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大朝会,除了例行事务,去欧洲几个城市任职的官员的出发日期,迎接神罗使节的到来等等,皇上的主要目的就是定下来《知识产权法》,组建知识产权组织。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国庆快乐。国庆阅兵,燃!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追云10瓶;绯羽☆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02章
皇上首先发言。
&ldo;《知识产权法》会包括着作权法,专利权法,版权法,商标权法,商号权法,产地标记权法,商业秘密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ldo;着作权法,比如吕卿写了一本书挺好,其他人可以抄录一两本自用,但是若有大书社要刊印售卖,应该给予吕卿一定的费用。专利权法……&rdo;
皇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殿里的每个人普及了一遍什么是《知识产权法》,听得大臣们一愣一愣的。
豫亲王几个人又听了一遍,也还是觉得稀奇。
一般书社刊印书籍,想印就刊印了,还给写书人送钱?华夏几千年从未有过的事儿。
施铨大人首先出列,&ldo;自古以来,文人读书是为明理、格物,为了科举考试、报效国家。写书是为了以传天下,以传后人。教书育人,文人之本也。臣以为不应该收书社费用,加重读书人买书的负担。&rdo;
吕宫大人接着出列,&ldo;北宋年间,有严禁民间私自刊印《九经》。南宋时期,有一书《东都略事》刊印的时候,带有&ldo;以申上司,不得复版&rdo;字样。
后南宋太学士祝先生写书,曾有留言,&ldo;禁止复版,若发现嗜利之徒私自复刊销售……祝家人陈告、追人、毁版。&rdo;
&ldo;臣以为,在写书人明确表示不允许复刊的情况刊印销售,当禁。若是书籍销售获利,适当给写书人付出一定的费用,也在情理之中。若是在刊印之前就需要书社付出费用,必然造成很多不良竞争,好书被埋没,好的写书人被排挤。&rdo;
书社不知道书好不好卖出去,会选大众最喜欢的消遣书来刊印,或者直接选不要前期费用,甚至送钱给书社的富豪写书人。
皇上明白吕宫大人的意思,点点头没有说话。
其他的大臣们陆续发言,也都是反对的态度。春寒料峭的寒冷和早朝上肃穆紧张的气氛,似乎被这股子热情打败。
工部陈大人的理由是,&ldo;臣知道威尼斯于两百年前颁布了一部专利法,英吉利在四十年前制订的《垄断法规》,其中的专利法影响很大,被称之为&ldo;发明人权利的大宪章&rdo;。但臣认为这些并不适合大清国。&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