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他乖乖的躺下,拉上被子。
没见过像他酒癖这么好的男人,不吵不闹不发酒疯,叫他喝就喝,叫他睡就睡,比三岁娃儿更好哄。
“你要回去了吗?”不到三十秒,他又睁开眼,右手指尖小心翼翼捏着她的衣角。
“不然呢?”不是没看见他欲言又止的眼神,以及眸底淡淡的心慌,但这次她打定主意要狼心狗肺到底,狠心扳开他的手指,命令道:“快睡!”
范行书不敢违逆,赶紧闭上双眼。
拿着空杯子走出房门,眼角余光不经意瞥见杯盘狼藉的客厅,桌上摆着吃了一半的蛋糕,写着三十的数字蜡烛被丢在一旁……
今天……是他生日?那他怎么不说?
脑海浮现一双寂寞的眼神,表情仿佛被遗弃一般……离去的步伐再也迈不开,她没出息的再度心软。
自有意识的双脚绕回寝室。
一只长毛狗不知几时钻进他怀中,一人一狗互相倚偎,孤零零的缩在角落,样子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刚才没留意,现在才发现他有养狗。
“范行书,你睡了没?”
“还没!”过分愉快的声音几乎是立即的应答,冲着她灿烂一笑。
这家伙——
她投降地坐回床边,问他:“你今天生日?”
“对呀!”
“过得还愉快吗?”
“不是很愉快。”他偏头想了想,嘴巴一张一合的开启话匣子。“行威他们今天好奇怪,以前会送我礼物,但是不会陪我太久。看,这是行云送我的哦!”他抱高怀中的长毛狗,献宝似地。
她搔搔狗毛,顺口问:“它叫什么名字?”
“告诉她。”范行书命令爱犬。
“汪汪——”
杨欣侬干笑两声。“谢谢,可惜我听不懂台湾狗语。”
“没有啊,它发音很标准。”有吗?有吗?爱犬有台湾国语?他认真思索起来。
“不会吧?牠就叫汪汪?”
“对呀!”
“谁取的?”省脑浆也不是这种省法,懒到泯灭良知。
“我。”
想也知道。以他的想象力,了不起也只有这样了。
“你喜欢狗?”
“本来不是很喜欢,它毛好长,都会乱掉,我又不知道怎么整理房子,常常太忙,都会忘记喂它,它就乱咬我的东西,目前为止,我内裤被它咬破了七件、衬衫四件,杯子破了六个,盆栽咬死三盆、拖鞋五只、书本三本半,还有花了好久才整理出来的资料……”
“够了、够了,那一点都不重要。”
“可是我觉得很重要啊!而且我还没说完,它抢我的排骨便当,害我只能扒白饭,还有把我的鞋子藏起来,害我出门穿了左脚找不到右脚,袜子被它咬到没得穿,出去都不敢脱鞋,因为拇趾会跑出来SayHello……”
看,这个人做得多失败,连狗都能爬到他头上欺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