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无表情,程飞决定破罐子破摔了,刚准备把内裤脱下来时,忍无可忍的周莎终于从沙发跳了起来,修长的玉腿准确无误的踢中程飞浑圆的臀部,直接让程飞跟墙壁来了一个亲吻,程飞摇头晃脑的转过身来,一脸欠揍的看着周莎“你不知道人家大姨妈来了,居然还踢我臀部。700txt你太无耻了!”周莎突然对着程飞露出一个让他冷汗直冒的笑容“你信不信我等下就让你真的来一次大姨妈!”,程飞知道这次周莎没有开玩笑,连忙用手护住裆部,媚笑道“莎姐,孙纯的衣服还有不,借两件。”周莎一脸鄙视的看着程飞,用手指了指楼上,示意这个王八蛋赶快从我的眼前消失。
虽然程飞跟周莎看似轻松互相挑逗,其实程飞的精神力一直关注着周莎的一举一动,还好周莎仿佛并没有杀他的意思,乘着自己现在还有利用价值,程飞要好好耍耍流氓,如果说纳兰诗是一传统的古典美女,清纯,温柔;那么周莎就是一个妖艳的现代丽人,性感,成熟,妩媚。
程飞在楼上换衣服整整过去了半个小时,最后还是引起了周莎的好奇,将遥控器丢在茶几上,周莎决定上看看看这个王八蛋在折腾些什么。
程飞看着眼前巨大衣橱,不禁咽了咽口水,就近推开了身边的衣柜,一排整齐的西服映入眼帘,范思哲,阿玛尼,hugoboss,prado,程飞作为一个小城镇出身的农村人,哪里见识过这么大阵势,上大学偶尔想买一双李宁的鞋子,去专卖店还要挑那种logo特别明显,最起码不能是那种全黑,或者全白,找个李宁的标志都要好久的那种,而且最少也要打个六折的那种。虽然现在的程飞已经跟大学时代的他相去胜远,却依然被眼前的奢侈品给震撼到了,打开第二个衣柜,又是一排的裤子,西裤,牛仔裤,休闲裤,看着眼前这么多奢侈品,程飞再也忍不住了。要知道程飞现在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他脑袋上面带的levi&039;s金丝眼镜,他在精益眼镜瞅了好久花了1400大洋买下的。程飞左挑右选最后拿起一件棕色的阿玛尼西服,穿在身上,刚好合身的尺寸,忖托出程飞修长的身材,颇有一幅英气逼人,配合着金丝眼镜,还真有一丝儒雅与帅气。程飞对于衣服的追求仅限于遮体与保暖,平时衣着虽然简单,但是朴实干净,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所以对于眼前的奢侈品,程飞除了觉得孙纯原来这么臭美外,对这些衣物倒是没有觊觎之心。不过卧室的书架倒是让程飞提起了浓烈的兴趣,孙纯作为一个黑道大佬,对于卖弄风雅的事情是从来不做的,所以书架上面的书,并没有找到类似《等待戈多》,《百年孤独》之类读半本都不知道说的啥的玩意,无非是那些男人必备的情-色杂志,类似pyboy那是每期必备啊,原来一脸狡诈的孙纯还有这么猥琐的一面,程飞拿起最新的一期的便躺在床头细细品味起来,时不时啧啧称叹,估计是为杂志里某位胸器堪比凶器的花瓶女喝彩,如波的眼神那叫一个温柔,站在门口的周莎看见程飞猥琐的表情,不禁皱起黛眉,怎么男人都是这副德行,不过程飞穿上孙纯的阿玛尼秋冬季新款看上去还真有一些味道,这件衣服还是前段时间自己亲自帮孙纯挑选的,没想到孙纯还没来得及穿上,却被程飞捡了一个便宜,如果此时程飞还在学校的话肯定能够迷倒不少学妹,只是程飞脸上还残留的血迹破坏了这幅和谐的画面,周莎最后还是决定打扰一下这个十分正经的猥琐男,轻敲了一下门板。
程飞抬起头看着门口的周莎,突然露出一个憨厚可掬的微笑,那一脸人畜无害的表情,着实让人咬牙切齿“没想到孙纯是一个这么热爱英语的男人,买了这么多英语资料,我四级还没过呢,正好温习一下。”
周莎对于程飞厚脸皮的认识算是更进一步了,没见过看色-情杂志还这么冠冕堂皇的。
“今天晚上你就在这里过夜,去把你身上的血渍洗干净”听见周莎让他在这里过夜,程飞不禁又浮想联翩,一幅幅春意盎然的画面浮现在程飞脑中,其淫-荡的表情连周莎都看不过去,补充了一句“你要是敢有什么异动,小心你裆下那二两肉”说完用手在空中一比划,那感觉就仿佛真的把他的蛋给捏爆了一般,程飞一脸惊悚的捂住裆部,脸上的表情完全就像一个被人睡了的小怨妇。
周莎说完就下楼继续看起了她的电视,程飞无奈地拿起浴巾走进浴室,在他眼里,与这样一个恐怖角色同居着实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即使只有一天。程飞只是奇怪,他这个未来可能是周莎最大障碍的人,为什么此时的周莎却再也没有对他起那怕一丝一毫的杀意。难道是自己的精神力感觉错误了?不过周莎既然现在没有除他以绝后患的想法,程飞自然也是乐得悠闲。跟一个实力不知深底的大美女为敌,那可不是程飞想遇到的,如果输了,成王败寇程飞认了,若是赢了,要手刃这么一个大美人,那岂不是太过于暴殄天物了。
22-第二十二章错一步
当程飞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周莎居然在看《女人心计》,程飞不禁感叹到芒果台当真能够通杀所有年龄段的人群,连周莎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也不能免俗。程飞将浴巾丢进洗衣机,湿露赤裸的上身充斥着一种阴柔的味道,穿着一个红色的沙滩裤,要是再带上一个墨镜的话,还真像一个在海南度假的游客,虽然此时室外温度已经在十度以下,但是室内却是彷如初夏,浓浓的暖意让程飞的心也开始发起春来,沙发上周莎那美丽白皙的双腿一直撩拨着他的心弦,不过想起之前周莎说的那句话。微举的老二也骤然泄了气,程飞终于理解到什么叫做望梅止渴了。
人总是对神秘的事物所感兴趣的,这也是为什么程飞会对周莎感兴趣一般,一个女人只花了三年时间,就接管了一个执掌半个武汉黑道大佬几乎所有的资源。她的身世她的故事又是怎样的不为人知。一张精致的脸蛋却仿佛一个面具一般一直扣在周莎的脸上,也只有独自在家时才卸下她伪装的面具,程飞应该庆幸他看到了周莎不为人知的一面。
程飞从壁橱里拿出喝的还剩半瓶的拉菲,洗完澡后,喝点调情小酒是再惬意不过事情,喝红酒,酒的高度一般是不要超过高脚杯三分之一的。可是程飞却不是,他无论喝什么酒,甚至是茶,从来都是十分满。品酒是一门学问,看一个人品酒能够看透一个人的性格,而此时的程飞确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破釜沉舟,绝不给自己留一丝后路。周莎看这半瓶拉菲被程飞一次性到完,一阵语塞。这货感情是傻-逼,程飞压根不知道手上这半瓶酒的价值,波尔多在1855年对该区的名庄进行了评级,当时他们在多如繁星的庄园中选出了61个最优秀的名庄叫做grangcrucsse。这61个中还被分为5个级别,第一级别只有四个,分别为拉菲庄园,拉图庄园,玛歌庄园,奥比昂庄园。而拉菲在四个中排第一,在拉菲庄园,2-3课葡萄树才能产一瓶红酒,整个庄园年产也只有2-3万箱,年代久远的拉菲红酒,更是存世稀少。而孙纯别墅的这一瓶拉菲虽然只有50年历史,但也是有价无市。
程飞端起高脚杯仿佛喝百事可乐一般一口就吞了半杯拉菲,细长的眸子仿佛在微笑一般看着眼前的周莎,“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认识孙纯的。”周莎撇撇嘴仿佛对程飞这种交浅言深的话题很是不屑一顾“没看见姐姐在看《美人心计》吗?你个小鬼头能不能给我安静点”看见周莎黛眉微皱,程飞这种刚说话就吃瘪的只能无奈的耸耸肩,在心理学中有种方法叫做心理暗示,这也是为什么程飞明知道这个问题很不待见却依然问了出来,只是为了勾起周莎此时对往事的回眸。
程飞积聚起精神力,努力的接受着此时周莎的脑电波,那是周莎刚刚21岁,作为当年武汉大学公认的校花,才女的周莎终于大学毕业。面对应聘的狂潮,一切仿佛向着一个普通白领的轨迹迈进着,大学里追求她的男生组合起来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富二代,官二代,还是自身极其优秀的,甚至是三者合一,什么样的男人她没有见过,什么样的泡妞伎俩她没有见过,无论多么浪漫,多么轰动她都是一笑了之。而打动这个曾经高傲女神的冰雪美人,却是那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同桌,近水楼台先得月看来在周莎身上还是管用的,也正是他让周莎有勇气拒绝所有比他优秀的男孩。女人啊女人,还真是一意孤行的生物,尤其是女神一般的女人,自负到偏执,可为什么能够吃到天鹅肉的往往是癞蛤蟆?
蝎子不是群居动物,这不是指生活上的,而是说心理上的。孤独不是孤单,一个人孤单也许并不孤独,因为她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孤独也并不一定孤单,也许恰恰是历经喧哗繁华后的遗世独立让人思想的舌头尝到了绝望寂寞的味道。没有一个蝎子不孤独,而且他们不害怕孤独反而可以去享受孤独的滋味,而这个天蝎座男孩与天蝎座女孩在相碰撞的那一天,擦出了激烈的爱情火花,这个火花一放就持续了七年。
男孩考到了上海复旦,她考上了武大,虽然相隔两地,他们却没有出现异地恋的种种问题。只是这一切的变革都出现在周莎毕业的那一天,男孩站在武大门口,他曾经说过,等到他们毕业就是他向她求婚之日。校门口男孩拿着一束玫瑰花,期盼着他等待了七年后的未婚妻。初夏的花朵在夕阳的余晖下映照着男生刚毅的脸庞,当周莎看到男孩最后一面时,男孩依然微笑着露出他整齐白皙的牙齿。只是身后那一辆保时捷卡宴打破了这幅温馨的画面,当男孩倒在血泊中时,保时捷的车主甚至没有下车就扬长而去。她永远记得那个车牌号码,之后无论她怎么报警,求助,上访,都是无济于事,因为开车的那个女人,是半个武汉霸主孙纯的老婆边淑敏。
周莎第一次如此痛恨那些高高在上的上位者,如此痛恨那些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电话就能够主宰一个家庭命运的刽子手。但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无论她怎么折腾都只是落入湖中的一颗石子,最后只有被湮没的命运。也正是这件事情让她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她卑微的恳请公安局立案,她跪在人民政府门口请愿,她头戴白巾在街头抗议,可是等待她的是不予立案,武警,城管。这个曾经武大学子心中的女神,再也没有昔日骄傲的模样,因为爱情,因为他,让她此时如此的卑微,如此的低贱,在她心灰意冷,对这个社会已经绝望的时候,她遇见了她。
周莎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女人,东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她细长的睫毛深邃眼神让人窒息,虽然穿的是一身白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朴素的白布鞋,却依然掩盖不了她体内那遗世独立的气息,颇有一幅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大自然的奇妙在于能够创造出巧夺天工的艺术品,而眼前的这位正是如此。女孩伸手拉起跪在地上的周莎,白皙无骨的双手给周莎带来一丝丝的温暖“如果我给你一个机会”听到女子话,周莎仿佛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看到希望的曙光,眼前的女生看上去比自己都要年轻四五岁,可周莎对她却没有一点质疑。露出一个自己认为很自然的苦笑“我愿意用生命去换取”语气中流露出异常的坚定与执着,白皙的拳头握的指甲发白,女子露出一个倾国倾城的微笑,抚摸着周莎的下颚点了点头。路旁的人们都惊艳的看着眼前的两大美女,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个水泄不通。而女子所到之处,人群却自动的让出一条宽敞的道路,那是一种对女神的崇拜,甚至是膜拜。却没有一个人胆敢去亵渎,这种惊艳是一种内心的震撼,美到可以忽略她的容貌。
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尤其是一个充满着报复心的女人,其危险程度不亚于一颗原子弹,很显然周莎就是属于这种人。在这之后的两年,周莎跟随女子踏遍祖国大江南北,学习刺杀,搏击,在深山里一但放松警惕其结局很可能就是成为狼,熊的盘中餐,而这一警惕就是一个月;在刺杀任务中你只要有一个马虎,下一秒你脆弱的身体就有可能被子弹打出一个血琳琳的窟窿。北到长城,东到普陀山,南到西双版纳,西到西藏。两年的时间周莎几乎踏遍了祖国的每一片土地,她的一双白皙的双手彷如一把手术刀一般,历尽千险,终于练就了开膛破肚犹如家常便饭。她给周莎布了一个又一个绝境,熬过了,从此飞黄腾达,熬不过也只不过成为数以几十计失败案例中黯然的存在,只不过周莎是这些人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人,其潜力连白衣女子也过于小觑了。
一个男人,尤其像孙纯这样男人,起步时需要太多的依仗,这也是为什么他千方百计接近边淑敏的原因,边淑敏的家族根基在上海,当年只是一个在华中科技大学求学的普通学子,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可是孙纯不同,谋而后动,这一向是孙纯立于不败之地的最终原因,城市这么大人那么多,要爬得比别人高,得多难?比考gre的英语听力测试部分难多了吧?
当年孙纯还只是一条街的混混,但是却是一个有品位,有风度,有远见的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