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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4部分(第2页)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三章过往(二)

长安城下,故人相逢。

妇人这里自然看的出来,悲喜交加。

任红缨嘛,有些无奈而又笨拙的应付着,但也能察觉到,她的心情也不错。

王罄在旁边看的有趣,但没一会儿,就有点烦了,更何况,那妇人显然对他并不怎么看的上眼。

于是,他便也不愿上前凑热闹,开始东张西望,挪着步子,凑到后面那三匹在蜀中难得一见的良马前面,仔细端详了起来。

若非其中两匹马上还骑着人,不怎么好招惹,他一定先要上去看看这几匹马的牙口,试试它们的腰力,顺便大致量一下它们的腿高什么的。

越看越喜欢,最终他还是抱了抱拳,“两位哥哥,这马看着是真好,应该就是河西马吧?”

那两人高踞马背之上,不管表情如何,眼神到处,总让人觉着有些揪心,不过却不是那么难说话。

其中一个轻轻拍了拍马脖子,呵呵一笑,但笑容中满是你小子没见识的味道。

“还用你说,自然是河西良驹。”

王罄搭话的本事,是在驼帮中练出来的,随即便带着些讨好的翘起大拇指,“这样的好马,河西马里也不多见才对,小子听闻,河西马以当年大宛马与天山下的野马杂之,生下的后代为最……”

“看哥哥这马的精神,身量,长相,皮毛,就算不是河西马中最好的,也应该差不多了。可惜小子没见识过真正的河西良骥。更没见过传说中的大宛龙马。不然的话,应该能好好伸量一下。”

那人明显也是爱马之人,听了这话,翻身就跳了下马。

“呀,没想到还碰到个伯乐,某家姓张,兄弟怎么称呼?”

王罄再次抱拳,“小弟王罄。见过张大哥。”

这位姓张的汉子,也是直爽之人,一把拉住王罄的胳膊,指着自己的坐骑道:“咱也没见过大宛龙马长的什么模样,但咱家骑的也是宝贝,你看这腿,有多长,蹄子多大,蜀马,吐蕃马。还有草原马站在它旁边,一蹄子下去。就能踢死它们。”

“咱在草原上的时候,骑着它跟草原胡人打仗,那些胡人冲过来,才到咱腰间,别说正面跟咱碰了,撞不死他们,就说拿刀互砍的时候,他们才到咱腰间,马速也没咱快,上去一刀,正好能削在他们脖子上,都不用多大力气,别提多舒服了。”

“你再看看这皮毛,毛是不是有点长?告诉你吧,咱这宝贝,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十天半月,也冻不死……可惜,你要让他夜行八百日走一千,那是难为它了,草原矮马在这个上面,比它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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