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点面子,单独开了一间房。
我跟卡西安、哑女还有毒蜂,加上瓢虫和王子,以及四天王住一块。
这么一想好像确实人有点多,来一趟纽约,半路招安了不少人马。
简单洗漱过后,叫了瓶儿金酒。与几个男同志们,配着小菜喝两杯,毒蜂跟哑女则在看电视。
“林德莱姆手工金酒……产地英国,酒精浓度百分之四十。”
我举着酒瓶眯眼端详,这酒度数还挺高,四十度在老美基本已经算天花板了。
拧开瓶盖儿,往杯里倒满,然后搭配冰块和柠檬,浅尝一口“嗯~你别说!”感觉还行。
入口柔顺带着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我甚至还闻到点儿胡椒的刺激性气味。
“这酒不错,大家喝点儿。”
我将金酒推到桌子中央,示意他们随便,在我这用不着拘谨。
四天王自然很随意,自顾自地倒酒开喝,卡西安表示不喜欢酒精。
“他会让人神经麻痹,我想保持清醒,以防止突发情况。”
你看看约翰一次行动,给人家带来多大阴影,估计这辈子都改不掉了。
至于瓢虫则十分欣喜地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一半,他想尝尝烈酒的味道。
仰头一饮而尽,随后张嘴使劲哈气。
“噢——这太劲爆了!”
瓢虫伸着舌头疑惑,我是怎么忍受如此烈酒的,毕竟从年龄上我还是个孩子。
“我感觉我的胃在燃烧!”
瓢虫实在受不了,直接拿起果盘里的水果开炫,一顿胡吃海塞总算才好过。
吃完夜宵,酒劲上头。借着这点儿迷糊的感觉,我美美睡了个好觉。
直到第二天中午,大姐的敲门声响起,我才从床上起来。
揉着凌乱的头发,闭着眼在哑女的指挥下,踉跄进了洗手间。
早已经准备好的毛巾、牙刷、洗浴用品应有尽有,我只要按部就班地使用就行。
整理好自己后,开门见“客”。大姐一副无奈的表情,吐槽我现在跟个小大姐似的。
见一面还得预约,真是贱人多矫情,随后告诉我她要带小微去购物,问我去不去。
我摇头拒绝,跟女人逛街那不就是遭罪,我才没那么傻。
“你们可以去找凯,他自己承诺纽约之旅,包揽购物逛街所有体力活。”
打发了大姐后,一脸没睡醒的我决定,去洗浴中心泡个澡。
换上浴袍,带着手机。来到大众洗浴,这里是男女混合,不少老头儿以及少妇,都在这里狩猎。
叉腰站在大厅观察一会,等到温水池空出来,就立刻坐下去。
“啊~爽!”
暖暖的感觉令大脑缓缓清醒,使其开机得到缓冲,让我的神经有种软着陆的舒适。