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一块的粘连在里面的新生皮肤上,就像是一个缝合怪一样。
今天身体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三天中,李牧几乎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房间。
白天的时候,一直都是使用自然能量恢复身体。
早餐一会就会有士兵送过来。
李牧洗漱了一下。
随后就开始坐在床上继续恢复起来。
空间中的自然能量不断的被李牧的精神力控制着,向着身体中钻去。
自然能量中同样蕴含着阳属性的力量。
李牧的细胞贪婪吸收着自然能量。
新生的皮肤正在慢慢的变的坚硬。
两个时辰之后。
李牧体表已经坏死的黑色焦枯皮肤一片一片脱落了下来。
新生的皮肤透着一丝粉嫩,十分的白净。
不要看现在的皮肤很是嫩滑的样子,但是其质量要远远胜过斯摩格之前的皮肤。
被真正的雷电淬体之后,要远远的胜过使用雷属性查克拉淬体的效果。
所以李牧如果持续使用雷电淬体之后,其自身的防御力要远远胜过雷电铠甲的防御。
站起身之后,李牧活动了一下四肢。
体内充沛的力量让他感觉浑身都透露着一丝狂野。
武装色霸气被李牧重新凝聚在了手中。
漆黑如墨的武装色相比之前,变的更加凝实。
和三天前的相比,简直就是一个质的飞跃。
这还只是李牧一次雷电淬体的结果,如果多来几次的话,他的武装色霸气可能会达到剧情中卡普的样子。
不过没有卵用,就只是武装色而已。
这个世界顶尖的强者里面,谁都会霸王色缠绕。
如果单纯的修炼体术的话,只要没有霸王色霸气,是绝对不可能达到这个世界的巅峰的。
“斯摩格上校,已经准备好了,我们真的今天就出发吗?”
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达斯琪的声音。
今天正是李牧计划好的出发的时候。
经过科研部的加班加点,又帮李牧制作出了一辆摩托。
从此斯摩格所有的家当就都被李牧花完了。
身上已经变的身无分文。
李牧都后悔哪个时候把整箱的金币都拿出来了。
他从第一次穿越的时候,就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所以李牧也就没有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