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弦二十六岁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的谊玲。如果没有那场变故,他们现在或许已经组成家庭了吧。
当时,身边有很多人都说,他们非常“配”。同样风格的外貌,相似的脾气,收入学历都接近,再合适没有了,将来一定是举案齐眉。
说到底,因为他们都是中规中矩的人。
谊玲迟疑道:“你……还?”
“嗯。”
“还清了吗?”
闻弦摇头。
谊玲眼里露出同情,那是一种怜悯,却无能为力,敬而远之的情绪。
“你还做出纳吗?”闻弦轻声说。
“早就辞了。”谊玲说,“忙着结婚,然后忙着生孩子。”
“噢……恭喜,恭喜。”
谊玲淡淡笑了两声,脸上有些疲惫,没什么高兴的神情。
她整理好提包:“我老公就在那边停车,那我过去了。”
闻弦应了:“路上千万小心。”
临走的时候,不知道她从哪里找出的三张百元钞票,塞进闻弦手中:“你拿着用。”
闻弦简直有些狼狈了:“不……”
谊玲只摇摇头:“活着都难。”
所以说,闻弦代写时,不是很愿意接和“文学”有关系的工作。无论是什么“情书”,还是什么“剧本”,需要有感情的,有温度的东西,都使他如坐针毡。
既然已经完全沉沦为“写”材料的机械,那就不要让他在兜兜转转回到那条老路上去。
“浪漫”“纯粹”“美”。
这条路上,有老师,有愚蠢的自己,有离去的母亲。
文学,很美的。也是个巨大的骗局。
闻弦就被这样受骗了,亦步亦趋地以老师为榜样,朝着他前进。即使曾察觉到不对,也没有勇气去摆脱自己长久以来相信的认知。
文学的美,纯粹,浪漫,只有当你有钱的时候,才有资格去谈。没有钱的时候,文学的美,纯粹,浪漫,都是可以用来出卖的,去换一个热腾腾的馒头,一碗解渴的清水,一床御寒的被褥,一身体面点衣服。
这些,无论哪一个,都比文学要有用。
如果人生能重来,闻弦恐怕从读书起,就会早早将什么文学抛之脑后,一刻不敢懈怠地赚钱,挽回住母亲,挽回住谊玲,挽回住别人不屑一顾,自己却万般珍惜的,平凡普通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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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忙忙地写……
第13章
晚上,闻弦把那三张百元对着屋子里的灯仔细看了好久。
虚弱的白色里,掺杂着微微淡黄。
在这样的光芒下,三张钞票的红色显出艳丽来。即使上面沾着油渍污浊,看起来也那么美。
出卖了那么多的东西,现在也出卖掉和谊玲那几年的感情,换来三百元的“拿着用”。
闻弦托着三张薄薄的纸,喉头有些梗塞,仿佛手掌那里被烫穿了,因此感到疼痛。
停歇了一段日子,他又开始做工了。
下午到晚上九点,在一家公立医院的住院部做清洁工。这次他的运气又稍稍好了些,负责招工的人没嫌弃他是个瘸子,只勉励他说,既然身体条件落下了,那就只能一个人努力做满两人份的活,才能不被淘汰。
闻弦点头,说他明白。
每天穿梭在住院部的走廊,厕所,病房,以及护士站。把厕所纸篓脏污装进密封垃圾袋,替病患倒痰盂尿盆,一遍遍拖过走廊地面,将导医台擦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