间里,我把房门关得紧紧的,不敢进去。我在客厅看电视,说是看电视,其实心根本就没有放在电视上。平日我不抽烟,可那时候,我一支接一支地抽。我十分紧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把阿婷活生生地杀死了!
我也想过逃跑,但自己没有钱,外面的世界自己也不熟悉,逃是不可能的。
就在次日凌晨,穿着墨绿色雨衣,戴一双黑色手套,把尸体装在袋子里丢进一处荒废的宅子里。能做得这样熟练,完全是模仿着他已经看得烂熟的电视警匪片中的情节。之后又用水冲洗房间的血迹,可笑的是,他竟然把蓝墨水倒到地上,以掩盖冲擦不掉的血迹。
然而,不论他做了什么补救,始终是难逃法网。这次他不但进了派出所,而且进了看守所。2002年12月,阿大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没有上诉。
你到管教所多久了?对过去的行为有新的认识吗?
我在管教所已有1年多了。自2002年7月进派出所至今,两年多了,我没有回过家。原来对父母啊,还有老古董啊,慢吞吞啊,都感觉没有什么感情的,现在却特别想念他们,特别想见他们,盼望与他们团聚,盼望能够出去,获得自由呀。但是这个梦想离我太远了,当然我也理解,杀了人,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我现在特别后悔,管教给我算过,即使将来能提前出狱,到我能出狱时,起码得有30多岁了,我只能在狱中度过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岁月了。
我怨恨自己,怪自己好了伤疤忘了痛,怪自己太幼稚!很多事情自己不懂,却偏以为懂。上课时老师教我们要遵纪守法,自己却以为是在讲大道理,不切实际的,听不进去。也怨恨父母、老师和社会没有管教好我。你想啊,假如老师对我的教育到位一些,假如父母不只为了赚钱而忽视对我的管教,假如我第一次与阿婷发生性关系的事受到严肃处理,那就会给我留下深刻教训,也许我就不会在2002年犯下抱恨终生的错误,我也不会做出后来的蠢事。
◎采访手记:
在采访的全部过程中,我始终为阿大感到惋惜和悲哀。这个封闭、孤僻、偏执的少年,受到来自社会、老师和家长的规范和教育实在太少了。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应该是充满探索和尝试的,但是必须有成人的指导、引导和辅助,可是阿大的成长过程是畸形的,他所进行的探索和尝试完全是盲目的,是由自己选择和设定的。在阿大这个个例中,成人的缺位的问题暴露得最为明显。
罪恶的魔咒(4)
社会发展到今天,文明进步了,但并不意味着孩子们成长环境更安全了。也许饥饿和战乱减少了,但是影响孩子成长的“软威胁”却在滋长。信息提供的极大丰富、媒体传播的极大普遍化、现代通讯方式的便捷化,使孩子们在十几岁甚至是几岁的年龄上就已经进入成人的世界,他们与成人一样面临着复杂的社会问题,这是家长所无法阻止的。
尽管孩子们见识、心智的超常发展,让大人们时时惊呼现在的孩子都是“人精”,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心理和生理都在走向成熟,在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前,成人们都感到力不从心,更何况是孩子们。北京市政协150位委员曾经历时4个月完成了一份关于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的调查报告。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中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持认可态度,其中有的学生甚至认为:一见钟情就可以发生性行为。
类似的调查我还见过很多,然而成人别无选择,我们必须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指引。我必须强调,是指引而不是管教。家长、老师必须和孩子们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而不是板着面孔地进行沟通,应共同讨论而不是责骂、训斥,是成为他们的伙伴、帮手共同面对问题,而不是拿着教诲的鞭子把他们赶进成人设定的自以为“正确”的胡同里。
在孩子们成长的路上,成人们不能再缺位了。
☆专家视角:
案件中的阿大是一个刚刚步入青春期的男孩子,处于青春期少年的心理特点是易冲动、接受能力强、缺乏必要的判断能力以及控制力,而在生理上,会产生性冲动,这是一种原始的、生理的冲动。他们对性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会驱使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从其他途径来了解性。他们喜欢看言情小说及爱情故事片,沉醉于书中有关男欢女爱的描写,他们渴望与异性接触,希望与女孩子交往,这种交往又会增强他们的性欲望。面对这样的诱惑,大多数的年轻人,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种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控制住自己的性欲望,妥善地调节人的本能与人的行为控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而少数人却沉迷其中无法自拔,阿大就是这样的少数人。如果当初阿大有强烈的性欲望后,家长能够及时予以引导,告诉他怎么样转移这种注意力,那么十六岁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孩子的青春期是个极其特殊的时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有条件留心观察孩子的思想动向、判断孩子的性心理状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