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
高胜打算好,便溜溜达达,顺着城中村的小路,走来了这个有小媳妇的饭馆。
这个城中村,在市郊,有些繁华,有些风景。
不是城里的只是高楼大厦。
此地,风景还是很怡人的。
灯火辉煌之中,高胜进来小媳妇饭店。
一看,呀!原来的那个小媳妇不见了,而是换了另一个小媳妇。
这个小媳妇瘦瘦的,看着,和刘小雅的身材差不多。只是要比刘小雅略壮。略高。
而且,更重要的是,现在的这个饭店,不单单是有了这个小媳妇,而且还有了一个她的男人,一个看上去,挺憨厚的小伙子。
高胜一笑,说道:“原来的人呢?”
那小媳妇也笑着,说:“原来的那个人走了,现在这家店我们盘下来了。”
“走了?怎么走了?干的好好的。”
小媳妇笑道:“好什么呀,听说她一直在赔钱,所以就盘了出来,不干了。”
“哦哦。”高胜不方便再多问。
像这种随时都可能关门的饭店,很多。
今日在,就不代表着明天还在。
高胜坐下,要了一盘水饺,一瓶二两的小酒,油炸花生米没有了,只有水煮的。
高胜只好要了水煮花生米。
高胜把这小瓶酒倒入杯中,自己慢慢的喝着。
那个小媳妇走了,莫非,是被那个男人接走了?
也有可能,那个男人养着她,她的人生,估计也挺自在。
只要自在就好呀,只要她觉得好,她觉得幸福,那就一切,都好。
高胜看看这个小媳妇,这个小媳妇还挺朴素,应该是刚刚成家立业,从农村里出来创立事业,还没有学会城市里的奢华。
说话办事,都很实在。
一颦一笑,带着淳朴,羞涩,以及对人的友好,信任。
她的脸上,还没有学会城里人的圆滑,以及对人的轻蔑。
高胜感觉,以前初识刘小雅的时候,刘小雅也是这样。很是清纯,说话很是羞涩。
碰一碰她,她都会瞬间脸红。想握她个手,都那么的难。
而现在,她已经是水煮青蛙,熟透了。
虽然依然存在着质朴,淳朴。
那时候,她十分的青春,一看见她,就有如一抹春风,迎面扑来。
而现在,却是有了些油腻,学会了城市里的奢华,与焦躁,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