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那卫兵居然不答反问:“我应该认识?”
安东尼被噎得一阵无语。但身为一个从小就被刻意培养的商人,嘴皮子又怎么可能笨了,因此他很快又恢复过来并且反击道:“那当然。身为卫兵如果连那些受人尊敬的大人物都认不出来,又如何能让民众相信,你们能揪出众人之中的害群之马,又或是察觉到那些,隐藏在阴影当中的罪行呢?”不过作为商人,安东尼显然也明白和气生财的道理,不会无聊到得理不饶人,而是很自然地“嘿嘿”一笑,从驴上跳了下来,拍着那卫兵的肩膀道,“兄弟是刚入行的吧?……没事,我教你个乖。”
说着话,他用下巴点了点半开的车门上,那镂空了的巨大家徽——在盛开的紫荆花背景下,矫健的双头鹰一爪握着宝剑,另一爪则攥了象征着吉祥的橡树枝,正顾盼自雄地展翅欲飞;让人一见之下,便感觉一股极为雄浑的威凌之气扑面而来,几乎不能正视。
这,便是洁西卡的纹章!
和大部分贵族的纹章相比,洁西卡的这个虽然恢弘大气,但总嫌少了许多零七八碎的东西,有些过于简洁——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她刚刚成年,还没有任何的功绩值得往上添加;至于逃婚和离家出走该用什么图案表示……似乎《纹章学》里面还没提过。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简洁,所以才格外的好认!就这么几样东西还认错的话,那显然就不是“粗心大意”的范畴了。
然而那卫兵,偏偏就无动于衷。“有什么特别吗?”他随口咕哝了一句;紧接着,似乎不想将精力浪费在这方面了,于是脸色一整,义正词严地说,“虽然你的主人(他把安东尼当成侍从了)出身高贵,但是,也不能就此干扰我们执行公务吧?要知道这可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一番话,倒是掷地有声;如果是当着广大民众讲演的话,想必会获得如潮的掌声吧……不过此时在场的听众,可没有半分鼓掌的意思,只用一种古怪的,好像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盯着他。
而刚刚跳下马来的斯科特,对此心中还多了一层思量:他不知道这位是真的眼瘸还是在故意装傻——要知道对于总要跟人打交道的卫兵来说,越是那认不出来的主,就越是要小心行事,以免阴沟里翻船踢到铁板;除非是那种天生无知也无畏的浑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若对方真是浑人的话,那小队长干嘛还偏偏派他过来接洽,总不成缺心眼都缺一块儿了吧?
“肯定有问题!”斯科特心中暗暗警惕,并顺手扯住了一个同为“节气众”的同伴,压低了声音道,“让弟兄们做好准备……一旦有什么变故发生,就……”
只可惜还没等他布置妥当,老金那边的人群中就传出来一声大吼:“你不用再假惺惺地做戏了!……我眼睛又没瞎,难道还看不出你和他们其实是一伙的?”
斯科特打眼一看,原来是那个一直揪着人大吼大叫的高个子。只是此时此刻,或许是因为老金总是替他对面的小个子说话吧,他终于忍不住,向老金发难了。
“哈!大人您都看到了吧?”接茬的不是老金,而是那一直被人揪住胸口的小个——虽然声音略有些尖厉,没有对面的大个子那般浑厚,但不论音量还是气势上都不弱半分。那队长被他吵得也有点头大了,一脸痛苦地抚着前额说:“不要叫我大人……是‘拉纳克中士’,明白吗?”
这倒不是他自谦,毕竟从新兵训练营出来就是“列兵”,一年之后只要没犯什么错误,基本上就是“下士”了。再混两年,就到了“中士”,因此实在谈不上有多“大”。
“是的,中士大人!”那小个子理直气壮地说,“您看这家伙,简直就是一条疯狗啊!逮谁咬谁……您要相信我,我是真的不认识他!”
小个子一张嘴“叭叭叭叭”地喷出一串来,连挖苦带指责,极尽羞辱之能事,到后来,那大个子几乎连话都插不上,不由得火冒三丈道:“好,好!你不认识老子是吧?那老子的这把刀,他妈的也不认识你!”说着话,他从腰后拽出一把足有二尺长的砍刀,揪住小个子当头就砍!
——丫居然,敢当着一众卫兵的面行凶!
众人大哗,而卫兵们,也纷纷出声喝止,只可惜他们为阻拦看热闹的人群,一开始就分得太散了,实在是鞭长莫及。
好在老金和那卫兵队长就在旁边,又怎能让那大个子得逞。“给我住手!”怒喝声中,一支长剑和老金那造型怪异的短杆,便飞快地递了过去,正好拦在砍刀与脸色大变的小个子之间。
砍刀停下了——他不停也不行。就算他继续一意孤行砍下去,也只能砍在老金那根非金非铁的短杆上,伤不到任何人;而自己喉咙,却有被卫兵队长的利剑刺穿的危险!
这时候小个子也看出了便宜。虽然脸上还惊魂未定,但其人,却卯足了力气在那里穷吼:“杀人啦!杀人啦!”
他这一吼,周围他的同伴才反应过来,赶紧掏出随身的武器对准那持刀的大个子;于是人群中,便又响起一片整齐的惊呼:因为他们掏出的,是清一色精致的短弩!
这些手弩的造型完全相同,根本是一个模子卡下来的,虽只有两个巴掌长,但弩身宽大,上面的卡槽还竖着卡了五支蓝汪汪的细小弩箭——很明显这不但是连弩,而且还淬了毒!
如此精巧,且又威力巨大的弩弓,即使军中也找不到几把,又怎么会同时出现在几个小混混一样的人手里?
不惹人怀疑都出鬼了!
因此乍见到这帮不成气的家伙掏出短弩,老金就知道事情要坏——果然原本还维持着秩序的卫兵们,注意力也都被吸引过来了。“放下武器!”一个脸上有道醒目疤痕的卫兵厉喝道,“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
说着话,他凶猛地踏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了众混混手里的弩弓;而他的同僚,一名个头比他稍矮一点的卫兵,也拔剑出鞘,靠过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肃容道:“不知道平民是不得持有弓弩的吗?……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浮冰港的法律!……所以,不要试图反抗,以免自误!”
此时第三个卫兵也靠过来,不过这家伙,显然比那两个同伴想得更深一点:“还有,你们的弓弩是从哪儿弄来的?”
三个卫兵就那么大刺刺地用胸膛,挡住了弩箭发射的路线;直将那蓝汪汪,淬了剧毒的箭头视作无物;如此胆气又怎不令人佩服,也难怪周围的看客们会纷纷叫好,为“人民卫士”的壮举加油打气了。
人群这一起哄,混混们的心里面就更虚了——其实他们本来也没那胆子射,开玩笑,卫兵再小也是个官啊!就算是混混们再不懂法律,也明白“杀官即是造反”的道理,谁敢射?
因此大家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将求助目光朝老金那边投去。
“看,看个屁!都闹到这个地步了,看我有什么用?”对此老金只有苦笑,毕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难道还能真个喋血大街不成?是以他垂下眼睛,用微不可查的动作轻轻摇了下头。
可就在他一低头的工夫,异变突生!只见那本来被卫队长用剑顶住喉咙的大个子,竟然无视那精芒闪烁的剑尖,猛一发力;那原本停下的砍刀忽地一动,便“咔吧”一声,锁住了老金手中的短杆儿!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七十三章 明目张胆的暗杀
锁住老金兵器的,是刀刃上面的一道豁口。
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老金就注意到这把被大个子插在腰后的砍刀了。只是这把刀的卖相实在太破、太旧——锈迹斑斑不说,刀刃上还崩了好几处,就好像一副残缺不全的牙齿,看上去非但不会让人感觉到威胁,反而还很有几分搞笑。
然而当短杆被锁紧,老金却笑不出了——巧合吗?不!只怕对方的刀不是破旧,而是故意打造成这个样子!为的,就是要锁拿住敌人的兵器!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眼前的事,恐怕也不是什么突发性的事件了,而是一次精心策划的谋杀!
想明白这一点,老金便再不留手,飞起一脚直朝对面大个子的膝盖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