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的侮辱吗?不,不像,毕竟他们语气中所透出的那种尊敬与爱戴,都是发自内心,这一点,托尼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喂!圣女在问你话呢!……你这个疯子!”刚才打人的卫兵中,一个牙齿漏风的家伙气哼哼地说道。
“这里没你事,马斯诺。”显然圣女是认得这卫兵的,而且对他的恭维,并不怎么喜欢,“他们怎么喊我管不着,但你,作为朋友我更希望你能喊我的名字。”
“呃,是的,维多兰……小姐。”这个要求,让这位叫马斯诺的卫兵颇有些为难——显然拒绝是不可能的,但仅仅叫名字的话,又似乎显不出对恩人的尊敬,是以在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后,他又踌躇地补上了“小姐”的尊称。
……
……
没错,是小姐——其实若不是身上那厚厚的皮裘,托尼早就发现眼前的这位王子,虽然身材高大不假,但仍然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甚至比大部分女人都更有本钱。
敢长得如此“刚柔并济”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我们的维多兰·列·阿瓦隆小姐了。
之所以她会出现在这里,原因很简单——她那个无良的主公,给她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装成被疯狗追,制造混乱以保证其“飞越”军营时,不会有卫兵因为无聊去数云彩,而恰巧抬头看天。
任务本身没什么难度,亦不需要演技有多好,毕竟任何一个少女,都知道该如何尖叫,即便是维多兰这种帅到逆天,又当了很多年大姐头的。
可问题在于……完事之后,维多兰又该干什么?他可是一点都没交代啊!
于是维多兰犯愁了。毕竟在这里,可没有什么呼机手机商务通,这要是失散了,人海茫茫的上哪找去?所以维多兰不得不想办法留在军营——她知道老包的基地,就在军营后边的那片黑雾中;留下来,没准还能找机会混进去。即使不成功,对方也有个地方找自己不是?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那个混蛋的主公,其实早就把她这新晋的追随者忘光光了……
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要留在军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维多兰还准备了许多说辞。可结果,却一句都没用上。因为在中队长刚要开始讯问的时候,营帐就失火了。
起火的原因,是因为一匹拉着草料的驽马,受惊后冲入了营帐,撞翻了帐中的火盆。
而那个火盆,也是现点上的。
——虽然天上飘着大雪,但浮冰港的气温,还不至于降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只是考虑到维多兰是个少女,又全身湿透,好心的中队长为了照顾她才点了起来。
至于那匹马为什么会受惊,恐怕就要与追维多兰的“疯狗”老布有关系了。
当干草遇上烈火,又是在空气相对干燥的冬季,结局自不必说。
有本事把这么多偶然的因素组合到一起,演变成“意外”的,无疑是维多兰身上,从珍妮那继承过来的“厄运光环”。当年还未能控制诅咒的珍妮,也是像这般走到哪,就祸祸到哪;整就一个厄运少女的化身,也因此,才铸成了她后来的悲剧。
但维多兰,却有一样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她——并不柔弱!
不管是性子还是身手,维多兰都远远胜过普通的男人,再加上两膀间几百斤力气;因此珍妮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的情形,维多兰,却能一手拖着被马撞伤的中队长,另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也不知是熏晕还是吓晕的车夫,硬是从火势已经合围的营帐中冲了出来!
于是外面乱哄哄张罗救火的士兵们,便看到了这样一幅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景象:在漫天的火光下,一位少女,双臂夹着两个大男人,就好像远古的巨人般凝立不动,任凭热浪逼烤着她的皮肤;任凭烈风,吹动着她的衣裙。
正文 第六百九十七章 “扑朔”、与“迷离”
或许这一次的表现,还不足以使维多兰名声大噪,但短短的几天里,类似的事情还发生了两回。
每一次,这个叫维多兰的少女都在场,每一次她都能毫发无伤;而且还捎带手的,救下那么一两个兄弟——比如那马斯诺,就是不小心割断了一根绳索,然后被维多兰,在千钧一发之际从投石器的甩臂上硬生生抢下来的。
不是没人怀疑这一切和维多兰有关,只是追查下来,你就会发现所有的事情,全都是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巧合。
于是当场救人的少女,就成了一众士兵心目中的英雄。
不,不止是英雄这么简单——事实上不管是她完美的外形(如果不考虑性别因素),还是多年老大养成的性格气质(女生宿舍的老大,也是老大啊!),比如仗义、正直、英勇、果决等等,无不让人联想起一个传说中的物种:天界生物!
没错,就是那种拥有纯白羽翼、品性高洁的生物。由于在神殿的交易中,他们是专门负责向人间播撒众神荣光的,因此也有人直接管他们叫天使。
这玩意,恰恰是没有“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